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10万元彩礼没到位,女孩父亲不让结婚,女孩把亲爹告上法庭
原标题:小伙10万元彩礼没到位,女孩父亲不让结婚,女孩把亲爹告上法庭
结婚要彩礼是许多地方都有的婚俗习惯,但是彩礼不足导致无法娶亲的现象,实际上还真不多见。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父母的一份心意,表达的是晚辈对长辈的一份敬意,但是当这份敬意被明码标价的时候,便失去了它原有的意味。
近日经媒体报道,江西上饶,由于一名男子在结婚前只能拿出6万元彩礼,离女方家长提出的10万彩礼还差了4万,女方父亲将女孩的户口本给藏了起来不同意二人领证。女孩在气愤之余将自己的亲生父亲告上了法庭。
据悉,小莉(化名)和小林(化名)相恋已经有不短的时间了,二人关系稳定后决定结婚。不久前,小林鼓起勇气去小莉家提亲商量结婚的事。在商量的过程中,小莉的父亲提出了10万元彩礼的要求,小林当时同意了。然而此事过后小林由于经济拮据,只拿出了6万元彩礼,没有办法兑现自己的承诺。小莉的父亲因此将女儿的户口本藏了起来,不让二人结婚。

为了和自己的情郎结婚,小莉求了父亲很多次希望能拿回户口本,也希望父亲能理解小林的难处成全自己。但是父亲认定了小林拿不出足额彩礼这一条,死活不同意给女儿户口本让两人结婚。
情急之下,小莉以侵犯婚姻自主权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提出让父亲归还自己户口本的请求,并要求父亲协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院受理此案后,并没有直接进行开庭审理宣判。法官考虑到一旦对此事做出宣判,会引起父女二人的矛盾,导致二人多年的父女感情破裂。因此,法官从公序良俗,相关法规法律以及父女感情等多方面对女方父亲进行了劝说。
在经过法官一番既威严又有条有理的劝说后,父亲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光违反了公序良俗,更是抵触了相关法律。父亲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做法的错误,同意让二人结婚,并协助二人完成婚姻登记。

《民法典》第1042条第一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自由是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真正会用这条法律的人并不多。因为婚姻原本是一件喜事,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婚姻和官司扯上关系。
小莉的做法让我们看到了原来当婚姻被逼到角落的时候,利用法律来维护婚姻既不让人尴尬,也不会让人感到难以接受。相反在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下,婚姻与法律已经了一对“好朋友”。
结婚彩礼的婚俗习惯在我国流传了千年,但是有人却打着要彩礼的名头明目张胆的“卖女儿”这种做法就应该由当事人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婚姻自由。父母的决定多数都是为儿女着想。但这只能作为给儿女的建议,决不能作为左右儿女婚姻的“铁律”,因为这样的“家法”在“国法”面前并不具备合理性。

彩礼是即将和自己成为一家人的女婿的一份心意,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是孩子的父母就“一时糊涂”做出那些让人为难的事。豁达地面对彩礼问题,不但不会让自己“损失”了女儿,反而会让自己多一个感激涕零的“儿子”,有什么好想不开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