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山西美女在同学会喝醉,怀孕后不知孩子生父是谁,最终酿悲剧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任何事都不能带着侥幸心理,因为一旦心存侥幸,就意味着悲剧发生之后的结果,令人难以接受。比如山西28岁的美艳少妇赵女士,她就背着丈夫独自一人参加了同学会。
赵女士原本心存侥幸认为丈夫不知道,谁曾想自己却在同学会上喝醉酒,醉倒在厕所里。更让她崩溃的是,事后发现自己怀孕,就连赵女士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的生父到底是谁,最终酿成悲剧。
案例分析
2013年,家住山西吕梁的刘先生发现妻子赵女士有些异常,经常去医院检查身体。刘先生询问赵女士后,却被告知没什么问题。13年10月,赵女士提出要去国外看妹妹,刘先生虽然同意,可却心生怀疑:自己的妻子什么时候在国外有个妹妹?
果不其然,一个多月后,刘先生就接到朋友的电话,朋友声称在隔壁市发现了赵女士,而且赵女士已经怀孕。这一消息犹如当头一棒,让刘先生定在了原地。他赶紧询问了具体地址,并找到赵女士。赵女士发现丈夫后慌乱不已,面对丈夫的询问,她只能说出事情的全部经过。
原来赵女士之所以瞒着丈夫外出生子,是因为她也不确定这个孩子是不是丈夫的。为什么赵女士连自己孩子的生父是谁都不知道?这还要从她参加一个同学聚会开始说起。
2013年3月,赵女士在同学群里接到消息,高中同学要举办一个同学聚会,很多老同学都会参加。赵女士很想参加,可丈夫刘先生一向反感自己和男同学过度交往,因此赵女士决定瞒着丈夫。
就这样赵女士来到了聚餐的酒店,看到多年不见的老同学,赵女士非常兴奋。一时高兴,难免多喝了几杯酒。这让酒量原本就不佳的赵女士,醉倒在了酒桌上。她只记得身边的男同学不断给自己敬酒,随后几个男同学一起将自己带进了厕所,说是要照顾自己。
可等赵女士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躺在厕所的角落,下半身的裙子也被撩起至腰间。赵女士是过来人,自然明白发生了什么。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选择报警。一来这种事本就见不得人,赵女士担心遭到他人取笑,二来赵女士也担心,丈夫如果知道这件事会和自己离婚。
抱着侥幸心理赵女士没有报警,也没有进行事后的避孕措施。结果一个月后她发现自己出现了孕吐和恶心的症状。去医院检查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怀孕的消息让赵女士内心焦躁不已,如果没有参加同学聚会,或许她会迫不及待地将这个消息告诉丈夫。
可如今她连肚子里孩子生父是谁都不能确定,如果孩子生下来发现不是丈夫的亲生血脉,到时候自己的婚姻必定会成为悲剧。苦思冥想之后,赵女士决定去隔壁市租个房子将孩子生下来,如果是丈夫的儿子就带回家,如果不是就送去福利院。
为此赵女士特意向丈夫撒谎,称自己要去国外看妹妹。结果没想到的是,刘先生的一个朋友刚好在赵女士出租屋附近上班,阴差阳错之下遇到了备孕的赵女士,并将这件事告诉了刘先生。
刘先生得知后找到赵女士,质问她到底隐瞒了什么。赵女士这才说出事情的前因后果。得知妻子背着自己参加同学聚会,还被男同学灌醉后侵犯,甚至有可能怀了别人的孩子后,刘先生崩溃了。他一直都想和妻子生下孩子,因此做梦都希望妻子怀疑,可如今妻子肚子里的孩子,却不一定是他的,这让他难以接受。
最终刘先生还是愿意给妻子一个机会,只要赵女士生下的孩子是自己的血脉,就对赵女士既往不咎,和赵女士重新开始。可惜悲剧从赵女士参加同学聚会时就已经注定,赵女士的孩子出生后检测发现,并不是刘先生的血脉,刘先生也直接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律师说法
在这起案例中,有多个法律知识。第一个是赵女士醉酒后被侵犯怀孕,趁机与赵女士发生关系的男同学构成了QJ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一般情况下,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侵犯赵女士的男同学将面临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但如果侵犯赵女士的男同学不止一人,那么他们可能面临更重的处罚。
因为《刑法》还规定,构成两人以上LJ情节的,属于情节恶劣行为,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侵犯赵女士的男同学如果是来两人以上,就构成了LJ,等待他们的将会是十年起步,最高死刑。
第二个法律知识有关赵女士的孩子,赵女士被侵犯后生下孩子,这个孩子并不是刘先生的亲生骨肉。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刘先生不是孩子的父亲,也不需要承担抚养责任。而赵女士却是孩子的母亲,因此她必须抚养孩子长大。一旦赵女士将孩子丢弃,那么她有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结语
赵女士的遭遇虽然可怜,但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她没有背着丈夫参加同学聚会,如果她在聚会时主要保护好自己,如果在事发后主动报警并做好避孕措施。或许这起悲剧就能避免,可惜赵女士从头到尾都抱着侥幸的心理,以至于最终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