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曝光!浙大强奸案努某身份黑历史遭扒 未开除强奸犯学生浙大启动调查最新进展
在“浙江大学”“努XX ”登上热搜后,另有人匿名发布消息,称其曾在2019年4月被努XX强奸未遂,并附上有关截图。还有人称,该生“强迫学妹发生关系”。也就是说,努XX的犯罪并非偶然。
7月21日,浙大发布最新情况通报称,努XX被判刑后,其所在学院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呈报校学生奖惩委员会。
事件回顾
浙大强奸犯学生被留校察看
7月20日,一份关于“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在网上引发关注。这份决定显示,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7月21日上午,浙江大学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回应称,7月20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
《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在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上。该处分决定显示: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在上述决定中表示: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上述处分决定的编号为浙大发本〔2020〕38号,落款为“浙江大学 2020年7月14日”。
该文件在网络上流出后,引发不少网友的质疑和不满。称浙江大学的这条处理规定很“迷惑”。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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