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母亲,把财产都留给儿子没什么不对,女儿凭什么跟我闹?”
我们都知道父母对子女的爱是真挚和无私的,为了子女的好,父母倾尽全力,付出所有也心甘情愿,这种伟大的爱常常令人感动。
可也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做到对子女公平的爱,有的父母在对待不同的子女时,时常做出偏疼偏爱的事情,同样的子女却不一样的对待。
而出现这样的情况往往会造成家人之间的不睦,严重的还会就此影响到家人间的亲密关系,甚至从此变成冷漠的“陌生人”。
发生这种令人不悦的状况,其根本原因就是父母的偏心,正是他们的厚此薄彼才造成了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不可收拾的局面,实在让人感到惋惜。
自从老伴去世后,罗阿姨就搬到了儿子家住,她觉得一个人过太孤独,生活在儿子身边才安心。顺带着,她也把自己住的那套价值70万的房子给了儿子,而且还有30多万的积蓄一并带了过来。这些是她的全部财产,交给了儿子,她也就放心了。
儿子很高兴,立马把那套房子租了出去,每月都有近两千的收入。并且还用母亲的那30万买了一辆新车,每天开着上下班,好不惬意。
看到儿子快乐,罗阿姨也开心。从小到大,儿子都是她的眼中宝,她愿意为儿子付出一切,只要他能高兴。
可让罗阿姨不愉快的事情很快发生了,由于对她所做的一切不满意,女儿找上了门来。问她财产分配的事,为什么没和她商量,为何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儿子,她这个做女儿的难道不存在吗?
女儿这样说的根据是,当初罗阿姨夫妻俩虽然都有不少的退休金,但为了攒钱给儿子买房结婚,一直住在两间破旧的小平房里,冬天透风,夏天漏雨。她看着实在心疼,好在那时做生意的她手里有钱,所以全款买了一套楼房让罗阿姨夫妻搬进去住,而且从装修到买家具,没让他们花一分钱。她始终觉得孝敬父母不能分儿子女儿,女儿也有尽孝的义务。
看到父母终于住上像样的房子了,她才感到安心,觉得自己尽到了一个做女儿的责任,以后父母也不会外待自己。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父亲去世不久,母亲竟然一声招呼也没打,就把房子和钱全给了弟弟,完全无视她这个女儿的存在。她觉得房子是当初自己买来孝敬父母的,如今要分家产,应该也有自己的一份。母亲这样不声不吭的都给了弟弟,她认为太偏心,也不公平,内心难以接受。
所以,她才几次找到母亲讨论这件事,她希望母亲即便什么也不给她,也应说几句温暖的话来安慰一下。
只是,即便是这样的简单要求,她也未能得到满足。
罗阿姨之所以对女儿几次三番的到来感到不满意,是因为她认为自己做的没错,把财产留给儿子理所应当。
罗阿姨认为,在传统上来说,一个家庭重视儿子是应该的。因为儿子能够传宗接代,是家庭未来的希望。而女儿嫁了出去就是外人了,远不如儿子亲。
另外关于房子的事,她觉得那是女儿应该孝敬的。毕竟父母养了她那么多年,送一套房子不算为过,就当是回报了养育之恩。何况她做生意也不差钱,送来的东西岂能往回要呢?
可是,对于罗阿姨的解释,女儿却并不买账。她觉得母亲那样做,就是不公平,她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尊重,心里不舒服。
为这件事,罗阿姨很是烦恼,没事了就向身边的人抱怨:我是一个母亲,怎么连如何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都没有?我觉得把财产全给儿子没什么错,女儿凭什么来跟我闹?太不懂事了。
其实,在这件事中,罗阿姨的做法缺乏不明智,甚至是糊涂的。
首先,由于她头脑中残留着重男轻女的陈旧思想,导致她一直对儿子偏爱,对女儿无视,这对女儿本身就不公平。要知道,长期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子女来说是一个沉痛的心理伤害,很难完全修复。
其次,女儿孝顺,主动给罗阿姨买了房,她应该感动和感激。因为并不是每个有钱的子女都愿意出钱给父母买套房的。从这件事中,足以看到女儿的孝心。罗阿姨应该感到庆幸与珍惜,可她选择了无视。
还有,从女儿的角度看,她买房是孝敬父母的,而不是留给弟弟的。罗阿姨擅自做主把房子和钱都给了弟弟,而没有女儿的事,如此冷酷的做法不怪女儿会伤心地前来理论。
现在的时代发展很快,做父母的早就应该摈弃那些落后的思想,无论对儿子还是女儿都应做到一视同仁,不偏疼偏爱,这样才能长久维护好一家人的亲密关系。
儿子和女儿都应是父母手心里的宝,愿所有的父母都要公平公正的对待,不做偏心,伤害亲人之间关系的糊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