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杀人放火?还是救火英雄?2012年长岭县交通宾馆命案背后的真相
前言
“百十来块的房费,你要是住得起就住,住不起就卷铺盖走人......”
压倒骆驼的是最后一根稻草,而压倒一个本就穷困潦倒的男人,有时候只需要一句话。午夜宾馆,突然失火,31人全部逃脱,唯独一人被烧死,她是谁?她又因何而死?
烧焦的尸体口中却发现一把螺丝刀,死者究竟是死于火灾?还是被人谋杀?火宅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罪恶?
宾馆大火
2012年5月18日凌晨两点多,吉林省长岭县的夜幕中警灯闪烁,在一阵急促的消防警报声中,几辆消防车穿梭在无人的街道上,预示着哪里有了火情。
失火地点是长岭县交通宾馆,当消防员赶到现场后,宾馆内的人已经全部逃了出来,虽然火势还在蔓延,但很快就被消防员扑灭。
就在大家刚松一口气的时候,楼内突然传出噩耗,在距离安全出口最近的房间内,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令人诧异的是,距离安全出口最远的人都能跑出来,为何死者没能逃生?更加诡异的是,消防员在死者口中发现了一把螺丝刀,像是人为插进去的......
仅此两条就足以说明这场大火不简单,倒像是为了专门掩盖什么,随后,消防队将此案移交给了长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接警后,法医第一时间对死者进行了尸检,隔开喉管后,并未在里面发现烟灰和碳末等物质,也就是说,死者并非死于火灾,失火前就已经死了。而那把螺丝刀的手柄处已经烧焦,铁质部分还插在死者口腔里,由此推断,这是一起谋杀案,宾馆的大火很有可能是凶手作案后故意制造的。
另一组警员很快就查清了死者的身份:女性,69岁,名叫武黛兰,是这家宾馆的老板。警方本来以为这是一起由入室盗窃或者抢劫引发的命案,但现场勘察时却找到了死者的钱财,虽然都已烧毁,但是金项链和金戒指还在。
也就是说,凶手不是图财害命,难道是仇杀?
31名旅客,谁是凶手?
此案若按仇杀定性,接下来就应该对死者生前的人际关系展开调查,但是警方并没有着急。因为命案发生在公共场所,也就是交通宾馆内,凶手要作案就一定来过这里。
所以,警方以事发宾馆为中心,调取了周边266处监控系统,并成功锁定了当天进出宾馆的31人,而且这31人当天晚上都居住在旅馆内,除此之外再没有发现其他人进出宾馆,也就说,凶手就在这31名旅客当中。
经过一番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三名嫌疑较大的旅客,警方立刻兵分三路,对此三人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调查。
第一个就是居住在死者对门的单身汉王宝权,警方为何会怀疑他呢?
据王宝权讲,当天晚上他正在屋内睡觉,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喊:“着火了,快跑啊......”于是他赶忙起身,打开房门准备逃生,但是迎面扑来的浓烟又将他呛了回来。王宝权急中生智用床单打结做了一根绳子,然后绑在暖气上,从窗户上逃了出去。
当警方问他在此之前有没有听到异常的动静时,王宝权却说什么都没听到。按理说死者武黛兰和凶手如果发生争吵或者搏斗,王宝权住在对门不可能什么都听不到,但他却说听到了有人喊:“着火了,快跑啊......”
这显然有些矛盾,难道是武黛兰和凶手就没有发生争吵和搏斗?好在王宝权案发后没有消失,对警方的调查也很是配合,所以只对他进行了暂时的监视。
而另外两人的行为就让人有些费解了,首先是一名叫做姚远的男子,该男子是这家旅店的熟客,曾有盗窃的前科。案发后的第二天他就消失不见了,警方不由地想到了畏罪潜逃,没事你跑什么?
2012年5月21日,警方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家网吧内将潜逃了三天的姚远当场抓获,知道来人是长岭县的警察后,姚远没有抗拒,一脸诧异的说道:“这么快就找到我了?”
听到姚远这么说,几位负责抓捕的民警相视一眼,心中大喜:“你是不是姚远?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吗?”
姚远痛快地点头回答:“知道,知道......”
“知道就好,老老实实地跟我们回去,把事情交代清楚。”随后,民警将姚远押回了长岭县公安局,带到了审讯室。
当审讯的民警问他为什么杀害交通宾馆的老板娘武黛兰时,姚远浑身一颤,瞪大了眼睛,惊恐地问道:“杀人?谁是武黛兰?我没有杀人,你们可不能冤枉我啊......”
