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顶格量刑!
作者:叶立华
来源:求实处(ID:gh_a2f5eb6a8f0c)
10日凌晨两点多唐山市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刚刚给唐山的同志打了个电话了解了一下情况。
唐山市刚开了会,向上级表了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热潮,加强线索核查、案件办理、黑财处置,加强打伞破网,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3天都还没有过去,就出了一档子全国人民群情激愤的事情。关注的层级不低,搞得他们的领导不得不出面亲自抓这件事。
这就叫看到刀子非要撞,看到眼药非要上。现在唐山市的同志是指定要把这件事办成铁案,办成不能翻供翻身的铁案,给新刀开开刃。
几个社会闲散人员,主犯叫陈某志,43岁,家住某小区27层,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离异,有涉黑嫌疑,有一点案底,2015年,伤害罪,现在经营着一家餐饮店。从犯几个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现在人跑了,公安机关的同志们正在找。
我说要赶紧找到这几个人,避免发生更大的事件,现在这几个人随时有可能被群众以极端残忍的手段弄死。要抓紧找到。
唐山的同志说他们也是这样想的,这几个首恶不除,随时可能造成群众事件,群众真拿刀子一刀一刀割死他们都是有可能的,必须要抓回来,必须要接受审判。
我说别说割死,片成片烤了吃都是有可能的。必须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这几个人的老婆孩子已经被盯上了,要是对他们的处理不到位,群众可不知道什么叫祸不及家人,想请他们吃烧烤或者酒瓶子的人不少。很容易发生更恶劣的事件。
正说着期间,他和我说人抓住了,没被群众打死。
还好,还能活着接受审判。
这样的人渣,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给受害人一个交代,不严惩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不严惩怎么能以儆效尤?
大半夜吃着烧烤,先是被搭讪,搭讪不成就要被这几个人渣殴打,打成那个样子,一个人打就算了,还有同伙,正常人哪有见到同伙犯事,不是劝阻还上去帮忙打的?拳打就算了,又是酒瓶子又是脚踢,是不是要学孙小果?
唐山在创文,这是在给谁抹黑?从政治影响来说,应该从严从重。
法治社会扫黑除恶,这是在挑战谁?从专项行动来说,应该罪加一等。
有案底的人员,不知悔改,这是什么回归社会的态度?从改造罪犯来说,属于死不悔改,藐视法治。
这样的主观故意,这样的违法行为,这样的严重后果,我个人建议顶格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