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剧可参评飞天奖是真的吗?第32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 网剧可参评
(二)资格初审
申报单位报送材料至初审单位进行审核。
《参评剧目推荐表》经省局有关部门组织初审,由省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初审,由宣传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初审,由台负责人签字,加盖台公章;经中直有关单位初审,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上传表格及附件
1.经初审单位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再次登录“飞天奖”申报平台进行上传,包括经初审单位签字盖章的《参评剧目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2.材料一经提交则不可修改。
(四)邮寄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以下“参评材料报送要求”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剧目推荐表》盖章原件1份。
2.参评剧目的导演阐述、故事梗概、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主创人员和演职人员名单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文件1份,采用pdf格式。
2.全套剧集视频:采用mp4格式,视频编码AVC(H264),一小时视频文件的大小建议不超过1.5G。
3.剧照:限三张,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5M。
4.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
5.务必在移动硬盘或U盘上贴注标签,写明参评剧目名称。
6.每部参评剧目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参考:“《剧名》—申报单位”。
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参评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获奖作品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申报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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