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爸爸借别人的眼 看到我穿婚纱的幸福模样”
遗体推进火化炉的那一刻
她们知道自己做了正确的决定
小刘和妈妈王阿姨一起住在杭州拱墅的一个小区。
昨日,钱报记者来到她们家。客厅里放满了新拍的婚纱照和两家人的全家福,唯独少了父亲的身影。
这套房子是刘先生和妻子退休后来杭购置的,考虑到年龄大了,他们特地选了低楼层,每天爬楼梯上下楼,就当锻炼身体。但没想到入住才一年多,刘先生就在下楼梯时发生了意外。
“谁都没想到他才62岁就突然走了。”时隔2年多,王阿姨的语气里仍充满了不舍。
那天,夫妻俩原本准备一起出门办事,刘先生先下了楼梯,不小心在转弯处重重摔了一跤。王阿姨闻声赶去,发现他的手和嘴角有些擦破,其他看不出什么异常,他自己也连说“没事没事”,只是不能出门了。
“我把他扶起来送回家,让他在沙发上休息一下,看他眯着眼睛睡着了,就自己出门办事了。等我回到家,才发现叫不醒他,赶紧打电话给女儿,开车送到了浙二。”
浙大二院急诊的医生一看就说不大好,CT拍出来,“脑子里面跟碎了的西瓜一样”,医生说手术的意义不大。
但母女俩不愿意放弃,在她们的坚持下,刘先生做了6个多小时的开颅手术,术后进了重症监护室,一直没有醒过来,随后被认定为“脑死亡”。
昏迷的第9天,严磊找到她们,提出了器官捐献的建议。
“以前只是听说过,了解得不全面。严老师有句话很打动我,他说救活了别人,相当于爸爸的生命得到了延续,所以我很快就接受了。”小刘说。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王阿姨一开始是反对的。一个完整的人,怎么能把他“拆”掉呢?同时,她还面临来自老家亲人的压力,以及自己内心深深的不舍。但另一方面,她又觉得,丈夫一辈子与人为善、乐于助人,他应该很乐意在生命的最后一程帮助那些病危的病人吧?
最后,王阿姨选择把决定权“交给”丈夫自己。器官捐献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前,她在丈夫床头轻轻说,“如果你愿意,那就把器官保护好,让它们可以帮到其他人。”
检查的结果是两个肾脏和一对眼角膜符合捐献条件,王阿姨认为这是丈夫的一种“默认”,终于在捐献同意书上签了字。
小刘说,完成捐赠流程后,她们还没什么感觉。直到火化那天,看到遗体被推进火化炉的那一刻,她们才庆幸做了这个决定,“推进去一刹那,人就灰飞烟灭,不存在了。但他身体的一部分保留了下来,还帮助了别人,就好像他没有走,而是以另一种方式活了下来。”
后来,小刘自己也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完成了捐献志愿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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