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被教育过的那些道理
我们的传统教育,我们的师长长辈一直教育我们一些道理,看上去似乎像那么回事,不过仔细想想,充满着诡辩论和逻辑混乱的色彩,而这些本来很奇怪的观点,到了今天还生生不息,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
1.失败是成功之母。
这句话听上去很有道理,很提士气,最适合在别人一团糟的时候安慰别人。不得不承认,这句话在有些时候是很有用处的,人是需要屡败屡战的拼搏精神的,不过,如果一个长辈够负责任的话,他必须给这句话加上一些前提:人不能屡战屡败,要学会总结经验,在一个坑里掉下去,就不能下一次又掉进这个坑。同时,一定要明白,哪些错误可以犯,哪些错误失败不起——人不是一定要掉进水里才明白会淹死,倘若真有笨蛋去实验的话,我只能说淹死活该。在做事情之前,要有点悟性,有点判断能力,失败从来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能避免为什么不去避免?
2.大多数人、少数服从多数、顾全大局
我们的社会一直教育我们,要少数服从多数,要为了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要顾全大局。请问:强拆的时候,钉子户是少数人,来拆迁的强盗是大多数人,是不是也要少数服从多数?
大多数人,都是说别人一套,对自己一套,站着说话不腰疼。说别人的时候一身的劲:“要牺牲个人利益保全集体利益”,真等到自己倒霉的时候,就叫得跟杀猪一样凄惨。
有一道很经典的题目:火车开过来了,发现铁轨上有10个人,如果不强行改变方向,这10个人就一定会死,但如果转向,就会压死另外一条废弃铁轨上散步的三个人,请问应该不应该转向?
其实,判断是否应该区分多数少数的原则就在于此:看其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是无辜的。10个人是站在正常使用的铁轨上,无视交通安全,死了活该,而那三个人站在废弃的轨道上,本来不该死,怎么能为了10个人的错误选择来牺牲这3个人的正确判断?这才叫社会良心。
顺便说一下,如果一个社会动辄要牺牲个人权益来照顾所谓的“集体利益”,那这算谁的集体?反正不算那些被牺牲者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