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圆方你怎么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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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关于“房屋养老金”的话题热度很高,一直有小伙伴Q我,让我聊一聊。其实“房屋养老金”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很多人简单把“房屋养老金”就是“房产税”,这当然不对。8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社会关注的房屋养老金相关问题进行权威解读。在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回答了三个问题。答: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是进入城市更新时期后,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既管基础,又管长远。我部在部分城市开展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目前各有关城市正在积极探索。答: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从试点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等方式筹集,目的是建立稳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答: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资金共同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个人账户资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公共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体检和保险等支出。要说这个回答已经比较全面了,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并没有被“准确”回答。个人账户的“住宅维修资金”这个概念,最早出现是1998年,直到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而正式意义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2008年才开始正式施行的。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所以04年之后的房子大概是都有“专项维修资金”的,98年到04年的房子,可能有不少是没有这个资金的,而98年之前的,大概率是没有这个资金的。那么问题来了现阶段需要“养老”的房子,大概是在08年之后建的?还是98年之前建的呢?开篇就说了,有些人认为“房屋养老金”就是“房产税”,这样理解当然是不对的。而事实上,很多人听闻说这次收的不是“房产税”而是“房屋养老金”就欢欣鼓舞,觉得“养老金”比“税”好。事实真的是这样么?到底“养老金”好还是“税”好,关键点在于,这样的政策,到底“利”于谁。
一是帮大雄
二是帮胖虎
三是假装没看见
为什么四个选项,只有两种立场?因为后三种本质上都是在帮助胖虎。回到,遇到政府向房子收钱这个事情,你只有两种立场。
为什么四个选项,只有两种立场?因为后三种本质上都是“穷人补贴富人”因为归根结底,后三者都会造成,拥有更高价值房屋的持有人与拥有较低价值房屋的持有人相比,承担了更低比例的“房产税负”。首先,相对比于08年之后买房的,肯定更有利于98年之前买房的。其次,相对比于低价值的房子,肯定更有利于高价值的房子。举个例子,深圳的有些98年之前“老房子”可能10万元一平方,而鹤岗一些08年之后的“新房子”可能1000元一平方,但是这两个房子所承担的“养老金”,很有可能是差不多的……世间的许多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够跳脱出来重重迷雾,以一个长期的,宏观,客观的视角去了解。而大家猜猜,大多数真正发自内心认为“房屋养老金”比“税”好的人,不支持开征“房产税”的……会是谁呢?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努力把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办成一项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