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天,我们不应该喝酒」:安娜.温图
一如往常的,温图这个姓氏很有用。
当时,安娜参加《哈泼时尚》(Harper's Bazaar)的面试,他们正在准备和《名媛》合并为《哈泼名媛》(Harpers & Queen)。安娜和编辑兼前模特儿珍妮佛.霍金(Jennifer Hocking)面谈时,特别言过其实自己有限的时尚拍摄经验。但无论霍金有没有看出来都没关系,因为她的老板威利.兰德斯(Willie Landels,也就是总编辑兼艺术总监)毫不在乎。
兰德斯是一名艺术家,二十年前从家乡义大利搬到英格兰,他认识安娜的父亲,更重要的是他知道《标准晚报》(Evening Standard)是优良刊物。这些理由就足够兰德斯试用二十岁的安娜,让她担任时尚部门的初阶助理。
安娜经历时尚课程和零售工作的困境后,《哈泼》的工作才提供她整个职涯的基础。安娜终于找到既热爱又拿手的工作,也让她身处在父亲的耀眼光芒之中。
为何要戴墨镜?
兰德斯起初注意到安娜有几个特质,其中之一就是她和查尔斯一样很安静,总是躲在头发和墨镜后面。
戴墨镜看似反常,但目的也许超越时尚。她的父亲患有黄斑部病变,这种遗传性疾病源自视网膜中心的黄斑部退化,造成视力问题。安娜声称自己近视的同时,对光线极其敏感,因此需要配戴墨镜。
但她的好友和长期担任《时尚》西岸编辑的丽莎.乐芙(Lisa Love)说,安娜只是喜欢戴墨镜的模样(她经常把墨镜随手乱放),她的招牌造型就此而来,而且还增添她的神秘感。
拉斯奇记得她们还在上学的时候,安娜不情不愿地戴眼镜,但不记得她戴过墨镜。 「我在想她会开始戴墨镜,是因为这样人们就不会知道是医生要她戴眼镜。」她说。
「我什么都不会。」
安娜录取后,她和父亲都很兴奋。 1970年3月号中,安娜的名字首次以时尚助理的身分登上发行资讯栏。然而,她的姓氏在这份杂志几乎没什么特别之处。 「当时,杂志也有其他工作人员是公爵和勋爵的女儿,」
广告经理泰伦斯.曼斯菲尔德(Terence Mansfield)回忆:「因为杂志瞄准的是富人市场。」安娜会在这家杂志社待上五年,这是除了在康泰纳仕外,她最长的在职时间。
时尚版面只有三人团队以一小笔预算支撑起来,因此安娜从未觉得自己和之后服务她的那种助理一样──易于取代的下属,还要在跑腿买咖啡和搜集收据的苦海中受苦受难。
「我学会如何进到市场挑选服饰。我学会如何挑选人才。我学会如何合作。我学会如何排版。我学会如何撰写照片说明。老实说,我什么都不会就被丢进职场。我什么都不会,」
她说:「什么事都要学,什么事都要做,你必须知道如何多工处理。我想这样也会给你力量,不会被困在同一个位置。我一开始担任编辑,他们就叫我去负责拍摄。」
一份需要发挥创意,但也乏善可陈的工作
放眼时尚界或媒体界的全部入门工作,也许都没有像这一份工作那么适合安娜。一场成功的时尚拍摄工作取决于品味、创意和组织能力,必须和艺术部门合作、试镜模特儿、雇用摄影师、选择拍摄地点。
编辑会前去时装秀和设计师展示间,跟上最新的时装系列,之后决定拍摄哪些服装和怎么拍摄。助理会为了拍摄借来服装和配件。物件到手后,助理会打开包装,并摆好所有的东西,编辑才能够轻松做选择。
这一份工作需要发挥创意,但也乏善可陈。拍摄工作都是事先计划好的,所以大家一到拍摄地点就不会浪费任何时间做决定。模特儿对拍照姿势也许有什么想法,摄影师对拍摄方式也许也会有什么点子,但编辑得肩负责任,最终带着上司想要的照片回到办公室,因此她必须在拍摄现场发号施令。
安娜是完美主义者,不会落下一件洋装或是丢失一件珠宝,她还知道怎么挑选服装。她很擅长集结合适的人才,也不会反覆无常,事后改变自己的决定,因此大伙都会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安娜在青春期之后,周遭人人认为她打扮亮眼,但出乎意料地兰德斯并不这么认为。事实上,他认为安娜实在是打扮过头。然而,他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安娜的工作是带给大众时尚新知,她不必以身作则。
1986年的一次采访当中,安娜似乎同意兰德斯的看法,她形容自己曾经「出门买下一整套比尔.吉布(Bill Gibb)或是蜜索尼(Missoni)的服装,还有帽子、袜套、零零种种」,可说是大错特错。
安娜和插画师艾瑞克.波曼(Eric Boman)合作拍摄的作品,成果让兰德斯印象深刻。当时,波曼尝试打入摄影业,安娜则是在报导女性内衣市场,并在1971年首次雇用波曼,进行泳装拍摄。
「安娜比较是待在幕后,」波曼回忆道,他之后开创成功的摄影师职涯,而且安娜都还没有开始在《时尚》工作,他老早就为他们拍摄了。 「她很擅长发掘优秀的人才。」兰德斯这样说。
