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永居条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正文注明 2020-03-03 20:17:05 审稿人 : admin 围观 : 次 评论
原创: 一棵青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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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外国人永居条例,中国绿卡。 这份文件瞬间引爆网络,反对声简直是铺天盖地。 估计到现在,有关部门都没闹明白这事为啥反应这么大。 昨天很多粉丝在后台留言,让我谈一谈对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的看法。 本来我是不想谈的,因为谈这个得罪人,客观辩证一个问题,要比盲目煽动难10倍。 最大的可能,就是那个客观辩证的人,被骂的狗血喷头。 大V没必要得罪自己的粉丝,但我也不会放弃原则说一些迎合盲动人群的话。 《外国人永居条例》的全文我看了,很正常的一个文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为啥会遭到那么大的反对声音? 因为这种文件太容易被拿来煽风点火,挑拨排外情绪了。 反对这份条例的人,我敢保证99%都没有认真看过条例内容,因为如果他们仔细看了,就不会那么幼稚的无脑反对。 既然他们没看过条例,那为什么会反对这份条例呢? 因为排外是人之本性,古今中外,排外案例屡见不鲜。 煽动这种情绪太简单了,甚至不需要费什么力气。 很多无良媒体,为了流量不惜踏破做人底线,玩了一手偷梁换柱大法。 首先,这些人把《外国人永居条例》这件事偷换概念,变成了中国要大规模引入黑人。 然后再偷换概念,把引入高素质人才,偷改成引入低素质黑人。 最后再偷换概念,把黑人描绘成一个满脑子都只想着诱骗无知中国少女的人种。 每一次偷换,都能刺激种族情绪,蹭来大量的流量。 偷换这么多概念后,《外国人永居条例》成了一部把中国少女送给非洲黑人的法案。 简单的说,就是量中华之少女,结黑人之欢心。 在这些媒体的偷梁换柱下,讨论《外国人永居条例》被简化为讨论女大学生、黑人和骗床。 谁反对《外国人永居条例》,谁就在守护中国少女。 谁反对《外国人永居条例》,谁就是在爱国。 既然事情都已经那么清晰明了,那我干嘛还要费那个力气去认真研读艰涩难懂的《外国人永居条例》全文。 反正外国人(特指黑人)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占我们的土地,抢我们的银子,争我们的女人。 这是典型的中国版《黑祸论》。 我想说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清政府被迫签订《北京条约》,首次允许中国人到外国打工。 许多中国人在广州乘船,前往异国漂泊,谋一口饭吃。 这件事在黄飞鸿系列电影里多有展示,洋人大多以反派身份出现,诱骗和贩卖无知华人出国当苦力。 而同期,美国修筑中央太平洋铁路,急需大量劳工。 至1880年,有10万华工来美国修筑铁路,其中1.5万死在铁路线上,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多部中国文献里,华人劳工都以一种凄惨的形象出现,因为美国资本家的贪婪,被榨干了最后一滴血。 华工牺牲那么大,美国人应该很感激吧。 但美国人的看法完全不同,尤其是低端美国白人。 因为大量华工的涌入,并且愿意接受更繁重的劳动和更低的工资,比美国白人更容易找到工作。 大量的苦力工种,如铁路建筑工和矿工等,资本家都大量招收华人,而把美国白人拒之门外。 在加州和内华达州,凡是有矿的地方几乎都有华工,白人开始坐不住了,排华情绪慢慢升起。 短短20年的时间里,美国的舆论环境出现了剧变。 一开始,是美国政府用武力威胁,迫使清政府打开国门,允许华人劳工前来美国。 但几十年后,美国白人却群情激愤,要求政府关闭国门,不准华人移民美国. 美国白人把失去工作的原因推到越来越多的华人头上,在美华人成了失业工人发泄情绪的靶子。 《黄祸论》在当时的美国大行其道,美国多个州陆续推出了多达20余个立法来限制华人移民美国,包括对华侨额外征税、禁止华侨拥有土地等。 美国当年表现歧视华人的漫画 极端的民族情绪在美国不断升温,黄祸论宣称黄种人是对白种人的巨大威胁,白种人应该联合起来对付黄种人。 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排华法案》,禁止中国人移民美国。
