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没女儿的份,父母养老却要女儿分摊,她表示不会赡养父母!
她和弟弟同样都是父母的儿女,却在老宅拆迁时明白了自己在父母心中的地位!
本来拆迁补助也有自己一份的,可是全被父母拿给了弟弟!
女儿向父母倾诉不公平,父母却告诉女儿:弟弟比她小,让着他一点也是应该的,而且你已经出嫁了,按道理也不应该分给你。
女儿因为这件事和父母闹得不太愉快后,甚至还遭到了弟弟和弟媳的斥责,他们觉得姐姐太过注重利益,眼中没有任何亲情!听到弟弟这样子说自己,这个姐姐感到非常伤心,但她却没有进行任何反驳。
没想到过了几年,父母感觉在儿子家住得不太习惯,和儿媳也有些相处的不融洽,这对父母竟然想要搬去女儿女婿家居住。
遭到了女儿的拒绝后,已经作为家中顶梁柱的儿子在这个时候又一次地站出来斥责了姐姐。他觉得同为父母的儿女,理所应当都有同样的责任赡养父母。
听着父母诉说自己在儿子儿媳家的遭遇,又看着父母一脸伤心的样子,女儿是否会接纳父母来自己家居住?
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当年发生的事情!
自家老宅要进行棚户改造,父母分了三套房!
2018年的时候,刘女士父母所居住的老宅被划入棚户改造的范围之内。当时拆迁方给出了两套方案。
一套方案是拿安置房,另一套方案是直接拿现金走。由于家里并没有需要用钱的地方,两个儿女也已经结婚成家,所以刘女士的父母选择了拿房。
当时刘女士的父母一共拿了三套安置房,房屋面积分别是120平方,80平方,100平方。
本来刘女士以为父母会给自己一套房,但是没想到拿到房子以后父母却从来没有和她提过这件事,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可以看出父母还有一些躲避刘女士的行为。
作为一个出嫁的女儿,刘女士的确有资格问父母要一套房子,因为这些年父母遇到事情基本都是她来处理,可谓是把父母的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条。
对于刘女士如此孝顺,她的父母那时还经常夸自己生了一个好女儿。可是没想到双方的关系会因为老宅拆迁而面临破裂!
安置房都给了弟弟,刘女士上门向父母讨要说法,却得到了令他非常伤心的答复!
父母把房子都给了弟弟的这件事,还是刘女士从亲戚口中知道的。刘女士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她跑去当面质问已经搬去了儿子家居住的父母。
面对刘女士的质问,她的父母也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件事,所以一直没有开口说话,或许他们内心深处也明白自己做得有些不对。
看到公公婆婆一直没有开口说话,刘女士的弟媳站了出来,随后双方对这件事进行了辩解。随着气氛已经变得有些剑拔弩张,刘女士的弟弟也加入了这场争吵中。
刘女士的弟弟斥责姐姐贪图娘家财产,以前对父母这么好,只是想要父母的房子而已。
刘女士不想再吵下去了,她而是直接询问了父母认为这件事公不公平,看到女儿一直在问这件事,刘女士的父母也做出了答复。
他们对刘女士说,弟弟年纪比你小,你让着她一点也是应该的。而且你已经出嫁了,房子不给你弟弟,难道还让着带到婆家去啊!
听到父母说出这番话,刘女士也没有再继续纠缠下去了,她直接离开了弟弟家。
事后刘女士和娘家的关系一直处于不冷不热的状态,就是逢年过节才走动一些,而她也不再过问父母的事情了,哪怕父母主动打电话给她,刘女士也是这个态度。
弟弟知道了这件事情以后,曾说过姐姐刘女士太过注重利益,没有分到房子就忘记了和父母之间的亲情。而她的弟媳态度最为恶劣,经常说刘女士把什么事情都推给了她。
父母在儿子儿媳家住的不太顺心,提出要搬到女儿家去居住后,一家人又陷入了争吵之中!
2021年3月份的时候,刘女士的父亲因病住院,刘女士专门请假跑来陪护了父亲。她在陪护期间发现了一个让她有些气愤的问题。
当时刘女士和弟媳约定一人守半天,她发现父亲在儿媳陪护期时一直很担心会麻烦她,甚至连上厕所的都要忍着,总结来说儿媳陪护的时候父亲基本没什么事。
而轮到刘女士陪护的时候,事情多到让刘女士手忙脚乱,刘女士每天去医院之前,父亲都会让她做自己的喜欢的饭菜带过来。如果刘女士忘记父亲吩咐的事情,或者做错的话,父亲都会表现出非常不开心的样子。
看到父亲对儿媳一脸笑容,对自己却有些苛刻,刘女士虽然感到有些生气,但是她没有把这件事说出来。
刘女士的父亲是在5月份出院的,回到儿子家不久后他就提出要和老伴搬到女儿家去居住。原因是他和老伴与儿媳实在相处不来,大家经常因为一点小事闹得不开心。
对于父母想要搬去姐姐家养老的想法,刘女士的弟弟同意了这件事,并且表示自己每月会出800元给姐姐,谁知他们和刘女士说了这件事以后,一家人就又吵了起来。
刘女士不但拒绝了父母搬过来的提议,她还带着丈夫上门斥责了弟弟和弟媳的种种行为。
刘女士的弟弟觉得,自己每月给姐姐800元当作赡养父母的费用,姐姐就没有理由来斥责自己。
而刘女士认为弟弟名下有四套套房子,每月可以收到将近5000元的租金,却想每月用八百元解决父母赡养的问题。
多次严词拒绝了父母搬来的请求后,弟弟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更是让刘女士生气。弟弟说刘女士同为父母的儿女,理所应当在父母年老后对他们进行赡养,随后开始斥责刘女士拒绝赡养父母的行为。
可是不管弟弟怎么说,刘女士就是不愿意把父母接过来与自己同住。有一次刘女士的父母专门跑上门哭诉了自己的遭遇,一度让刘女士陷入了非常难得的一个抉择之中。
因为她的丈夫对于岳父母以前的行为非常气愤,这些年也一直没有和他们有任何来往,就连逢年过节也不会去探望他们。
最后经过刘女士的一番衡量,她还是拒绝了父母搬来与自己同住的请求,她觉得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弟弟,她就已经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了。
结言:给父母养老是儿女的责任和义务,不是和父母交换财产的理由和条件。只要父母对儿女尽了抚养的责任,儿女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父母的财产并非属于儿女,父母可以根据自己个人意愿选择赠予别人,哪怕赠予陌生人都可以。
通俗的来形容这件事的话,那就是赡养父母是一回事,父母把财产给了别人又是另外一回事,而父母把财产给了儿子,丝毫不影响女儿对他们的赡养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些老人的比较有些偏向自己某位子女,所以他的做法也会让其他儿女感到不公,但父母毕竟生养了自己,这已经是一种很大的恩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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