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男花几十万娶妻,新婚一个月女方却要悔婚:他身体有病还骗婚
家住福州的郑大姐今年55岁,她告诉我们,三个月前她36岁的大儿子和准儿媳举办了婚礼,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新婚燕尔没几天,儿媳妇就突然回了娘家,郑大姐也叫了儿媳回来,然而儿媳就是不愿意回来,至今走了都有近两个月了,家里留下的也只有儿媳陪嫁过来的几件衣服和行李箱。
据了解,郑大姐的儿子阿飞和儿媳阿倩是在2021年的1月份通过媒人介绍认识的,两人经过了一年的了解在2022年的1月份举办婚礼,谁知婚礼办完不到一个月,阿倩便回了娘家,两人甚至连结婚证都还没来得及领取。
之后郑大姐也从女方口中得知了离开的原因,那就是女方说她儿子身体有一点小问题,身体方面有点障碍。
按理来说,谈婚论嫁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有重大疾病确实需要告知对方,刻意隐瞒就算领取了结婚证也会被视为无效婚姻。
关于这一点郑大姐和阿飞表示他们也懂,主要是谈恋爱期间双方都没有去检查过身体,也没有经历过这些事,不知道要检查身体,也就是说阿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身体健康出现了问题。
阿飞说谈恋爱期间他也没有和女方同居过,婚后才发现身体状况有点问题,然后14号的时候他和女友以及岳父去了医院做检查,17号结果出来了,医生就给开了点药,说是百分之八十可以恢复正常。
可让阿飞没想到的是,结果出来后的当天妻子就突然回了娘家,在阿飞看来他跟妻子还是有感情的,但不知道妻子对他有没有感情,如果妻子对他有感情的话,应该也会跟他说一声,而不是突然就回娘家了。
郑大姐也希望调解员能劝说儿媳妇回来,这样她也会很高兴,毕竟儿子和儿媳两个人年龄都这么大了,走到一起也不容易,特别是他们花了几十万找媳妇更不容易。
那么阿倩是否愿意回来呢?这背后又有何隐情呢?在郑大姐的指引下,我们来到了阿倩的家见到了她的父亲。
阿倩的父亲直言女儿早就做好了决定,反正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跟男方没办法继续过下去了,因为正月初八的时候两个人同居,这时女儿才发现男方的身体有病,医生都是说这个病有得治,但医生给他开的是伟哥,需要双方配合这样那样的。
在阿倩的父亲看来,作为一个女孩子,哪里有办法接受男方得这个病,结婚本来就是为了生儿育女,所以他们必须要解除这段婚姻,没必要继续勉强下去,而且在做了这个决定时,他们就把男方给的20万彩礼通过媒人如数归还给了男方,男方那边也同意解除这段婚姻,当时买给阿飞的金项链,阿飞也退还了回来。
这时阿倩接过了父亲的话头表示,退一万步讲,这个事情上她本身是无过错方,因为婚前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男方有这个病,她也是婚后才知道的,所以过不下去很正常。
虽说运气好了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这个事情对她也是有影响的,毕竟她也办了酒,名誉上也有损失,而这些她都没有计较,把20万彩礼都退还给了男方,难道自己还有什么过错吗?
让阿倩无法接受的是,既然双方的婚姻已经解除,钱也一分不差的都退给了男方,可阿飞的母亲经常发信息打扰并辱骂她,反正就是一直骂,这谁能受得了。
得知了女方的态度,郑大姐也不再勉强这段婚姻,但她希望女方能够诚实一点,按照当地的风俗,当时举办婚礼和见面礼花了30万左右,花了多少女方就应该退还多少。
郑大姐也承认女方确实把20万的彩礼退还给了她们,可这彩礼是通过转账的形式给的女方,因为有记录,所以她们就退了,还有以现金的方式给了女方十几万,这笔钱她们都不认。
当下郑大姐也列出了单据,订婚时给了女方6.33万的现金,回门给了小舅子1.1万,还有办酒时亲戚给的红包,儿子买给她的戒指1.2万,杂七杂八算起来就十几万了。
看到了男方算出的单据,阿倩的情绪很是激动,她坦言钻戒是有,但礼金并没有,反正就是20万,阿倩的父亲也说当时谈的就是20万彩礼,其他的什么都没有,20万中就包含了金器,服装,总之就是都包含在这20万彩礼里,6.33万到底给了谁,男方那边可以自己去找证据。
郑大姐回忆,这笔6.33万现金当时是跟媒人还有儿子阿飞,还有一个司机,当着这些人的面给了女方,而媒人也是女方的亲戚,事后她也找过媒人说这件事,可媒人还跟她吵架。
阿倩和她的父亲依旧表示没有见到过这笔钱,反正谁主张谁举证,说罢阿倩很是气愤,你自己的儿子得了这样的病还拿出来骗婚,明明我才是受害方,我都没说什么,你们还在这叽叽喳喳的。
说着说着,双方起了争执,由于郑大姐一方确实没有证据证明这笔礼金的去处,调解员也无法判断谁真谁假,关于这笔礼金的争议只能暂停调解,同时也只能劝说郑大姐私下再去找找证据,毕竟谁主张谁就要举证。
对此郑大姐欣然接受,当时结婚那么多人参加,她就不信找不到证据,不过郑大姐又提出阿倩应当返还亲戚给予两位新人的贺礼,以及给小舅子的钱款。
关于这一点,阿倩表示给弟弟的钱是弟弟在拿着,这个要她怎么去问弟弟要,按照风俗,结婚的第二天弟弟要来接她回门,给钱给的也是弟弟,钱又不在她手上。
至于亲戚给的贺礼,阿倩承认这笔钱确实是她在拿着,但具体有多少钱她也说不清楚,因为当天她并没有清点有多少钱,第二天就回家办自家的酒席了,两边的钱都是放在一块。
调解员认为给弟弟的回门钱按道理来说属于赠予行为,一般不支持要回,而贺礼也属于亲友们给予两位新人的祝福,属于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这笔钱按道理来说也属于赠予,法律上也不支持要回。
当下调解员也电话联系了阿飞,阿飞表示这笔钱他也没有清点过,既然如此,调解员建议阿飞能把这部分贺礼补偿给女方,因为如果没有阿飞的个人原因,这段婚姻也是可以进行下去的,对此阿飞接受这个建议。
事已至此,郑大姐也不再纠结这两项钱款,但她还希望阿倩能把儿子花1.2万买给她的钻戒退回来。
调解员再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既然婚姻不成,这个戒指留着也没有什么纪念意义,建议女方把钻戒退还给男方,对此阿倩也接受了这个建议。
就这样,经过调解员的一番劝说,双方友好达成了一致,而阿飞也接受了这段婚姻的失败,其实放下,也未尝不是一种新的开始。
对于阿倩和阿飞的这段感情来说,两个人都是输家,而阿倩输的相对来说还要比较多点,毕竟她是受害的一方。
不过两个人交往一年都没有同居,按照现在的风气来说他们确实有点难能可贵了,回过头来想一想,难道阿飞真的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体状况吗?在我看来他应该还是有所隐瞒的,都36岁了的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健康,心里应该也是有数的。
人与人的交往说到底最重要的就是真诚,如果一开始就靠隐瞒来接触对方,那么这只会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谎言永远瞒得了一时,却无法瞒得了一世,当谎言被揭穿时,也就是要付出代价之时,所以做人还是得诚实点,善良点。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待阿飞和阿倩的这段感情呢?欢迎大家各抒己见给出不同的声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