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二审获死刑!王书金未被认定为聂树斌案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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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家属将就民事赔偿部分申诉
王书金案此次二审,源于最高法不予核准王书金死刑的裁定。《刑事裁定书》提到,王书金涉嫌强奸、杀害张某芬的犯罪事实出现了新证据,撤销原判,发回邯郸中院重审。
作为被害人亲属,张某芬的儿子王某广旁听了12月22日的宣判。王某广告诉新京报记者,宣判持续了约半小时,王书金穿着全套防护服,“胖胖的”,看不清长相和表情。
王某广的代理律师胡胜利表示,虽然王书金案二审开庭、宣判均在邯郸中院,但合议庭法官全部来自河北省高院,只是借用了邯郸中院的场地。王某广获得的河北高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维持原判,认定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死刑。
民事赔偿方面,二审也未做改变。依据邯郸中院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王书金应向王某广赔偿经济损失37887.5元。
胡胜利介绍,此前,王某广共申请72万余元民事赔偿,包括张某芬去世到两个孩子成年所需抚养费的一半,将张某芬母亲赡养到70岁的费用。但邯郸中院认为,“所提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均不属于刑事负担民事赔偿范围”“所提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未提供相关证据”,只支持了37887.5元的丧葬费。
胡胜利表示,张某芬案发至今已有20多年,要求被害人家属保存家庭支出的票据作为证据不符合实际,“被害人家属也没有这样的法律意识”。
对于现在的赔偿结果,王某广并不满意,还会继续申诉。“(我们)只是希望把(赔偿)数字写到判决书上,不是说我们一定要这个钱,我们只是要法律的一个公正”。
此外,王某广希望法院督促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归还母亲张某芬的遗骨。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05年1月王书金指认张某芬案现场时,广平县公安局取走了一块遗骨用于DNA鉴定。王某广说,广平县公安局曾告诉他们,遗骨保存在广平县公安局物证保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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