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一宅新标准出炉!不合格的或将全部拆除关系到每个人
正如火如荼进行着的以改善村民生活质量为主的新农村建设中,大家的居住方面也包括在内。有不少贫困村,村民住的还是老旧的木房子或者石头泥巴糊出来的房子,没有通水电先不说,光是住在里面就有不小的安全隐患。
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在帮助那些实属困难的村民重新安排好住房之外,还开始推行新规划措施来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像通自来水,建立有效的排污系统,家家户户有新厕所等都包括在其中。自建房也被纳入了这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要知道有的村,在早期修房子那都是没有什么规划用地的概念的,只要是在自家地盘上那有能力就会建一栋楼,这个现象很正常。现在有人就在讨论,新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出台,有孩子的先按一户算,有你家吗?
不过在现在新农村建设当中,这不少原来随意由自己建起的房屋,却导致了不少的问题。一个是因为分布零散,像刚刚提到的那些用水、用电和排污系统建设的成本就高了。并且有的还是违建的房屋,并不在宅基地范围内,而是占用的耕地,要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六十二条里,就已经明确规定了农村一户一宅。
这样一看不少的自建房存在违法或是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因此想要实现更好的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必须解决这些自建房存在的问题。而为了解决这一情况,保障好农村建设的合理性和规划性,有的地区已经开始了相关规范工作。河南新乡就主动响应这一号召,在新农村建设上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规定了更为具体的标准。
首先对这“一户”的划分进行了严格的认定与审核,夫妻俩有一个孩子的就算一户,同时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也算作一户,也就是说有孩子的反正先按一户算。如果以后要分开住的话,那也要等到男孩子满了18岁成年之后才能有资格算做独立的一户人家,一般女孩出嫁户口迁出就不认定为一户。
其次对于“一宅”而言,并不是指一整块地,可以是分开的两块宅基地或多块,但是这分开的宅基地面积之和同样也是不能超过标准,要超标那也要缴纳对应的费用。
另外,对于超出这些标准的自建房,那就要进行处理,像超出了规定面积的房屋,那超出部分每年就要额外征收费用,要是隐瞒不报,拒不缴纳超标费用,那很有可能就直接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面临着整改拆除的局面。
根据当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为167平方米的标准来看,如果超过这个数值,就要进行额外的缴费,方式也是按照阶梯式来计算的,收费价格各乡镇略有不同,大概收费为以下三个范围:
1、如果总面积超出范围在1到50平方米之间,每年可能要缴纳2.5~75元左右;
2、如果超出范围在51-100平方米之间,每年需要缴纳255~500左右;
3、如果超出面积为101-200平方米,每年缴纳1000~2000左右。
有人就好奇,那如果超过了200平方米会怎么样?很显然是不合规定的,超出这么多可能会直接被当地政府没收或者拆掉其自建房。
而除了河南新乡之外,其实有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对宅基地的使用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有不少人看到这些标准之后难免有不满情绪,觉得这土地的所有权虽是归集体所有,但这使用权在个人,况且也是自己祖辈传下来的,爱怎么建就怎么建,国家这些标准难道不是强插一手吗?
实际上前面就提到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当中,就已经体现了国家是有权进行管理的,而且目的是在于合理有效地利用我们的土地资源,保障用地公平。
试想一下,要是大家随便划块没人要的地建房子,有地的在自己地上修个十几层的高楼,那局面是相当混乱的。所以在农村,自己建房子可以,但是必须符合标准,超标了自然就要面临类似于罚款的费用。
结语
农村的规范建设可以说是才起步不久,在原来的发展当中,乱搭乱建是常态,而也有不少的宅基地是空闲状态,对于这部分空闲的宅基地,如果村民愿意上交其使用权,国家也会给予对应的补偿,从而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农村有了新的精神风貌,也会实现更公平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