北京辟谣9月1日前不开学 近期公布各批次开学时间 2020全国各地开学最新时间汇总
2020全国各地开学最新时间
4月7日,黑龙江、吉林、河南、安徽、福建、江西、海南、广西、湖南等9省份高三学生同一天开学,全国迎来一波高三开学小高峰。
截至目前,除了港澳台之外,全国31个省市及自治区中,已经确定了开学时间的有26个,分别是:
福建、四川、安徽、江苏、辽宁、江西、青海、贵州、山西、新疆、云南、陕西、内蒙古、广西、宁夏、海南、西藏、湖南、吉林、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甘肃、天津、重庆。
尚未确定的有5个,分别是:北京、河北、上海、广东、湖北。
北京辟谣9月1日前不开学
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近日,部分家长微信群流传“北京某区教委接到通知,确认9月1日前不会复学”“网课就这么一直上下去”等信息,引发关注。对此,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明确表示,这是一条虚假信息。
目前,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正在分批次、分类型做开学准备工作,制定各批次、各年级开学详细计划。同时,从4月13日起,北京春季学期将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建立与疫情防控常态化相适应的课程教学机制。
近期,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公布具体开学时间,请公众以官方微信公号“首都教育”等权威发布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天津初高中毕业生4月20日同步复课
4月7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面向社会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复课开学的通告”。4月20日,全市初中、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同步复课开学,开始正常上课。5月上旬或中旬,全市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年级分专业、分批次有序复课开学。
在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稳定的基础上,全市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非毕业年级和小学四、五、六年级适时复课开学,具体复课开学时间另行安排。疫情结束后,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等复课开学。
复课开学前,全市大中小学继续按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同时,精准有效做好复课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校园防疫阵地,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健康。
重庆4月20日高三初三中职毕业年级开学
经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实行分批有序开学。
4月20日,高三、初三、中职毕业年级开学。
小学4—6年级、初高中其他年级做好4月27日开学准备;小学1—3年级、中职其他年级做好5月上旬开学准备;高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时间及社会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分级落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
甘肃:4月9日起各级各类学校有序开学
甘肃省教育厅3日发布公告: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9日开学;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初中、小学按4月13日做好开学准备;高校毕业年级可安排4月13日返校,整体开学可按4月20日准备;幼儿园、特教学校待疫情结束后开园、开学。
辽宁:高三4月15日开学
经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备案,4月15日辽宁省普通高中高三年级省域内同步开学。初中三年级为第二批开学,实行同一市域同步开学,由各市确定开学时间。
浙江高三初三统一4月13日开学
经过专家论证、浙江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后,认为学校有序开学的条件基本具备,可以分层分类分地区组织学校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省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
(二)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四-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一-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后看情况开学。这些学段的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
(三)高等学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允许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学生和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五)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有关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一周开展。
山东高三生4月15日正式开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各高中(含中职)学校要按有关要求,错时错峰有序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开学返校。
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原则上按顺延一周开学做准备,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按照“市域同步”的要求研究确定。高中(含中职)、初中学校其他年级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再行确定,并提前通知。
《通知》特别强调,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要按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开学返校工作,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开学条件准备,并按程序报备报批。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完善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组织每所学校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逐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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