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母亲改嫁抛弃3岁儿女,3年后与养父母争抚养权:怕没人养老
父亲去世,智障母亲改嫁,将5岁女儿和3岁儿子留在婆家。3年后,她担心晚年无人养老,又上门争夺抚养权,却发现两个孩子均被送养。于是母亲一气之下将两家养父母告上法庭,还索要30000元精神损失费。
3年前,荣小红的丈夫因病去世,留下5岁女的儿婷婷和3岁的儿子晨晨。
不久后,娘家计划为她张罗新的人家,可是两个孩子的去留,成了问题。
由于荣小红幼年头部受到重创,有轻微智力障碍,无法独立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
于是,孩子们的二叔方大才提出,他会将两个孩子抚养到18周岁。
只要留下孩子,荣小红的婚事,方家人不会干涉。
荣小红改嫁后,也曾回来看过孩子,每次都被方大才以“你没有抚养能力”为由,拒绝她与孩子见面。
直到3年后,荣家人才得知,方大才竟然悄悄将两个孩子送人了。
于是,他们决定通过法律手段,帮荣小红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对于将孩子送养一事,方大才称:“我是为孩子的将来考虑。”
方大才已年近六旬,患有各种慢性病,还要在家帮儿子带两个孙女,实在分身乏力。
“再说了,俩孩子已经很可怜了,万一我跟他们培养出感情,等我老了,对他们也是一种负担。”
虽然这种借口不足以让人信服,但是方大才在为侄子侄女选择收养家庭时,确实尽心尽力。
经过多方打听,他通过亲戚联系上一心想收养男孩的教师刘明轶。
刘明轶四十来岁,是人民教师,妻子经营一家贸易公司,两个女儿已经大学毕业,家境十分优渥。
看到对方家境富裕,又有文化,方大才便将3岁的侄子晨晨送到刘明轶家中。
刘家夫妇一见到虎头虎脑的晨晨,喜欢的不得了,将他视若己出。
晨晨往后的生活有着落了,可是5岁的婷婷却舍不得弟弟,经常去找弟弟玩耍。
看着小女孩孤苦无依,刘家妻子同情不已,于是她找到妹夫黄联合,建议他收养婷婷。
黄联合是当地一家诊所的医生,为人老实忠厚,医术高明,收入也颇丰。
在刘妻的劝说下,他前往方家,提出收养一事。
方大才考虑到刘黄两家即是亲戚,又比邻而居,如果婷婷过去,也方便和弟弟晨晨走动,于是欣然同意。
在养父母家里,两个孩子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照顾,很快他们也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欢声笑语不断。
可是在荣家人看来,即使方大才真心为孩子考虑,但他事先并未有经过亲生母亲荣小红的同意,就擅自将孩子送人。
所以,他们一纸诉状将刘黄两家告上法庭,要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一方是有轻微智障的亲生母亲,虽然有合法抚养权,却没有抚养能力。
一方是可以给孩子优渥生活的养父母,但是却不具备法律要求的抚养条件。
在法院的多次调解后,刘黄两家才勉强同意,让荣小红接走孩子。
可是几个月过后,荣家人没有出面来接孩子,反而继续将刘黄两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荣小红30000元精神损失费。
这时,荣小红的现任丈夫彭久海站了出来,指责荣家人不是要孩子,而是为了要钱。
法院最终驳回了荣家人的诉求。
愤怒的刘黄两家,也在一气之下,提出要求:荣家不能无条件带走孩子,要支付他们3年的教育费作为补偿。
双方多次商谈未果后,荣家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带走孩子。
当天,婷婷和晨晨哭哑了嗓子,紧紧抱住养父母的腿,不愿意离开。
周围的邻居见状气愤不已,纷纷指责荣家人没有良心,别人把孩子养得这么好,他们又回来抢。
看到孩子可怜的模样,荣家人也实在不忍心硬抢,这时他们才说出要孩子的目的:就是希望荣小红能老有所依。
“等我老了,他们在我跟前,给我端碗茶也是好的。”
这时,黄刘两家提出建议:
由他们帮荣小红买一份养老保险,保障她的晚年。孩子们则由生母和养父母共同抚养。
在法院的调解下,荣家人终于点头答应。
而两个孩子由于受到惊吓,紧紧抱住养母,不肯离开半步。
结语
荣家的所作所为,哪里还有血脉亲情可言?
口口声声为了争抚养权,背后还是离不开一个钱字。
可怜两个孩子,幼时丧父,好容易寄养到幸福的家庭,又差点被硬生生拆散。
纵然养父母收养他们不合法,可是在我看来,孩子能快乐成长比什么都重要。
希望经过这次波折,他们以后的人生,能够平安幸福。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