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男子和女子青梅竹马,双方因彩礼分手,男子想不通自杀
原标题:广西柳州,男子和女子青梅竹马,双方因彩礼分手,男子想不通自杀
陈先生和小美是同村同学,他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彼此,一同上学和放学,成年后成为一对恋人,两个月后开始同居。

陈先生对这段感情很是重视,为了给小美一个未来,购买了一套64.18平方米的房子,双方感情稳定。
可是到了结婚的时候,双方父母因为彩礼的问题闹不合,小美坚持不下去,两人选择分手,陈先生对小美是真心的,一直在挽回这段感情。
陈先生虽然同意了和小美分手,但是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挽回,每逢节日,都会给小美发1314和520等示好的短信,小美收下后没有同意。
由于双方之间在分手时,房产在陈先生名下,需要对小美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经过双方的沟通,陈先生支付15万元的费用,房产由陈先生拥有。
可是,两人之间的感情纠纷还没有停下,陈先生一直挽留小美,得知小美有困难,还将房产让出来给她暂时居住。
然而,小美分手后,对陈先生已经没了感觉,收下红包也是敷衍他,不久后更是和另外一个男子在一起,搬进了陈先生的房子里。
原本陈先生不相信小美会如此做,他以为只是两个人的冷静期,直到他亲眼看到小美和男子一同进入房子中,顿时心灰意冷。
陈先生原本以为,他将房子留给小美居住,可以睹物思人,还趁机搬回去小美的旧房子,希望有一天能够回到从前。
可是,等到他看到真相后,明白两个人已经回不去了,于是选择发送短信,祝福小美幸福,期间还发遗言给母亲,母亲得知情况后,通知小美帮忙寻找陈先生。
令人沉默的是,当天是凌晨三点多,小美已经睡觉了,被叫醒后才紧急寻找陈先生,最终陈先生在小美的住所跳楼自杀,到场的民警也劝说无果。
之后,陈先生的父母认为是小美导致陈先生自杀的,起诉索赔51万,法院接受此案进行审理。

1.小美是否有错?
有人认为,小美和陈先生已经分手,可是双方之间存在金钱来往,小美明知陈先生想要挽回,收取他的红包,给了他希望后,与另外一名男子在一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表明了小美和陈先生已经分手,悲剧是发生在两人分手的三个月后,不具备恋人之间相互扶助的义务,加上双方力量的悬殊,小美是无法通过自身对陈先生实施救助,因此认定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2.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美需要赔偿适当的补偿责任,赔偿陈先生父母2万元。
法院认为,家属要求小美承担陈先生一半死亡责任,可是没有法律依据支撑,属于不合理要求,但是小美在和陈先生分手期间,仍然多次收取带有复合暗示的红包,到陈先生的房子中居住,还有保持暧昧的行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应当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驳回了家属要求支付51万的赔偿,酌定小美补偿家属2万元。
3.此事的判决让人看到了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的不同,在道德问题上,小美是对陈先生有影响的,可是在法律生已经对陈先生实施了积极救助,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除非,陈先生家属有新的证据,认定小美是导致陈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那么才有可能认定小美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