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收容教育法决定废止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是什么?废止有何影响?
作者 :唯爱娇娘 2020-04-13 23:08:42 审稿人 : admin 围观 : 次 评论
中国小康网4月13日电 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决定废止1993年颁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这一早先发挥一定历史作用,但随时代发展日益显出弊端的行政法规淡出历史舞台。
上世纪90年代初,针对卖淫嫖娼乱象,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明确规定,对卖淫、嫖娼行为,可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改造。
2011年,国务院又修改了上述法,“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6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20年3月2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实践中不再适用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7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10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2.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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