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连环杀手”段国诚:2年残害13名年轻女子,只因没谈过恋爱
韩国有一部电影《杀人回忆》它讲述的是一个连环杀人案,所有的受害人都是在下雨天穿着红色的衣服被杀害,在我们现实中也曾有一个这样的连环杀人故事,他也是专门对长发红衣女子下手,手段极其残忍,让人闻风丧胆,所以在那段时间,很多女子都不敢留长发,穿红衣,夜间外出,他就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杀人狂魔段国诚。
他从1999年4月第一次犯案到2001年落网短短2年时间,就有13名女子命丧他手,而当时被他杀害的女子大多是身穿红衣,留着长发,所以当时他被人称为“红衣杀人魔”在他落网以后,警察询问他的作案动机,简直不可思议,只是因为他没有谈过恋爱。
段国诚出生于湖北,后随家人搬到湖南岳阳,因为父母感情不是很在他小时候就离婚了,父亲从小对他缺少关心与管教,这便让他从小就没学好,小的时候就经常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才13岁的时候,就因为盗窃罪被判少管所3年,可是还没什么改变,违反了监规又被加刑2年,出狱后,他没有选择重新做人,而是重蹈覆辙,18岁的时候又因抢劫被判5年入狱。
再次出狱的时候他已经20多岁了,一事无成,游手好闲,父亲看不惯,就找关系把他弄到自己的单位上班,可他因为长时间的牢狱生活,根本就不懂得与人正常社交,人格上面也有一些缺陷,工作不想做,只能继续做回自己的“老本行”,于是在1999年的时候又开始进行犯案。
从1999年第一次杀人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在岳阳楼区这样一个弹丸之地,2年不到的时间先后杀死9名女子,让人闻风丧胆,不寒而栗,都对这个“变态幽灵”感到万分恐惧,岳阳警局也对这个“杀人狂”高度重视,一直都在抓捕他,却一直都未抓到,毕竟01的时候不像现在,要抓到一个人没有那么容易。
2001年1月他迫于警方的抓捕压力下,逃到老家湖北监利亲戚家中,然后又靠亲戚给的300块钱,再次逃亡武汉,到了武汉以后,可能是觉得警察一直都没有抓到自己,抱有一丝侥幸心理,在武汉又开始重操旧业。
2001年5月7日武汉一个24岁的大学生遇害,罪犯持大号水果刀将其捅死,还对死者进行猥亵,罪犯正是逃到武汉的段国诚,6月3号凌晨,一20多岁的外地女子,在某机关宿舍院外被劫,死后也被拖进院内猥亵,她是最后的遇害者,在一个多月的时间,他用样的手段,作案5起,导致3女死亡2女重伤。
很快一个谣言传遍整个武汉,一个变态杀人狂在武汉昼伏夜出,专门寻找穿红衣服、留长头发的女性,导致当地女孩们都不敢穿红衣,还要把自己的长发给剪掉,就怕自己会成为,这个红衣杀人狂的目标。段国诚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态在作案,为什么又只杀女人?
原来是在18岁出狱后,他抢劫了一名女子的包包后将其打晕,但很快女子就带着警察将他给抓了,原来女子是为了保护自己安全装晕,看到他未走远,立马报警抓了他,那时候他才刚刚出狱没多久,又再次被判5年,从那以后他便记恨上了这个女孩。发誓出狱以后一定要报复。
还有他在父亲单位工作的那段时间,遇到一个喜欢的女孩子,可是人家压根看不上他,没能力还坐过牢,这让从未谈过恋爱的他,还没尝到恋爱的滋味了,就被人如此打击,他自尊心特别受挫,因此也让他特别讨厌女人,在监狱的时候还给自己定了目标,出去以后只抢女性。
因此在1999年他出狱后,在抢劫一名女性时,对方大声呼救,让他感到恐惧和愤怒,于是他起了杀心,将人杀害以后,他觉得女性求救时的尖叫声会让他感到莫名的兴奋,甚至享受杀人的快感,多么变态的心理,于是他好像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的盒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短短两年时间13条人命尽丧他手。
他这样的穷凶恶徒必定是罪不可逭,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2001年8月10日,他被逮捕落网,他承认了自己全部的罪行,他的种种行为已经多次处罚法律,罪行昭著,涉及抢劫罪,猥亵罪,故意杀人罪等等。
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猥亵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连续杀害多人,属于情节严重,最高可判罚死刑;根据法律的数罪并罚原则,重罪吸收轻罪,最终法院判处段国诚死刑。
被判刑后,他对于自己的罪行没有丝毫的忏悔之意,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生来就是恶魔,他成为这样的杀人狂魔,跟他的家庭有关系,但是更多还是在于他自己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