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院安检制度7月1日施行 进入医院需配合安检
作者 :唯爱娇娘 2020-06-06 20:08:04 审稿人 : admin 围观 : 次 评论
5日下午,《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
《规定》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聚众滋事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
同时规定,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对扬言暴力、多次无理缠闹等高风险人员就诊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陪诊。
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可暂停诊疗。
拒不安检医院有权“拒之门外”
医院是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置安检环节,可有效避免危险物品被携带进入医院。
《规定》明确,医院应当建立安检制度,根据需要在医院入口或者重点区域入口进行安全检查。
同时,应当为急危患者设置安检绿色通道。市公安机关应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公布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
《规定》明确,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检;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接受设备安检的,应当接受人工检查。
人工检查应当保护被检查人员的隐私。
拒不接受安检的,医院有权拒绝其进入。
对强行进入医院或扰乱安检现场秩序且制止无效的,应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如发现携带国家规定的禁止携带物品的,应当先行控制现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综合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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