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叶家为什么有巨大的声望?看看叶帅在广东的土改
广东叶家,为什么在广东有这么大的声望?
叶帅就是广东人,资历深,威望高,在广东有声望不足为奇。但是如果细看,尤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广东叶家和商人的关系也非常好,除了有当时的时代背景之外,不得不提解放后,叶帅在广东施行的土改。
解放后的土改,操作方法相对“简单粗暴”,尤其是北方。1949年10月初,叶帅和陈赓指挥广东战役,14日解放广州。后续叶帅先后担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华南军区司令员,中南军区代司令员,中南局代书记。
解放广东之后,也涉及到土改。叶帅和方方,觉得两广和福建,不能够像北方一样简单粗暴。因为这些地域,有着侨乡的特色,叶帅和方方认为在土改之中,要保留经济活力,提出“宁慢勿乱”。
于是,在1950年11月2日,发布了《广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办法”中主要强调,土改不激烈斗争,剥夺地主,但给活路。
再给大家看看“办法”的原文,在第二章第三条,明确指出: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那么地主的其他财产,都是哪些呢?
在“办法”第二章第三条第五点的后两段,有明确的划分。
地主处藏的古物文献应特加保护,不得分散。其子弟上学所需书籍、文具、仪器等,均应保留不动。地主在城市、集镇的房屋,以及在农村中,直接用于工商业的房屋,均不得没收。
其实看史料看到这儿,我是一身冷汗。如果按当时的正常情景,是不是地主家孩子的书和文具,都要没收?在这里不做探讨了。
老人家对两广和福建的温和土改,非常不满意。老人家称广东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广东、广西、福建,是土改中的“三个小乌龟”,犯了土改右倾错误。
于是,老人家调了两位同志去主持中南局。
一位是曾在广西剿匪战中,大杀四方的陶铸同志。
另一位,被邓公誉为“宝贝”,在东北和晋察冀,有丰富土改经验的紫阳同志。
后边的事儿,就不能在这里讲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加入苇哥的永久会员制付费社区。预计下周二,做第144期分享,主要讲讲主流宣传之外的土改。
总之,当时叶帅在中南主持的土改,得到了很多地主以及工商业人士的理解。在叶帅和方方,与陶赵二位同志的交替时期,也给了地主和从商者一定的周转空间。所以广东叶家被拥护,还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