随后,中国移民美国的人数,从一年近万人,迅速归于零。 这个法案一直到1943年中美联手抗日时才被废除,而一直到1948年,禁止华人与白人通婚的歧视性法规,才被废止。 在1882~1943的这半个世纪里,渲染黄种人的威胁,成了西方作家吸引流量,捞取钞票的不二法宝。 1898年,M.P.希尔出版了一本小说集,名字就叫《黄祸》,成为了当时刷屏欧美的爆款书籍,让作者直接成为了富豪。 
黄祸封面图 1913年,罗默出版了一部小说《神秘的傅满洲博士》,这部小说直接刷屏,畅销欧美。 1921年,傅满洲被搬上银幕,票房登顶,大获成功,成为了当年最热IP,热度远超今天的美国队长和漫威英雄。 由于票房大赚,影视公司抓住机会,推出了14部傅满洲系列电影,连续拍了几十年,一直到二战期间中美联手时才被强行叫停。 这14部傅满洲系列电影,包括《傅满洲的秘密》《傅满洲的面具》《傅满洲的脸》《傅满洲的新娘》《傅满洲的奸计》《傅满洲的血》等等。 在很多人眼里,清政府时期的华人,都是和“弱小”、“病夫”、“受欺压”等词挂上钩。 你今天看非洲黑人什么感觉,当年的美国人看清朝华人就是什么感觉。 但是在文艺作品中,可不能把华人描绘成弱者,因为弱者会引人同情。 所以美国文艺作品中的华人形象,都是集残忍、狡猾、智慧于一身的反派。 在《傅满洲的面具》中,傅满洲抓住一个金发女郎,对着手下喊: 傅满洲领导下的邪恶黄种人团体,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白种男人,然后抢走白种女人。 在《傅满洲的城堡》中,导演设计了一个场景,让一个可爱漂亮的白人女孩被傅满洲邪恶组织抓到,然后遭到了非常凄惨的折磨。 你说,美国人看了这样的艺术电影,能对黄种人有什么好印象? 这种艺术套路,这种挑拨情绪的手法,你有没有很眼熟? 要么给中国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要么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要么博士学历且在中国境内满4年且收入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要么你在中国投资1000万以上。 以武汉市为例,3倍当地工资大约是年薪25万。 无论哪一条,都是顶级精英,放在全球任何国家都是精英,不是随随便便一个外国人都能拿到这个定居资格的。 这样的人才,如果肯来中国定居,一定会让中国更强,而不是更弱。 如果你不是博士学历且拥有当地3倍工资,如果你没有投资1000万的能力,如果你没有拿过国际大奖。
那这份永居条例,帮你把所有的同阶层外国人全部挡在了门外,这份条例引入的外国人,只对博士和富人构成了竞争。 从正常逻辑来说,非博士和穷人,应该举双手欢迎这份条例。而博士和富人应该反对。 在美国和欧洲,穷人支持政府引入富人,因为更多的富人会带来更多的企业和工作机会。 而富人支持政府引入穷人,因为更多的穷人会带来更廉价的劳动力和更广阔的市场消费,从而可以扩大富人的利润。 但是在中国,我们看到了完全相反的景象,一群没有博士学历和1000万投资能力的人,拼命反对这份最严中国绿卡。
国家技术越发达,招工的企业越多,你的工资就会越高,这个道理难道不够浅显易懂么? 博士学历+3倍工资或1000万投资能力,99%的中国人都做不到,外国人能做到的更少。 外国人想定居中国,最简单的路,其实是通过婚姻。 你觉得,在自由竞争下,是外国男人娶中国女人容易,还是外国女人嫁给中国男人容易? 尤其是针对一些穷国而言。 这条法案,明明是给外国媳妇打开了入华之路。 而且,这个政策,明确了外国人的定居标准,可以赶走很多低素质外国人。 大家可以回忆一下,这么多年了,你见过有在中国生活的外国人被驱逐的新闻么? 没有,只要不犯罪,几乎不可能被驱逐,可以正大光明的生活在中国。 因为以前没有细则,不明确什么样的人可以永久居留,加上善待外国友人的传统,索性就全部永居了。 如今出了明确的细则,国家明文规定,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永居中国,什么样的人只能短暂居留。 你觉得对控制外国人的数量和质量来说,这份外国人永居条例,是好事还是坏事? 高素质的外国精英,我们欢迎,低素质的外国人,我们不欢迎。 以前无法律可依,但现在有了。 这个法案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为什么会引发这么大的舆论风波?