经过一番审讯才知道,姚远之所以逃跑是因为他偷了一辆摩托车,但对于武黛兰遇害一事他毫不知情,他一直以为警察抓他是因为偷摩托车的事情。
但这也不能证明他就是清白的,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负责勘察现场的民警传来了一个好消息:死者武黛兰的屋内有一台烧焦的电脑显示器,在显示器上提取到了一枚血指纹。
而这很有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指纹,随后,警方立刻对比了王宝权、姚远两人的指纹,但都没有比中,难道凶手不是他二人?
三名嫌疑较大的旅客已经排除了两人,只剩下一人,而这个人却是大家口中的“救火英雄”。案发后,第一个发现火情的也正是此人,他不仅在第一时间提醒大家逃跑,还帮助了大部分旅客逃生,一些旅客甚至满怀感激的说道:“如果没有这位好心人的帮助,我就葬身火海了......”
他怎么可能是杀人凶手?
是杀人放火?还是救火英雄?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一句名言:“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也是真相。”
被调查者口中所说的这个“救火英雄”名叫刘欢,是这家旅店的长期租客,已经居住了半年之久。如此说来,刘欢是这31名旅客当中与宾馆老板关系最近的,彼此也是最熟悉的,按理说来他是最不可能的。但反过来想一想,刘欢也是这31人最容易与老板有矛盾的人。
而且据当晚的目击者回忆,逃生出来的旅客基本都是衣冠不整,一副狼狈的样子,唯独刘欢衣着整齐,而且还带着行李。
火灾发生于凌晨两点多,正常人此时都在休息,突发火情时都会选择仓皇逃生,根本来不及收拾行李,甚至衣服都来不及穿。
刘欢的行为显然是不正常的,而且他和第二名嫌疑人姚远一样,案发后第二天就消失了,有人说他是做好事不留名,选择了悄悄离开。但警方并不这么认为,现场已经提取到了指纹证据,是不是刘欢,只有找到他才知道。
2012年5月28日,警方来到了刘欢的老家,虽然没有见到刘欢本人,但是也了解到了一些情况。
据村民讲,刘欢居然有纵火前科。半年前,22岁的刘欢在火车上结识了辽宁女子苏晓雪,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刘欢将苏晓雪带回了老家,但遭到了父母的坚决反对。因为苏晓雪比刘欢大了两岁,还离过婚,父母说什么都不同两人的事情,刘欢只好带着苏晓雪离家出走,来到了长岭县,住进了事发的交通宾馆。
2012年春节前夕,刘欢手头紧张难以为继,跑回家向父母开口要钱未果,一气之下点燃了自家的仓房后离开,春节都没有回来,和苏晓雪一直住在交通宾馆。
随后,办案民警来到了刘欢家里,找到了他的母亲,刘母毕竟是个妇道人家,哪里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面对警方的询问支支吾吾的,前言不搭后语,总之就是说刘欢没有回来,一会说他在长岭县,一会又说不知道......
就在此时,民警注意到了放在墙角的半瓶矿泉水,这是一户普通的农民家庭,老一辈人都非常节俭,怎么会奢侈地喝矿泉水?
也许,刘欢已经回来了。
询问的民警发现异常后并未再过多问,起身便要离开,并随手拿走了这半瓶矿泉水。回到警局后,办案民警立刻将这个瓶子拿去化验,果不其然,再瓶子上提取到了完整的指纹,经过对比后发现,与命案现场的血指纹完全吻合。
我不想连累别人......
