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连营李易峰!
作者: 刘梦龙
最近李易峰的丑闻可谓满城风雨,连我在的穷乡僻壤都要清查有没有使用过他形象的宣传品,务必消除影响。对于一个流量明星来说,最终能造成这么坏的影响,真是让人叹息。
这起事件需要的远不是批评明星个人生活作风道德这么简单,问题是这样一个流量明星,居然还扮演过伟人,还有一些部门单位宣传把自己和他的形象绑定在一起,想借一借东风,结果成了连环战船,东风来了,火也来了,一损俱损。
靠流量明星搞宣传这事,迟早要出事,和把房子盖在悬崖边上也差不多。流量明星和我们原来认识的那些大腕不一样,我们过去认识的那些大腕,比如偷税的冰冰,多少都吃点时代红利。这些明星已经是过去式了,她们如今更多是有演员身份的资本家,自由度更高。当代的流量明星,要更纯粹,更与时俱进,其本质是消费主义的标志物,是资本的流水线造神,目的就是鼓励受众沉浸声色犬马,应花尽花。
所以,流量明星要是洁身自好,就很难干好这行。他哪怕想洁身自好,资本也得逼着他搞各种绯闻,参与各种见不得光的活动。整个圈子都是这么一种氛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哪怕真想有点私人情感生活,公司也会干预,偶像的恋爱权也是公司运营权的一部分。现在的流量明星们身处的环境,更接近日韩那种对人身控制的管理模式,但又没有吸收日韩的专业高度,反而把流量运营发展到极致。
这种形态代表国内娱乐资本产业的新高度,在这种生态下流量明星本人也很难不变成资本腐坏下的异形。我们不是说所有流量明星都有道德行为问题,但在这种机制下,出事情,尤其在私生活上出篓子,确实是概率很大的事情。
站在一些部门宣传的角度,尤其是在人家已经主演主旋律电影之后,再选这样的流量明星当宣传大使这事似乎很正常,你不能说有关部门没有用心,起码还是想扩大社会影响力的。但选流量明星,说到底还是没想清楚宣传工作的本质性需求,其考量除了宣传的效果,利益的交换,可能人情世故也占不小的比例。
甚至,很多时候也是一种花小钱,办大事的心态。实在逼急了,就出点血,临时抱个佛脚。这也是当代我们搞宣传,特别是各种公益性时常见的指导思想。像部门形象推广之类,是不产生直接利益的,也不同于国家的大政方针,有强制性,而是一种柔性宣传,有专业性,又很难量化考评。这种事情,可不是尽量要花小钱,办大事吗?各种问题往往也是这么来的。
我们当代的宣传工作,很难说不重视。这个行当养活了许多人,不少人也是有本领的。但要说重视,又有很难摆脱这种花小钱,办大事的固有节奏。这种情形,特别在我们的地方宣传和部门宣传上是很常见的。人和钱到处都很紧张,越是下级越是这样,对很多下级部门来说,宣传更重要的是完成上级任务,而不是一种传播手段。
很多人习惯把宣传当是一件次重要的事情,不能不做,但应该省着做。而这种思想发展下去就成了宣传给谁看的问题。最节约的途径就是把宣传真正的对象缩小到最小范围内,那就是对上不对下。不但节约了经费,还养活了许多关系户,甚至沟通了各级的情谊,一举多得。
宣传的问题,很多人,包括我们这个号也谈过不少。确实有思想上的问题,但体制上的问题也不应该避讳。很多时候不是我们的宣传干部不行,是他们真的没办法。很多人觉得我们的政府宣传工作,越向下越形式主义,越劳民伤财。但我们不妨考虑下,他们原本的设计是什么样的?
