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大伯直言:找了个老伴儿搭伙,若不能天天在一起,还不如独身
人老了,感到最幸福的莫过于身边有个老伴儿。
有了老伴儿,生活上能相互照应,共同驱赶孤独。有人说,有子女就不怕,可子女哪能时时在身边呢?再说,做子女的也不可能面面俱到。
家里有了老伴儿,增添生活气息,愉悦心情,还能延年益寿。男人离不开女人,女人离不开男人,失去了另一半,那就得去找。
找到了老伴儿一起度晚年,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是不是找到了就真的都能幸福呢?并非如此,总有遗憾。
这位58岁大伯直言:找了个老伴儿搭伙,若不能天天在一起,还不如独身。
金大伯,58岁
我姓金,已经58岁了,是一名企业退休职工,每月3千多的退休金,身体健康。儿子在外地工作,孙子都上小学了。我自己有一套一百多平米的电梯房,还有一辆二十多万的车。
看起来,我的退休生活是好过的,可我却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这都跟我找的搭伙老伴儿有关。
人生在世,风雨辗转,风一程,雨一程,没想到,我50岁那年,却被离婚了。
身边的很多人不理解,都公认我是模范老公,说我的前妻刘滋是个糊涂女人。
离婚前,我在企业上班,刘滋在事业单位工作,相比起来,刘滋在我面前占优势。
确实,刘滋也有她的优势,工资比我高,长得也比我好看。还有一点,就是她娘家的经济条件好,所以,在我面前,无论做什么,她都有底气,经常在我面前呼来唤去。
刘滋在我面前强势一点我也能接受,因为她是我老婆,我们有一个优秀的儿子。再说,都过了五十岁,人生之路已走了一多半,老了能在一起度晚年,彼此有个照应就好。
可是,做梦都没有想到,刘滋出轨了。
我整日痛哭,想马上去离婚,这样也算是解气。可是,看到自己辛苦打拼出来的家,还有我对刘滋的感情,心里很矛盾。
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考虑是否选择隐忍,睁只眼,闭只眼算了,反正都慢慢在变老,也难得折腾了,刘滋却提出了离婚。
我一个大男人,被老婆绿了就没面子,如果还缠着不同意离婚,颜面就真的扫地了。
等到儿子结婚不久,我跟刘滋就去办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刘滋很快就再婚了。
我一个人守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实在是孤独难熬,心里就想重新找一个伴儿。
不久,便心想事成。
她叫王珍枚,没有退休金,比我小5岁,离异,有一个女儿,已经结婚。她的条件我还是能接受的,我每月的退休金还是能满足两人的生活开支。
有人就建议我多考虑,说王珍枚等不了多久就要去女儿家带外孙,两人能相伴在一起过日子吗?总不能你也搬去她女儿家里住吧。
我也考虑到了这点,可我心里却喜欢上了她,不能天天厮守,隔三差五在一起,说不定情感还深厚一些。
王珍枚对我也很满意,于是,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就开始了搭伙过日子。
王珍枚自己有一套私房,离街区很远,她就让我搬过去住,我欣然同意。
我们在一起过得很愉快,家务一起做,出门手跟手,脚跟脚,身边的人都说我们是前世就注定好了的姻缘。
我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孙子出生后,由前妻去带,无需我操心。我们在一起生活还不到半年,王珍枚也有了外孙女。
她的外孙女出生后,我们的大伙生活就发生了变化。
王珍枚说要搬去女儿家带孩子,问我有什么想法。我的心里肯定是不乐意的,找个老伴儿不能天天在一起,还要分居,谁愿意过这样的日子呢?可是,如果我不同意,那就是不近人情,惹得王珍枚母女不开心,众人还会说我混账。
我的心思写在脸上,王珍枚安慰我说,每天都会跟我视频,有空闲时间就回来看我,一再叮嘱我就住在她家里,不要搬回自己的家里去。
王珍枚不让我搬回去,是有她的私心的,就是想让我跟她看家。房子这么大,又远离闹市,想出租都没人住,屋子里如果长时间没人住,会让人很不放心。
没有办法,王珍枚被她女儿接走了,诺大的房子就我一个人,夜深人静之时,我还有些胆怯。
有人说我是贱骨头,这个年纪了,帮别人看家,图什么呢?
仔细想来,也是,还是一个人,住在自己家里不好吗?
这人不管到哪个年纪,都想身边有人陪伴,渴望被人收藏,免我惊,免我苦,免我无依。
王珍枚离开后的每一个日夜,我都在纠结中度过,每当看到别人看我的眼神时,我的心里就极不自在。
很快就分离了半个月时间,王珍枚回来看我了。也不知为什么,我见到她的那一刻,竟然有一种陌生感,心里也冷冰冰的。
第二天,王珍枚就走了。再后来她回家,不是一个人,而是女儿全家都来了,为了给他们准备饭菜,我忙前忙后,竟然没人搭把手。没人帮忙也就算了,她的女儿还嫌弃我做得不好吃。
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我心烦了,也冷了,就决定搬回自己的家里。
我回到自己的家里后,才跟王珍枚打电话,她把我骂了一顿,从此不再联系。
年老了找个老伴儿,要是跟我一样,还不如独身。
像金大伯这个年纪的人,大都有了孙子,而且都会去带。有的子女如果在外地,就免不了跟老伴儿分居生活。所以,在找老伴儿之前,就要考虑周全,看是否能接受对方的一切。
到了这个年纪,亲情总是重于爱情,为了子女,做父母的都会心甘情愿放弃一切。
话说回来,年老了找个老伴儿,是想能彼此有个陪伴,相互有个依靠,如果不能天天在一起,真的还不如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