这一份工作让安娜不用受限于区区助理的身分,更是让她开始培养编采眼光。 1971年11月底,一篇跨页报导的主题是《哈泼名媛》的员工想要什么圣诞礼物,安娜的名牌平价混搭品味显现得一清二楚,这也会是她之后在《时尚》的招牌。
「安娜」由一名专业模特儿扮演,除了钻石饰品和蓬松的白色皮草大衣,身上什么都没有穿,大衣还时不时从裸肩上滑落,脚边躺着一只毛色相仿的大白熊犬(Great Pyrenees,当时在哈洛德就买得到)。
「安娜.温图,时尚助理,21岁,明年想要体验圣莫里兹(St. Moritz)的生活……狐狸毛大衣,哈洛德售价1930英镑。」照片说明如此描述,这是安娜身为造型师时最早期刊出的作品之一。
模特儿身上的钻戒和发饰,价格过于高昂不便揭露,但照片中的藤椅是从比芭购入的,标价仅仅29英镑。纵使安娜的生活和品味之后会变得奢侈昂贵,但她似乎从来没有忘记自己也和其他女孩一样,周六早上在比芭外面排队,只为了用几英镑就买到洋装。
连包装的薄纸都不放过
1971年尾声,克莱儿.哈斯汀(Clare Hastings)获聘为安娜在《哈泼名媛》的助理。更早之前安娜的直属上司离职,因此她晋升为助理时尚编辑。哈斯汀不在乎安娜言语冷淡或交办事情都不详细解释,反而学习快速,工作没多久就「打动」安娜。
虽然安娜从来没有和哈斯汀谈及她的表现,不过她感觉自己能够成功上手,安娜也有出力。她说:「她那样对待我、和我说话、允许我参与,我便猜想自己不是完全无可救药。」
哈斯汀很敬佩安娜,从许多面向来说都是。安娜极其珍惜杂志借来的时尚单品,她要求每一项借来的单品,都必须以当初送来时的状态归还,连包装的薄纸都不放过,也很尊重出借方。
另外,安娜精心打理自身的造型和装扮,就好像是无时无刻准备要登上时尚大片一样。她的头发一周三次请专人整理、修剪浏海,还会穿着酷炫设计师的服饰,有一些是自己买的,有一些则是品牌送给她的,这是时尚界的惯例。
安娜的衣橱就和杂志内容一样,放满许多当时还不是禁忌的皮草(哈斯汀回忆道:「安娜很爱皮草,她的皮草都满出来了,我们的皮草都满出来了」)。她时常带着从衣橱淘汰的东西来上班,送给其他年轻女性员工,她对时尚团队保有格外的体贴。
当时哈斯汀和男朋友住在船屋,他们的船屋有天付之一炬,全部的东西都烧了个精光,隔天安娜上班时,带了一整柜的新衣服给她。
要吃就要最好的
哈斯汀发现安娜对什么事都一丝不苟,从钱包放什么、吃什么都是如此。她从来不大吃,但要吃就要最好的。她有时候会把牛排一再退回去,一直到牛排够嫩,接着只吃几口(之前有一段时间,她会付钱要哈斯汀带来自制的优格,因为她认为自己买的都比不上)。
这位上司还有其他方面令哈斯汀敬佩,不过她也没办法具体说明那是什么。安娜有本领透过一个眼神或一句话,就让别人以她的方式做事。
「即使是那个时候,她也会在午餐席间控制整桌人。如果同桌有八个人,大家都想『好吧,我来一杯红酒』—那个年代大家都会喝酒,或是『我要一支烟』。但当安娜最后说『麻烦给我一份优格』后,大家就会环顾四周然后心想『天啊,我们不应该吃东西』、『我的老天,我们不应该喝酒』 。」
另外,哈斯汀也羡慕安娜热闹的社交生活。安娜当时尚未出名,但她有魅力又有趣,而且散发一种神秘的氛围。除了平常的公事电话,每天都会有男人打给安娜。他们深深为安娜着迷,想要带她去约会〔其中一位是演员泰伦斯.史丹普(Terence Stamp)〕,但她只会挑着回电,有时候还会要哈斯汀谎称她不在办公室。
只要安娜没有上班,就经常会去流浪者夜店(Tramp)和德亚雷图萨俱乐部(Club Dell'Aretusa)等热门场所(「你是帅哥美女一族吗?」《标准晚报》曾经抛出这个问题,「简单测试一下:你进得去德亚雷图萨吗?」)
晚餐时间,安娜静静地坐着,她的鲍伯头遮住了脸。当时,艾玛.索姆斯在时尚公关业工作,她和安娜七○年代早期时认识并成为朋友。
「那些年,安娜身为时尚助理,她的权威以沉默的形式示人。」索姆斯说。八卦专栏作家奈吉.邓斯特(Nigel Dempster)、记者朋友乔恩.布雷萧(Jon Bradshaw)和安东尼.哈登—格斯特都和安娜是一群的,其中邓斯特比她年长将近十岁,他们曾经交往过(尽管之后她否认)。
哈登—格斯特从来就不觉得安娜腼腆。 「安娜的沉默和妙妙猫(Cheshire Cat)一样,」他说:「你知道她在思考一堆事情,只是她不说出来罢了。」
「我知道大家经常喝酒,」安娜说:「但我总是第一个离开,我必须早起去上班,他们是自由工作者,所以可以晚一点起床。」她一直不太喜欢喝酒,大家也只有看过她喝白酒,通常不会超过半杯,她总是11点30分之前就回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