比如说,我们很多地方爱搞文艺汇演,尤其是县市一级,除非是天津这样的曲艺之乡,不然基本就是劳民伤财,瞎子点灯白费蜡。但他原本设计的结构是什么?四十多年前,甚至七十年多前,这套体系刚刚被设计的时候。整个社会是娱乐不多,宣传的有限渠道也完全被政府垄断。各地交流不便,政府能掌握的文艺资源也很有限。那时,这个汇演,能看到的,会参与的,本身就是一种待遇。通过这个待遇,又能比较和缓的传达一种政治信号。
同样,当时的社会结构,信息的传达,总体上还是梯次的,市传达给县,县给乡,乡通过乡村干部,传达给村里的老百姓,一级对一级,清晰明白。在这样的环境里,宣传是和政府对社会的严密掌控联系在一起的。甚至说,这种情况下,一些比较落后的地方,他的宣传哪怕只是说教,也是够用的。
但现在的我们社会环境是什么样的?原来那套固定清晰的旧结构已经完全被打破了,大量的人员流动,你没办法准确掌握在所有人,始终要面对不定的人群。大家看的东西多了,社会上信息爆炸,乱花渐欲迷人眼。哪怕有着政府这个权威背书,我们的宣传样式也必然要多样,要引起大众真正的兴趣。特别是像部门形象塑造,意识形态引导,这类柔性的,潜移默化的东西,无论本意多好,你想靠强行灌输,群众扭头就走,看都不看你一眼。
与此同时,原来宣传的工具,渠道全部垄断在体制内。像过去每个县都有小五金一样,各级手里几乎都有一套。而现在的情形,体制内,特别是中下层地方政府,几乎已经丢光了对一般大众的宣传工具,连渠道也不能完全掌握了。许多工作,靠宣传部门的两三条枪,他本质是协调的行政部门,并不具备多少业务能力,地方的融媒体也往往难堪大用。越是下层,越是具体的部门,这个问题越明显,很多时候就只能像被砍断了八只脚的章鱼,只能摇晃身体,装作还在动的样子。这就是我们常见的各种形式主义宣传,而这样的无用动作,自然就越容易出现关系户,层层转包、利益交换之类的问题。
但很多时候,你不可能只靠装模作样就能糊弄,有些宣传工作该干还是要干,这时候怎么办?这时候就得求助于拥有宣传工具,对渠道掌握很深,有广泛影响力的资本了。我要最快把我这个部门的形象展示给一般群众,但体制内的宣传又更像是自娱自乐,怎么办?那最快,最好,甚至最省的办法,可不就是找一个当红明星来代言吗?
同样,对资本来说,这样的任务也是大有好处的。我旗下的艺人代言了之后,相当于有多了一层人设,得到一重权威的背书,甚至我这个公司还能得领导一个人情,这也算一种人无我有。你看,我们的有关部门不需要有专门的队伍,任务也很好的完成了,惠而不费,两全其美,自然双方都满意。
对宣传工作的这种借力省力,本质是什么,是一种算账家的思路。但在治国理政上,是不能讲这种算账家思路的。什么都要算一算,算来算去,就要把人民给算丢了。
现在的问题就出在我国的资本难以信用上。资本有自己的想法了,在消费主义这条路上,越跑越远,以至于两个脱离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一个脱离,是艺人脱离人民群众,彻底成了另一阶层,生活在另一个国度的存在。另一个脱离,是创作脱离实际,脱离了日常生活,只能谈才子佳人,没法反应柴米油盐。
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这不是娱乐公司不想赚一般人的钱。是他们看到了外国同行的先进经验,有样学样,在努力塑造社会,试图把人塑造成便于他们收割的样子,躺着就想把钱给赚了。
这个情形,就不仅是艺人会出篓子,惹麻烦,进而连累想借他们影响力的政府部门吃挂落的问题,而是资本的价值观,是与政府所代表的主流意识形态,特别是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相背离的问题。
自然,政府宣传再去想利用资本这个工具,就难免要翻车。于资本而言,这种翻车其实无关紧要,流量明星的本质是流水线产品,坏一个丢一个,成本并不高。而政府遇到这样的倒霉事,赔本就赔大了,赔的是群众对国家的信任,革命先辈的遗泽。
社会主义不是贫穷,应该提供充足的文化消费产品给人民群众,人民的精神需求和物资需求一样,是要得到满足的。就像过去的样板戏,老电影,当然是精品,艺术品,但数量是远远不够的。而像今天的流量明星,多则多矣,却是不属于人民的产品。这两种情形都是不对劲的。
我们的国家当然要发展文化市场,要鼓励本国文化产业的不断进步。但越是这样,我们就越要加强文化产业上的拨乱反正。如果不能控制住资本的无限制扩张,任其发展下去。我们不但不能发展好文化产业,将使我国的文化产品不断劣币淘汰良币,最终还要使我们的社会面临意识形态的撕裂。
李易峰的闹剧,要想真正避免,不是单纯的慎选,或者和流量明星做切割能解决的。这样你一样会面临无人可用的困境,而当代正是多事之秋,我们的宣传工作需求摆在那里。像我们这样一个文化产业还比较落后的国家,应该学习新中国建立之初那种态度,既要有创造出一些新东西,更要去改造一些原有的东西。我们的社会治理结构要有比较大的变化。
过去,我国作为被文化倾销的第三世界国家,在文化主权上是一种被压抑的状态。我国文化市场的资本家,必是要向往外国前辈,受国际资本的支配影响。但这是我们的社会主义体制所不能容许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市场,说到底是要属于人民,为人民服务的。
随着东西方的决裂,我们必然要把舆论宣传这个体系重新夺回来,掌握住文化市场的主权。不要把流量明星不当一回事,固然他们是市场发展的产物,但包括娱乐,不能认为就是玩,就是奶头乐。娱乐是不是奶头乐,公众人物到底传达什么样的价值观,是一种什么样的形象,人民的楷模是人民艺术家还是流量明星,恰恰就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分野。
社会主义国家的娱乐,它也是一种无形的教育和影响,是重要的宣传形式。这样的渠道,它是一种战略工具,是话语权的一部分,是国之重器,是应该掌握在人民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