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奇葩事:女生同居后分手,男生不同意,一时冲动报警家中失窃
原标题:网恋奇葩事:女生同居后分手,男生不同意,一时冲动报警家中失窃
如今年轻人在一起的速度很快,从一开始的手牵手到现在的同居生活,只要双方对眼了就行,可是更大的隐患就出现在这里。

一旦发现对方生活习惯不满意,提出分手的时候就会出现情感纠纷,最后闹上了法庭。
湖南怀化,男子王某通过交友软件结识了一位女子孙某,两人一开始在一起话题很多,双方都认为很合适,很快就开始了交往,男子王某建议女方去他家中同居。
孙某经不起王某的软磨硬泡,便答应了男友的要求,二人在王某的家中度过一段甜蜜的日子,原本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女方却发现王某的生活习惯很差,不讲卫生。

相爱容易相处难,孙某发现两人在一起之后经常吵架,男子王某也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发雷霆,害怕同居下去会有什么危险,出于这个安全考虑,孙某向王某提出了分手。
王某听到孙某的话语,认定了两人的感情还有可能,不希望分手,小情侣之间的关系面临着离别的伤感。
女子孙某认为两人只是同居关系,感情不合适就应该分开,在与王某交涉无果之后,选择一走了之。等到王某回到家中,才发现孙某的行李都不见了,这让他怒火中烧。
王某开始拨打孙某的电话,电话一直保持未接状态,联想到之前提出的分手念头,他立马想到了女友是下定决心分手。

女友的突然消失,让沉浸在恋爱关系中的王某无法接受,他试过很多方式寻找孙某,可仍然没有一点消息。
为了尽快找到孙某,王某选择一种极端的方式,打电话报警,谎称女子孙某在同居期间,趁机盗窃家中的两万六千元,然后消失不见了。为了让民警相信他的做法,男子还让父亲一同去派出所做伪证,一定要把失踪的女友找出来。
涉案金额高达两万六千元,民警在收集了王某和父亲的口供,开始对孙某盗窃男友家中的案子进行立案调查,一段时间后,孙某果然被警方抓获。
由于孙某离开男友家中后,并没有出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民警开始怀疑是否王某在“假报警”?民警经过慎重的考虑再次传唤了王某,通过民警的提问,王某果然招架不住,直接说出了真相:他害怕找不到女友,选择用假报警的方式来寻找女友。

案件经过民警细致的侦查之下,孙某被释放,王某被派出所以诬告陷害罪立案侦查。为了减轻处罚,王某向孙某道歉,并积极地赔偿,获得了孙某的谅解。
一对网恋的小情侣,因为生活习惯上的不同,分手是常态的方式,让人意外的是王某竟然采用这种途径来挑战法律,找到了女友,把自己搭进去了。
对于王某的判决,公安机关和公诉机关出现了分歧,公安机构的起诉意见是王某构成诬告陷害罪,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
根据刑法中“主客观一致”的说法,公诉机关认为王某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在本案中,王某提出了家中失窃两万六的说法,主要是想通过民警来女方,并不是要让孙某承担刑事责任,民警随后也通过立案调查和网上的通缉找到孙某。

那么王某的行为到底构成什么罪责?其实王某的行为更符合涉嫌妨害作证罪,联合了父亲一起提供虚假证言,证明孙某盗窃两万六千元的犯罪事实。
妨害做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做证或指使证人作伪证的行为。这个罪名属于行为犯,只要犯罪嫌疑人通过暴力实施了非法阻止或者希望他人进行假证的行为。
王某的行为教唆父亲进行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伪证,幸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307条之规定,应对其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某与孙某的恋爱行为来得太快,也去得太快,网恋对象一旦不爱了,很容易就会彼此伤害对方,孙某一走了之,王某假意报警,这都是值得深思的地方。
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场面,一定要遵纪守法,切勿以法盲的角度解决问题,不爱了就放她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