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南一起和尚畸恋农妇引发的血案
原标题:2009年,湖南一起和尚畸恋农妇引发的血案
“心魔即魔,心佛即佛;境由心造,相由心生”。一个人若是内心向善,那么他即使不是和尚,也是如佛一般的存在。同样的,若是一个内心充满了肮脏但却身处庙宇的和尚,即使天天吃斋念佛,但内心向恶,那么他便是如魔一般的存在。
2009年,湖南某村发生一起因和尚畸恋农妇引发的血案,2012年9月25日,法院民警带着一名光头犯人来到了执行现场。在行刑前他心中十分后悔当初做下的事情,但恶果已经酿成,罪孽也已经犯下,此时的他也应当为自己的罪恶付出应有的代价,随着一声枪响,这名法号释圣园的和尚被执行了死刑。

释圣园原名滕召武,是从一个山村长大的孩子,当年他家里的条件比较困难,无力将他抚养成人。于是家里人为了让他可以健康地成长下去,便托人将他送进了当地的一家寺庙里当和尚。在被送进寺庙后,他在寺庙中便有了一个释圣园的法号,随后的生活也很简单,整日跟着大师傅们吃斋念佛,并跟着老和尚学习一些寺庙管理上的经验。
于是在他长大后,虽然看上去还很年轻但在资历上却成了寺庙中的老资格,并且他也开始掌管一些寺庙中的事务,仿佛他的人生都在向着一个美好的方向发展。然而,在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的人生轨迹出现了改变。
2009年年初的时候,30岁的滕召武被派到湖南某村的一个寺庙中担任主持,管理那所寺庙的大小事务。处理寺庙中的各项事务自然少不了和附近的居民打交道,也免不了让往来寺院的香客在寺院内烧香拜佛,而在这期间他便认识了很多人。其中,一名50岁的中年妇女张某便走进了他的世界中,只不过这一次的相遇却为二人结下了一段孽缘。

张某是当地一位村民刘某的妻子,夫妻二人在结婚后也生育有子女,但她在和丈夫结婚后,她的生活过得却并不如意。
当年在谈婚论嫁时她便听从了父母的要求,草率地跟相亲对象刘某结为了夫妻,组建了一个家庭。而在日后的生活中,他们夫妻二人便经常因性格上的不和以及家庭琐事等事情上引发争吵,闹出矛盾后,在双方父母的劝说下,夫妻二人又回到了家庭中继续生活。
虽然夫妻二人的生活又恢复了正轨,但刘某喜欢打牌赌钱还有酗酒的生活习惯一直没有改变,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变得雪上加霜,家里的经济情况一直都没有得到好转。而那时的她顾及自己的名声,在双方家人的劝说下,维持着这样的生活。
但在2007年,本就不幸福的家庭又横生变故,那一年,她的丈夫刘某在外喝酒时突发脑血栓,虽然被及时送医被抢救了下来,随后也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身体上却留下了残疾,左臂和左脚使不上力气,失去了工作能力。

在那之后,全家人的负担也就落到了她的头上,而刘某在那次发病之后性格变得敏感,家里的氛围也就变得阴沉沉的。生活上的压力也就让她需要在精神上找到一个寄托,而这个寄托她便放在了村里的寺庙上,希望通过烧香礼佛的方式来缓解身心上的压力。
2009年,张某来到释圣园主持的寺庙内烧香拜佛,当她看到新来的主持是一位年轻帅气的和尚时,对这名年轻的主持产生了一些好奇。在烧完香火后,张某并没有着急离开,而是在寺庙中找到释圣园后便与其攀谈了起来,希望对方可以帮她化解心中的愁绪。
此时还比较年轻,而且也没有太多情感经验的释圣园在面对这位女施主的询问时有些摸不着头脑,也只能在一旁对这位女施主进行安慰和疏导。但他的温柔让张某的内心受到了触动,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张某几乎天天都会在这家寺庙中烧香,找释圣园开导,将家中的丈夫忘得一干二净。

7月初,张某按捺不住内心的情感,于是她再次找到释圣园后便对他展开了追求,而面对这位女施主的追求,释圣园没有足够的定力,在一天晚上破了戒。在有了第一次的经历后,释圣园便在张某的追求中逐渐沦陷,张某也更想和释圣园在一起,而这时,她的丈夫便成为了两人感情上的拦路虎。
8月,还处在热恋当中的张某为了让二人可以永远地在一起,她便想到了《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想要通过下毒的方式送丈夫离开。而面对张某疯狂的计划,释圣园没有对她进行阻止,还同意帮她实施这起作案计划。

8月10日,释圣园带着张某准备好的有毒农药,将其投入了刘某常喝的中药里,并由张某喂给刘某喝。但农药散发出的气味引起了刘某的警觉,在刘某的反抗下,二人的计划也就没有成功。
在这一次的计划失败后,刘某对张某产生了警惕心理,但这依旧没有让他们放弃杀害刘某的歹念。8月14日晚上,释圣园随意找了个借口邀请刘某来寺庙中喝酒聊天,刘某对和尚喝酒这件事感到好奇后也就欣然前往,但他没想到释圣园竟然给了摆了一桌鸿门宴。
当天晚上,刘某在释圣园的寺庙内喝醉后,释圣园便和张某一起利用锄头将醉酒后的刘某打死,这场因和尚畸恋农妇引发的血案便这样发生了。随后二人将其尸体抛弃至寺庙内的粪坑内,以此掩盖二人的犯罪行为。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二人的罪行最终还是被警方发现,在接到报案后,当地警方经过细致的调查后,将二人捉拿归案,归案后释圣园和张某交代了各自的罪行。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滕召武与张某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产生非法剥夺刘某生命的主观恶意,随后二人通过事前预谋,先后利用投毒、暴力击打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最终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在案发过程中,二人都在预谋的过程中进行谋划,且在案发过程中都积极推动危害结果发生的,那么二人在此案中都应当作为主犯,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