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农民被判死刑,19年后无罪释放获赔293万:听到结果很痛苦
“妈妈,我们已经把洗澡水烧好了,你回去就可以洗澡了……”男孩和弟弟一边抢着给妈妈拿农具,一边笑盈盈地对妈妈说着。
10月的江西还有些炎热,刚从田里割完稻子的肖雪梅早已被汗水打湿了衣裳,听到两个儿子如此暖心的话,身体的劳累瞬间烟消云散。
此时,肖雪梅看到两个儿子在吃糖,听儿子说是在家门外的石壁处捡的,她也没有仔细追问只是一脸怜爱地笑着说:“你们这脏不脏啊!”
小儿子调皮地伸长了小脑袋回答道:“妈妈这不脏,是用红胶袋装好的,哥哥吃了三颗,我才吃了一颗呢!”母子三人说说笑笑,几分钟的路程就走到了位于村里岔路口小山坡上的家中。
肖雪梅家
肖雪梅还没来得及洗澡,10岁的小儿子突然一头栽倒在地,正要准备去扶,另一边11岁的大儿子也突然倒地不醒,两个孩子都口吐白沫,似有中毒症状。
肖雪梅瞬间慌了神,手足无措的她着急地大声呼救。村里人七手八脚地帮忙将孩子送上救护车,就在去往医院的途中,两个孩子就已经不治身亡。
医生问:“之前吃了什么?”
“糖。”
“什么糖?”
“没看见具体是什么糖”。肖雪梅慌乱地答道。
经法医检测,男孩的身体里检测出“毒鼠强”的成分,在肖雪梅从家里捡到的桂花奶糖糖纸中也提取到该类成分,最后判断孩子是中毒身亡。
案发后,同村村民李锦莲被认定为凶手,并判处死刑。
李锦莲的女儿李春兰坚信父亲是无辜的,为还父亲清白,她提交上诉材料上百次,艰难奔走19年直到43岁也没有成婚。
终于在2018年6月,服刑19年的李锦莲无罪释放,事后他提出4100余万的赔偿。
在这起轰动全国的“毒奶糖”案件中,同村村民李锦莲为什么会被认定为凶手?死刑犯的他在入狱19年后改判无罪,女儿为了他又付出了多少艰辛呢?
▶一、突如其来的噩运
1998年10月9日下午六点左右,李锦莲带着小儿子刚从亲戚家吃满月酒回来,才走进家门就听见村子不远处有人大喊“来人啊,救命啊……”
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李锦莲和附近几家村民都赶忙冲了出去,这才知道是同村肖雪梅家的孩子出了事。
第二天一早,李锦莲就听隔壁邻居说两个孩子已经去世,虽说两家没什么亲戚关系,但两个孩子毕竟是从小看着长大,李锦莲也感到十分惋惜。
然而让李锦莲意想不到的是,当天下午他就被警察带去乡上问话,怀疑他是毒害肖雪梅两个儿子的凶手。
经历了4天5夜的审问后,李锦莲一直不承认自己是凶手,第五天夜里,趁着审讯人员睡着后偷偷跑了出来。
他先是回家和妻子见了一面,告诉妻子自己确实没有害过人,他急忙说了几句,没多停留就躲进了家对面的大山里。
李锦莲这一跑,办案人员就更加怀疑他的作案嫌疑。按照常理来讲,既然你没做过为什么要跑啊,这其中一定有所隐瞒。
没有李锦莲的消息,当地警察只有将他的妻子带去问话,两天后妻子回家,却在一天早上突然死亡。
丧乐声传遍了整个小山村,躲在山里的李锦莲看到家中在办丧事,他也不敢出来,只能一个人远远朝着家的方向望去,偷偷抹起眼泪。
至于李锦莲妻子的死因,当地相关部门说是服毒,但据当地村民说并没有中毒迹象,至于到底如何至今也没有定论。
李锦莲及妻儿
此时,李锦莲23岁的大女儿李春兰还在外地打工,当接到亲戚的电话后才知道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
山里的夜安静得可怕,为了问清情况,李春兰只能壮着胆子去山里寻找父亲,在一声声“爸爸”的呼喊中,李锦莲听出了女儿的声音,这才小心翼翼地走出来。
在山里待了二十多天的李锦莲,这些日子过得像个野人一般,白天饿了就靠着在山里挖红薯充饥,夜里冷得瑟瑟发抖只能随便挖个洞睡觉,脚底也被树枝戳得流血。
“女儿,我是清白的!”李锦莲含泪保证,他解释当初之所以逃出来是因为身体实在受不了了。
李春兰相信父亲,既然他说自己真的没有做过,那无论怎样都要为父亲讨回公道。
▶二、致命的疑点
李锦莲在逃亡28天后,跟随女儿李春兰来到当地检察院说清情况,但检察院将他以嫌疑人的身份送回了公安局。
一个多月后,李锦莲被认定为毒害两个孩子的凶手,李春兰并不相信,她四处为父亲奔走,可当时并没有什么效果。
那么,李锦莲当时为什么会被认定为凶手呢?