2012年6月5日,警方在辽宁省营口市的一间出租屋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欢。审讯时,刘欢并没有做任何狡辩,当即承认自己就是杀害宾馆老板武黛兰的凶手。
据刘欢讲,自从和家人闹别扭以后,他就和女朋友苏晓雪一直住在这家宾馆,2012年春节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因为两人经济拮据,所以经常拖欠房租,但也只是交得晚,并未欠下,可即便如此,老板武黛兰对他也是很不待见。
2012年5月17日晚上10点多,苏晓雪已经入睡,而刘欢却没有心思睡觉,望着眼前的电脑屏幕发呆,手指间的香烟都快燃尽了依旧不知所觉。
离家半年多了,他依旧没有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没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房费又欠下三天了,想到这里,刘欢就失落无比,顿感前途一片渺茫。
突然,刘欢的手指间传来了一阵痛感,香烟已经燃尽,他拿起桌上的烟盒准备再点一根,这才发现烟盒空空如也,已经没烟了。
刘欢只好站起身来到了宾馆老板武黛兰的门前,敲了敲门说要买烟。武黛兰一听是刘欢,没好气地回了一句:“不卖了,我都睡下了。”
刘欢没有因此离开,继续敲门,武黛兰只好起身开门,极不情愿地卖给了他一盒香烟。刘欢拿着香烟回到屋里后,恰好女友苏晓雪醒来上厕所,这才发现纸也没有了,于是让刘欢再去买一卷卫生纸。
于是刘欢再次来到了武黛兰门前敲门,武黛兰不耐烦地回应了几句,就是不开门,大概意思是说,也不图挣你这两钱,不卖了。
最终在刘欢的苦苦哀求下,武黛兰打开了房门,卖给了他一卷卫生纸,并在刘欢离开时下达了最后通牒:“你这房租又欠了三天了,百十来块钱的房费,你要是能住得起就住,住不起就卷铺盖走人......”
听到这话,刘欢像是被人扯掉了最后的遮羞布,虽然有些恼怒,但更多的是一种莫名的自卑,头也不回地充充返回了自己屋里。
回去后刘欢坐在电脑前狠狠地打了几把游戏,以发泄心中的怒火。这一玩就玩到了凌晨2点多,虽然消掉了心中的怒气,但是肚子里却传来了一阵咕噜声,他饿了。
刚想站起身去买桶泡面,但一想到要再次面对武黛兰,刘欢又有些犹豫了,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是饿得慌,刘欢只好硬着头皮向着武黛兰的房间走去。
一阵敲门声后,武黛兰做出了回应,得知敲门的又是刘欢后,武黛兰隔着房门就开始破口大骂,然后骂骂咧咧地打开了房门,并推了刘欢一把,并问刘欢是不是故意找茬!
正是武黛兰推刘欢的这一举动,彻底的激怒了刘欢,他反手将武黛兰推回屋里,并将房门关上,恶狠狠的盯着武黛兰。
武黛兰见状随手拿起桌上的一把螺丝刀,对着刘欢惊恐地说道:“你要干什么?”
此时的刘欢已经失去了理智,怒火一阵一阵地涌上心头,目露凶光,犹如一头猛兽。刘欢没有回应武黛兰,上前一步夺过了他手中的螺丝刀,然后狠狠地刺向了武黛兰......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也许先前就已经有了预兆,只是二人都没有注意,惨案就这样发生了。刺死武黛兰后,刘欢为了掩盖证据点燃了武黛兰的房间,然后悄悄回到了自己屋里,开始收拾东西。
等他感觉火势差不多的时候,叫醒了女友苏晓雪,急急忙忙地说外面着火了,赶快离开。在楼道里,他大声呼喊着:“着火了,快跑啊......”
跑出来以后,刘欢见火势越来越大,但还有很多人没有出来,于是他又跑了回去,帮着大家逃生。
这也颇具讽刺意味,刚才还在杀人放火,此刻却在火中救人,还成了救火英雄。
当审讯的民警问他为何要这样做时,刘欢却说:“我不想连累别人,别人跟我没仇,我不想让其他无辜的人,跟着受连累......”
结语
看似是一桩离奇的案中案,其实只是一桩普通的命案,刘欢的作案手段也并不高明,一场大火也没能掩盖掉他的犯罪痕迹。也许唯一特别的地方就在于,他杀人放火后,却又冲进了火场救人。
至于刘欢和武黛兰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晚的真实情况又是如何,我们无从考证,也无法证实刘欢口供的真实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杀了人,犯了法。
刘欢的行为我们可以把他分为两个阶段来看,第一个阶段就是他杀害武黛兰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这一点无可争议。第二阶段是他放火与救火,虽然他在放火后积极组织大家逃跑逃生,但在本质上他依旧涉嫌故意纵火罪。
数罪并罚,刘欢的结局不用多想。且不说刘欢与武黛兰孰对孰错,当天晚上刘欢能压住自己的怒火,又或者说他明知双方都剑拔弩张了,若是能避免第三次去买东西,也许就不会发生接下来的事情了。
对于武黛兰,逝者已去,愿她安好。生而为人,我们还是要善良一些,多一份理解,多一些宽容,活着,本就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