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一起妹妹与姐夫偷情引发的血案
人们常用“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来形容骨肉间的自相残杀,与自己的至亲为敌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这也是人间莫大的悲哀,但是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常常发生,缘由也无非就是两个字:“利”和“欲”。
“利”自然就是利益,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农村中有很多亲兄弟为了争一分田土而大打出手,或者是在分家的时候为了争夺一张桌子而反目成仇。感情本就不好的骨肉之间只需要一点点小事情就可以闹翻,而感情原本深厚的亲兄弟或者亲姐妹,则往往是被“欲”支配闹掰的。
“欲”就是情欲,而这两个字一旦与亲人扯上关系,必然就是不伦的情爱。安徽就有这么一对姐妹,本来是感情甚好的姐妹花,后来却因为一个男人而闹出了人命。
这对姐妹中的姐姐名为小燕(化名),妹妹叫小芳(化名),两人年纪相差好几岁,所以小燕自然就是照顾妹妹的人,小时候她们两人还经常打架,长大以后小燕就对妹妹特别照顾,上学基本都会给小芳带吃的回去。
2008年,小燕已经成年,在家人以及媒人的介绍下她认识了李勇(化名),两人稍微了解了一下之后便订婚了,在他们村子里,这就是正常的流程,根本没有风花雪月的恋爱,只有以成家为目的的婚姻。
李勇给小燕的印象其实很好,他长得比较高大,在村子里面属于为数不多的高个子,为人长相周正,尤其会说一些专门哄人开心的话,他的花言巧语对没有与异性接触过的小燕来说是一种幽默,所以她对自己的婚姻其实满怀期待。
但是结婚之后,李勇的缺点全部暴露了出来,花言巧语并不能解决一日三餐,以前让小燕开心的话慢慢变成了油腔滑调,不过既然已经结婚,将日子过下去就是小燕最真实的想法。
孩子已经出生,小燕也不想一直留在家里和李勇两个人大眼瞪小眼,所以决定一起去西安打工,那边有熟人,他们可以留在同一家酒店里面上班,小芳也已经长大了,所以小燕便带着她也过去了。
未经人事的小芳对大城市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城市里的人穿着打扮都非常时髦,她见得多了便也就学着她们的样子穿搭,身材本就比小燕丰腴,穿稍微成熟一点的服装时,小芳的身材看起来就特别好,李勇看到之后眼睛都直了。
尽管李勇和妻子就在一家酒店上班,但是他们在不同的部门,所以就在不同的楼层,李勇常常对一些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动手动脚,一点都不尊重别人,也不尊重自己的婚姻,不过看到没有人愿意理他之后,他也就消停了。
看到小芳越来越漂亮,他便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小芳身上,小芳单纯,对男女之事不甚了解却又充满好奇,她当然知道自己如果和姐夫有过格行为会对不起姐姐,但是在李勇的一次次挑逗下,她还是没有经受住诱惑。
李勇很擅长伪装,在小芳面前是一副好男人的模样,小芳沉浸在与姐夫偷欢的刺激中,面对姐姐的关怀,有时候也会觉得愧疚,但是既然已经做出了出格的事情,她便也不再顾及后果了。
他们两人的事实关系发生在2010年1月份,这段不正当的感情维持了将近两年,小燕虽然不相信自己的丈夫,但是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亲妹妹,所以在2012年,当她亲眼看到丈夫怀中搂着小芳时,一种窒息和绝望的感觉瞬间将她环绕。
事已至此,木已成舟,小燕只求自己可以全身而退,但是李勇却又舍不得就这样放妻子走,所以一直在纠缠和拉扯,有时候跪在地上求她原谅,有时候哭着发誓自己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有时候又用孩子的成长作为威胁的条件。
小燕一次又一次地心软,直到2018年才将离婚证拿到手。
小芳看到姐姐与姐夫离婚之后,居然有一种自己终于熬到头了的感觉,父母对小芳进行了严厉指责,母亲一度捂着胸口说她不知羞耻,父亲也曾想将她赶出家门,但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作为姐姐,小燕最后的慈悲就是劝小芳赶紧离开,但是小芳还沉浸在自己美好的幻想里面。然而仅仅一年的时间,李勇的所有缺点就都暴露在了小芳面前,他自己喜欢沾花惹草,对小芳的掌控欲却又极强,一旦有什么事情让他不顺心就会打骂小芳,小芳看见他便忍不住浑身发抖。
2019年,小芳一个人偷偷跑回了安徽合肥,在一家餐厅打工。李勇得知之后非常愤怒,在2020年8月份的时候过去找她。李勇的样子看着就十分暴戾,不管是谁都会想当然地站在小芳这边,所以在店员们的阻挠下,李勇并没有顺利找到小芳。
认为尊严受挫的他气冲冲去往超市买了一把菜刀,买好之后直奔小芳的店铺,所有人都没有料想到他又会来,就在短短几十秒之间,小芳就倒在了血泊中,没有再醒过来。
李勇知道自己犯了罪,所以就停在原地并没有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在对小芳进行杀害之前就多次打过她,给小燕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攻击性比较强,所以危害性比较大。
依据司法实践,死刑一般只在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身上才会施行,所以李勇最后很有可能获得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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