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保洁为钱陪床,男子被判刑6年6个月!情感勾当值得吗?
原标题:河南:女保洁为钱陪床,男子被判刑6年6个月!情感勾当值得吗?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史某是一名保洁从业人员,在家政公司里经常接到单子,贴心的服务让雇主很满意,成了公司里排名靠前的服务人员,为了接到更多单子,她特意留下一张打扮靓丽的照片。

工作负责让史某获得更多工作机会,某一天,一名自称要上门清洁的男子张某打电话过来,要求史某上门为他解决卫生问题,他出了600元的价格。
600元对于史某来说,是一次不错的交易,于是和张先生要了电话,张先生在电话中提到,600元的服务费不假,不过要求史某和他发生关系。
史某犹豫不决时,张先生承诺还可以加钱,史某同意了他的要求,但是要张先生支付相应的定金,史某收到钱后,根据地址到张先生家中服务。
当天晚上,史某先是根据张先生的要求,将卫生问题解决,随后张先生看史某的身材,确实不错,于是拉史某一起喝酒。
史某清楚,张先生是为了尽快进行那种事情,配合地喝了一会酒,在酒精的作用下,两人顺理成章地完成了交易,张先生挺满意的。
等到第二天早上,张先生迷迷糊糊醒来,查看了一下手机才发现不对劲,妻子拨打了很多电话给他,让他到岳母家中接她。
张先生看到信息,猛然惊醒,才想起妻子从娘家回来的日子到了,起床叫了几下史某,奈何史某并没有反应,一动不动的。
面对这个情况,张先生顾不得将史某叫醒,只能花费力气将史某拖到门外的楼梯处,希望史某能够自行清醒,可是史某仍然没有反映。
眼见时间一点点过去,张先生看了看时间,只能自己先行离开,然而他很快就接到妻子,往小区的方向回去。
就在他们回家的间隙,有邻居发现有人躺在楼梯外,一动不动地躺着,情况特别怪异,选择了立即报警,引来了其他人围观。

张先生和妻子到小区后,看到不少人围在楼梯的位置,好奇心驱使下,张某上前查看,发现围观的人是史某,邻居透露,她已经报警了。
听说史某一直没清醒,小区之中发生命案,张先生只能主动告知妻子来龙去脉,女方听完后,愿意原谅丈夫,并且劝说张先生到派出所自首。
之后,张先生想清楚了,在妻子的陪同下自首,警方给出了确实的证据,表明史某血液检测出213.85mg/100ml,死因是在低温下被冻死的。
紧接着,张先生承认,他是因为寂寞在网上找节目,看到史某的样貌不错,才联系女方,出资600元与其发生关系,不料酿成悲剧。
这里面有一个关联的地方,张先生将史某拖出房子时,女子身上并无保暖的衣物,他应该给女子多准备一件衣服,可是在妻子的催促之下,放任史某在外冻死。
1.张先生的身份被扒,细节曝光。
在事件曝光之后,张先生的更多信息曝光,95后的医生身份,工作前景不错,可是控制不了自身的欲望,不顾家庭的重任,向史某提出过分要求,结果可想而知。
2.张先生与史某的行为,符合卖淫嫖娼罪。
张先生因个人需求,向史某提出暗示,以600元的价格与史某体验特殊服务,支付的价格已经超过了正常的水平,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条款。
另外,史某对于张先生的暗示心知肚明,两人以超过市场的价格进行犯罪,构成卖淫嫖娼罪,应当面临行政处罚和罚金。
3.这一起事件,最让人可惜的是女子没有防备心理,导致张先生失手伤人,可是量刑上还是要区分张先生,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过错致人死亡罪。
我国刑法主要打击的就是故意犯罪,因此张先生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是直接影响到他的刑事处罚的。

认为张先生构成故意杀人罪,是和他医生的身份有关联,从认识说的角度来说,即只要张先生对行为及其结果等犯罪客观事实存在认识,就是故意,出门时的气温低,史某身上只有内衣,他放任史某有冻死的危险,属于间接故意杀人罪。
在本案之中,张先生和史某无仇怨,双方之间的交易已经完成,他没道理杀害史某,之所以将史某拖到楼梯处,是自以为史某已经清醒,可以自行离开,未认识到这个危险情况,属于过于自信导致史某死亡。
综上所述,张先生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要不是太过于自信,否则不会出现这次悲剧。
然后,张先生主动投案,配合民警说出实情,有自首的减刑情节。
除此之外,还积极赔偿史某的家属,获得对方的谅解,同样获得减刑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