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问题,对中国经济社会造成了什么影响?
一、倒置对中国经济社会影响事实描述
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城乡老龄化差距也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对经济发展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都产生了一系列影响。首先,城乡劳动力配置不均衡,农村缺少劳动力造成生产的损失,扩大城乡贫富差距。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二零一八》,二零一七年末农民工总量达2.7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亿人,大量农村劳动力迁移至城镇工作。发展报告中还指出,从流动人口的发展趋势来看,长期居留流动人口上升。

农村迁移出去的劳动力在城镇定居比例上升,农村人口生育率又逐渐下降,导致农业劳动力不足,农业生产发展逐渐减慢。二零零零年到二零一八年间,农业产业增加值从14.7个百分点下降到了7.2个百分点,与二、三产业相比,变化幅度最大。大量农村劳动力迁移至城镇,城镇在拥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源、资本、基础建设等优势的基础上,经济发展较之农村增长的更加迅速。
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虽然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就在不断地改进过程中,但二零一七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仍然处于2.71的高水平上。其次,影响城乡财政收入、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问题严峻。由于农村老年人口比重较大,劳动力不足,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农村的经济收入不足以支持老年人口的养老、医疗等需求,政府财政就必须支出很大一部分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对于城镇部门来说,大量农村劳动力迁移进去,要保障这些劳动力对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也需要财政支出的支持。观察近几年国家和地方财政主要支出项目,占比最大的项目是教育,第二位就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第三位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二零一零年,国家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事务支出分别占比10.2%和6.7%,二零一七年则分别占比12.1%和10.1%,出现了明显的上升;
二零一零年的地方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事务支出分别占比11.7%和8.1%。二零一七年则为13.6%和11.9%,也出现了明显的上升。由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至城镇工作,大部分老人和儿童被留在农村生活,造成了大量的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需要进行农业劳动,还需要承担留守儿童的抚养责任,这对其身体和精力都是极大的挑战。

原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司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调查发现,祖父母辈是留守儿童的主要看护人,占90%以上,平均年龄59岁,小学及以下学历者占70%以上。祖父母往往更关注留守儿童的生理需求,而忽视其情感需求,心理问题成为了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健康问题。留守儿童由于缺少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更容易受到伤害。农村儿童伤害发生率为10%,留守儿童为12.6%,高于非留守儿童。
最后,老龄化城乡倒置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养老问题。中国传统观念使得老年人更加偏向家庭养老,但中国的家庭规模逐渐缩小,二零一四年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家庭平均规模为3.35人。家庭人口数量以2人或3人为主,有近四成的家庭有老年人共同居住,农村家庭至少有1位老年人的比例为43.0%,高于城镇的33.3%84。在农村家庭老年人数量更多的同时,农村家庭的收入与城镇差距也很大。

城镇家庭年均收入为农村家庭的1.8倍,农村家庭间的收入不均等程度大于城镇家庭。这无疑增加了农村子女的养老负担,一些贫困家庭已经无力供养老人。老龄化城乡倒置就给传统的养老模式带来的极大地挑战。调查也显示,空巢老人比重是比较高的,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农村面临的问题比城镇更严重。
农村老年人获得家庭支持的力度在减弱,因此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倒置的情况下,农村社会保障的负担加重,但与城镇相比农村的养老保障还不完善,覆盖面较小。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障的意识还比较落后,受“钱还是攥在自己手里好”观念的影响,主动参保的相对较少。
当前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障在推行过程中制度缺失,并没有成文的具体规定或者相关法律依据作为保障,使得现行农村养老保障基本没有形成制度体系。农村养老保障的缴费原则是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

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大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无法兑现集体或国家支持,因此很多农民由于贫困和对养老保障制度缺乏信心,在投保时会选择最低档次交费,导致了与城镇相比农村养老保障的力度较小,无法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问题伴随着老龄化进程出现,目前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无论从理论或事实分析的角度来看,都会并已经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影响。
二、代表性省份的前瞻性政策
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给中国经济社会的许多方面都带来了影响,面对倒置带来的问题,中央政府和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应政策进行应对。虽然国家政府对于以上政策方面给出了大的方向,但各省市面对的问题不是完全一致的,执行国家政策方向的具体措施、实施时间等都存在不同。选取二零一七年城乡老龄化差异最大的浙江省为代表,归纳我国现有倒置相关政策的主要方向,总结政策的发展趋向。
(一)浙江省前瞻性政策
浙江省作为人口流入大省,人口净流入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只有两个城市人口是净流出状态。因此浙江省的老龄化城乡倒置问题也十分严峻,二零一七年城乡老龄化差异为6.56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面对巨大的城乡老龄化差异和数量巨大的外来人口与农业转移人口带来的问题,浙江省制定了一系列相应政策。

浙江省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覆盖全民、统筹城乡、运行有序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浙江省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对于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推进公办教育资源利用,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和本地居民享受同等教育;
建立符合实际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将流动人口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按照工作年限、流动频率等实际情况,建立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失业保障制度。居住稳定的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办法可以与城镇居民相同,着力解决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权益的可转移问题等等。

对于城乡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差距较大问题,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兼顾各类群体的正常调整机制,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方面,通过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
另外二零一八年1月1日起,浙江省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不分户籍,统一按照相关缴费基数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统一的政策待遇。对于数量巨大的外来务工人口与农业转移人口,浙江省在户籍制度方面也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实行按居住地登记的户口迁移制度。对于外来务工人口的落户限制也较为宽松。
以杭州市为例,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提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州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直接落户。宁波放宽落户条件的时间更早,规定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宽松的落户政策大大减小了由于户籍政策限制给流动人口迁移带来的制约因素,极大的增加了浙江省对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力。
政策趋向可以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方面,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逐步推进,外来务工人员享受社会保障的水平与本地居民正在同等化,社保转移限制逐渐减小;二是农民工返乡就业方面,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并逐渐实现城镇化;三是户籍制度方面,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推进,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限制。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居住证制度,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权益,落户政策逐渐宽松,有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口可以逐步市民化;四是生育政策方面,无论在国家“全面二孩”政策推行之前,本地施行的是独生子女政策或是单独二孩政策,都修改了本地计划生育条例,取消鼓励晚婚晚育条例,鼓励已婚夫妻生育二孩。
对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额外的优惠福利,如延长假期、工资福利与上班相同等等。通过对政策趋向的总结,可以发现目前我国的相关政策正在向着缩小直至消除城乡差距、鼓励流动人口市民化、鼓励生育的方向发展。这对缓解老龄化城乡倒置带来的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意味着我国认识到经济社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应对。
但与日本相比,我国的政策改变仍在起步阶段,未来仍需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改变和完善政策方向与细节,为迎接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深、城乡倒置问题进一步加剧的社会做好充足的准备。
文/军山湖大闸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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