除了这个话题本身很容易被挑拨,又有个别人煽风点火之外。 最大的问题,是多年来的超国民待遇上。 1978年之前,中国几乎没有几个外国人,哪怕在北京,看到一个外国人都和看到熊猫差不多。 而且当时的中国非常贫弱,偶尔来中国的外国人,通常都是欧美发达国家,给了我们一种外国人都很富裕的印象。 恰好当时的中国改革开放,急需外资,为了吸引外国人,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给了外国人超国民待遇。 所谓的“超国民待遇”在中国,虽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但是是实际存在的。 40年过去了,优待外国人已经渗入到了中国的方方面面,从一些小事,可窥一斑。 比如说,老外代报案,破案率高。。。 还有一些社区打出的横幅,让中国人一看就很不舒服。 中国是礼仪之邦,我们欢迎外国人前来,甚至可以给予精英外国人和中国公民的同等待遇,但绝不能容忍超国民待遇。 40年过去了,中国已经足够富强,也有了极大的民族自信心,不像以前那么崇媚洋外了。 这个外国人定居法案,我支持,法案本身内容没有任何毛病,绿卡条件远远高于我的预期。 之所以会引发这么大的民愤,完全是因为40年来,洋人的超国民待遇。 这个40年积累的痼疾,应该被彻底取消,我不管这个洋人是欧美白人,还是非洲黑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另外一面,是一视同仁。 在中国,没有肤色之分,只比贡献大小。
参考文献 1.非常的东西文化碰撞——近代中国人对“黄祸论”及人种学的回应,罗福惠,北京大学出版社 2.傅满洲,花露水,邪恶的中国人是怎样打造出来的,白露为霜,倍可亲中文门户网 3.傅满洲与陈查理——美国大众文化中的中国形象,姜智芹,南京大学出版社 4.李帅:《美国历史上“排华”与“排日”运动比较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 5.刘英俊:《1882年美国排华法案初探》,《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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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帝国有四亿人口,构成了全球人口的三分之一,这就是一片笼罩在太平洋沿岸处女地上的巨大阴云。” 中国人“会如蝗虫一样蜂拥而至”。
“自此法案生效日期起,任何州法院或联邦法院不得给予中国人美国公民身份。若有法律与此法案相悖者,以此法案为准。”

你想要这样的处女做老婆吗?那就征服,繁衍!杀死白人,抢他们的女人!
把里面可爱弱小的白种女人,直接换成可爱弱小的黄种女人,是不是简直是在历史重现。
只写黄种人的负面,不写黄种人的贡献,迎合并扩大种族情绪,导致当时全美国对华人歧视非常严重。
中国劳工明明为了美国的铁路牺牲了1.5万人,结果却被说成是黄祸。
傅满洲这个艺术形象的出现,可能是个偶然,但傅满洲成为爆款,而且连续爆款了几十年,绝不是偶然。
2012年6月18日,美国众议院正式以立法形式,就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道歉。
如果你认为当年的排华法案和黄祸论很荒谬,那你今天就不应该支持类似于黑祸论的观点。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民族情绪是非常容易挑拨的,从排华法案到傅满洲系列电影,都让我们看到了颠倒黑白,挑拨排外情绪之简单。
只要渲染外族人抢夺本国工作机会,抢夺本族女人,一定可以掀起滔天的仇恨。
哪怕事情的真相,完全南辕北辙。
《外国人永居条例》所规定的永久居留条件,非常的高,高到我都觉得有点苛刻。
只有三种人可以定居中国,一种是科技精英,一种是经济精英,还有一种是中国人的配偶。
第十一条 外国人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第十二条 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 第十三条 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 第十五条 外国人依法在中国境内工作(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重点行业、境内连续满4年、收入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 第十六条 外国人按照外商投资法律的规定(投资不低于1000万)。
第十七条 外国人有家庭团聚需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配偶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国人,婚后已在中国境内与配偶共同生活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父母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父母; (三)年满六十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直系亲属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直系亲属,已在中国境内连续居留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简单的说,如果和中国人结婚,且已经共同生活5年的外国人,可以获得中国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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