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对外斗争更需要法的力量!
这一周,召开了一个很重要的会议:中央人大工作会议。
总书记讲了很多,包括中国的民主,中国民主同西方民主的区别,并对未来人大工作做了很多期许,总书记还特别强调“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
这些先不展开了,留在后面结合着其他相关的事来谈,毕竟单说人大,可能很多朋友会觉得枯燥。
今天先讲一个话题:中国如何通过立法开展对外斗争。
在很多人眼里,人大可能“出镜”频率不是很高,也似乎不在权力最中心,似乎跟我们国家体制设计中的地位并不相符。
不过,事实恰恰相反。
在各国议会中,中国的人大是权力最大的,可以制定法律、任免官员,还能够对特定的事情展开执法检查,甚至曾经还对一些部门进行过公开质询。

除了内部事务,人大工作也是中国对外斗争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不论过去还是现在,中国都面临外部很多不怀好意的质疑,尤其是对于党和国家关系的质疑。
通过人大作为桥梁,把党的意志、社会各阶层的意见等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任何国家都不可能质疑人大通过的决议,最多只能说存在一些不足或者问题,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很多外部动作。
这是第一个很重要的合法性问题。
第二个,有些非常敏感麻烦的事,通过人大就可以非常顺利的解决掉,犹如庖丁解牛,尤其是在一些长期遗留的与国外相关,政治色彩浓厚的问题。
典型的有两件事:
一个是通过《反国家分裂法》,直接给台湾划了一个非常明白的红线。
自我们立法以后,无论台湾地区领导者怎么换各种花样措辞、换各种角度擦边,都只敢在框架内蹦跶了。红线已定,无论他们多闹,终归有个限度了。
二是解决香港问题。
香港斗争极为复杂,不说那些明面上大家都知道的各种博弈,反华势力们还有些特别恶心人的小动作。
比如某些反动势力找了个老太太,每天跟中联办上下班时间一致,一上班就蹲在中联办大门口,搞得中联办很长一段时间把后门当做正门;又比如买下中联办旁边的高楼公寓,天天悬挂条幅。
我们因为香港工作的复杂性,还不好采取激烈的动作,搞得十分难受。
2019年后就更麻烦了,一些乱港动作是愈演愈烈,当时有很多人就有些悲观,找不到怎么刹住这种歪风的办法。
不愧是决策层,直接抓住了命门。全国人大立法通过了香港国安法,以后乱港分子再搞动作,就有了抓手;还有明确香港一定职级以上公职人员必须向宪法宣誓,这也解决了一批乱港骨干人员。

为什么全国人大立法对这些涉及外部力量的就这么好用?
根本就在于,这是立法,立法是约束政府,但也是对政府的要求。
跟一般的政策不一样,普通的政策政府可以去做、也可以不去做,改动也比较容易。
但是法律不一样,一个事成了法律,对于违法行为,如果政府或者司法不行动,那么任何公民都有权力去要求政府依法履职。
西方人也非常理解依法的道理,这一点没什么可说的,如果西方反对中国依法执政,那本身也在质疑他们自己。
于是通过立法就解决了如何让外国人说不出反对意见的大难题。
当然,实际的斗争没有这么简单,仅仅点到即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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