其一,两个孩子的母亲肖雪梅说,她和李锦莲曾有过不正当关系。
因为丈夫在外打工,家里的重活她一个女人家干起来很困难,同村的李锦莲为人热情常常帮忙,一来二去两人就好上了。但之后肖雪梅认为孩子们都渐渐长大,以后影响不好,就告诉李锦莲两人还是不要来往了,或许李锦莲为此心生不满。
其二,证人罗诗永证实在案发前12天,李锦莲曾在他手中买过四包老鼠药,后来警方在其家中找出,检测到里面的“毒鼠强”成分,与两个孩子的死因相吻合。
其三,同村村民一位60多岁的老太袁头仔,在案发后第八天告诉警方自己曾经看见李锦莲往投毒现场的石壁处去过。
其四,李锦莲的小儿子在问话中,说父亲曾在石壁处小便过。
1999年7月6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李锦莲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既然判决已出,那么19年后李锦莲为何会被无罪释放呢?
▶三、真假“莲”与“连”
李锦莲在审讯期间,曾做过52次笔录,前面41次都没有承认,直到案发后两个月,后面的11次审讯才承认,但他说这是不得已招供。
为此,李锦莲在签字确认时特地准备了自己的小心思,他在41份不认罪的真证词中都签的是“莲”,而在11份认罪的假证词中签的是“连”。
对于被指控的几个疑点,李锦莲及其亲属也给出了相应的解释。为了进一步掌握实情,相关人员再次走访调查。
首先是李锦莲与肖雪梅的关系。李锦莲的确承认曾经和肖雪梅有过来往,可在四年前就没有关系了,虽然肖雪梅说之后还是有过来往,只不过被她拒绝了。
律师说尽管双方说法不同,但也没有证据证明李锦莲会因此怀恨在心而伤害她儿子,况且肖雪梅家附近还住着孩子的叔叔、爷爷奶奶,毒奶糖如果被其他人捡到呢?这一条无法证明李锦莲就是放糖的人。
其次是桂花奶糖的来处。公安机关曾向小卖店证实,老板说李锦莲只买过米、面、白砂糖,并没有买过水果糖。
再次是同村老人袁头仔的证词,据李锦莲说两家曾有过恩怨,有一次李锦莲的鸭子把老人田里的稻谷吃了,老人曾找他理论过。并且老人在案发后第八天才主动找到公安机关,说自己见过李锦莲出现在石壁处。
至于李锦莲7岁的小儿子李平说,父亲曾去石壁处小便。李平的婶婶告诉记者,当时是她带着李平一起去的公安局,第一次李平说自己没有见过,但办案人员让婶婶告诉李平:如果不说就不让回家,这才有了李平的第二份供词。并且按规定审讯不能超过12小时,但李平在里面待了24小时。
李锦莲的辩护律师一直为此案奔走了十几年,他认为法院先前定罪的4个证据,其实都无法指证李锦莲是否实施过犯罪。
▶四、女儿为父申冤,年过四十未成婚
自从李锦莲向女儿保证没有害人后,李春兰一直不停地为父亲上诉,就连自己的终身大事也没顾上,她早已把父亲的清白看作比自己下半生幸福还重要的事。
其实以前李春兰也曾有一个交往多年的男友,两个彼此喜欢,都将对方当作是那个共度一生的人。但家里出事后,男方父母知道李春兰父亲的事便不再同意两人交往,尽管男友不放弃,但李春兰并不想连累对方,就这样一对相爱的恋人今生便没了缘分。
90年代,她是村里为数不多的高中生,高考发挥失利后,她本打算先打工赚些钱再复读追求自己的大学梦,但眼下母亲去世,父亲在监狱,7岁的弟弟还要上学,李春兰不得不用娇弱的身躯挑起家庭的重担。
为了给父亲洗清冤屈,她四处奔走了19年,上诉材料交了几百份,积蓄用完以后她不得不又去外面打工,但为了上诉常常请假,为此她遭受了老板的不少白眼,也换过很多份工作。
为了省钱,她总是吃得很简单,日常用的手机都是用一根白色塑料袋装着,生活过得十分简朴。
时间无痕,转眼十多年过去,李春兰也从一个青涩的少女变成了43岁的“大龄剩女”,当记者问她为什么这么多年不结婚时,她说“只要一想到父亲还在狱中,便再也没有心思考虑其他的事,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还父亲清白。”
▶五、十九年后无罪释放
李春兰多次递交的上诉材料,2000年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2002年、2003年、2011年、2017年,这期间有的上诉被驳回,有的依旧维持死缓判决。
尽管如此,李春兰和帮助她的律师仍旧坚持不放弃。
2018年5月18日,李锦莲案件在江西高院第二次再审开庭。
2018年6月1日宣判:李锦莲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判决,判决李锦莲无罪。经历了19年的服刑期,68岁的李锦莲终于等到了自己的清白。
事后,李锦莲向江西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包括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100余万。
然而判决结果出来后,李锦莲最终被判决获赔293万元(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约203万元,精神抚慰赔偿金90万元)。
女儿李春兰说:父亲听到这样的赔偿数额接受不了,感到非常痛苦。
李锦莲出狱后,家里的老房子因为年久失修已经不能住人,如今一家人租住在县城朋友的房子里。李锦莲出门只会接打电话,也不会用手机买菜,很多蔬菜和水果都不认识,生活上还在慢慢适应。
李锦莲在妻子墓碑前
一桩案件,两个家庭的悲剧。
通过这起案件,也留给我们很多启示:虽然现在的生活条件变好了,但家长还是要教育孩子来历不明的东西最好还是不要吃。
这些年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加上众多高科技手段运用到刑侦案件中,相信这样的情况将不会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