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树枝砸死,家属向管理员和村委索赔200万,北京法院判了
老话说“人一旦倒起霉来喝凉水都会塞牙”,这句话虽然夸张了点,但是用来形容某些场景也着实很贴切,生活中那些无妄之灾就是“倒霉”的象征,有人走着走着就被从天而降的车轮砸死了,也有人只是在路边等个公交就被酒驾的人撞上了,生活处处有惊喜,也处处有危机。
2014年,北京有两位居民都遭遇了此生最大的危机,他们本来都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什么,但是事后付出的代价却是惨重的:一个丢了命,一个赔了钱。说起他们俩的遭遇,不能说是无妄之灾,毕竟他们自己也有一定过错,但是总体来看,还是让人不免感慨一句造化弄人。
夏天向来是极端天气出现得最频繁的一个季节,暴雨、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雹、雷暴等等自然灾害都会在夏天发生,我们无法抵抗大自然的怒吼和“小脾气”,只能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安全,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家里不要出门。
2014年6月8日,北京的街道上人流量已经肉眼可见地减少,因为在这一天之前气象局就已经发布了大风预警,8号这天可能会出现8级大风。根据相关科普解释,8级风力会造成的影响有比如海上巨浪渐升、浪花明显成条吹起、人行走如同背负20斤东西一样等等,可见风力可造成的影响比较大,收到通知的居民一般不想冒这个险,都已经待在了家里面。
住在通县的杨老汉也收到了风险通知短信,但是他觉得自己这么多年了什么风雨都见过,只要自己谨慎一点就不会出什么事情,所以还是骑着车进城了,8级大风的威力不容小觑,杨老汉在路上被风吹断的树枝砸中,顿时头破血流,被送往医院紧急抢救之后还是一直昏迷不醒,这把他的家人急坏了。
得知此事之后,与杨老汉住在一起一个村子里的周连继主动在村子里面发起募捐,她首先掏出100元钱作表率,村民们也陆陆续续捐助了一些钱,最后筹集到的钱也算给杨老汉解决了燃眉之急。
不过杨老汉的家人却觉得这件事情并不应该就这样结束,左思右想之后,他们在网上查询得知8级大风只应当可以将细树枝吹断,不应该造成那么大一根树枝掉落,所以对砸中杨老汉的树枝进行了检查,结果真的发现那棵树已经被虫蛀坏了,所以才会被风一吹就断裂。
杨家人以此认准了这棵树的管理人应当对杨老汉负责,经过调查之后,得知这一排树的管理人都是周连继。本来还觉得周连继是好心,这时候他们就觉得周连继是做贼心虚,所以才会主动发起募捐,不过这100元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所以他们一气之下将周连继告上了法庭,向其进行索赔。
杨老汉自从被砸之后就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一年之后还是经抢救无效死亡。周连继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非常郁闷,感觉自己简直就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不过事发现场的那两排树确实是他承包管理的,主要就是为了赚一点管理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他的监管合同只签到了这一年的4月份。
杨老汉是在6月份被砸中的,这时候这些树木已经交由周连继的村委会管理了,所以他认为事情与他无关,杨家要告也应该告村委会,杨家一点也不含糊,把他们两方都起诉了,索赔200万元。
只要对别人造成了侵权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法律完善,对于树木折断伤人这一情况也有相应的条例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伤,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者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的“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是指树木是因为不可抗力折断而造成他人损伤,比如树木被雷击中就是完全不可抗的情况,只要管理者对树木进行了有效监管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但是周连继管理的树已经被虫蛀了,所以他并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因此一审法院在审理时认为他必须负主要责任。
而村委会在4月份之后成为了管理方,他们同样没有对树木虫害进行治理,因此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杨老汉自己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风险有认知和判断,因此自己也需要承担责任,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为周连继承担40%的责任,村委会承担30%的责任,杨老汉自己承担30%的责任。
这个结果三方都不满意,因此他们又重新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时,认为主要的责任应当在村委会,因为周连继对树木的管理期限在4月已经截止,村委会在接管时并没有确认树木的状况,事后也没有进行检查治理,这才导致了杨老汉在村委会的管理期间受到伤害,因此作为树木的前管理者,周连继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而村委会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杨老汉自己在大风天气出行确实不安全,但是一般情况下冒风出行也不会被树枝砸死,所以他不应当承担责任,最后中级法院作出判决,判定村委会需要承担85%的责任,周连继需要承担15%的责任,这一判决出来后三方都没有再提起上诉。
尽管周连继自己没有再进行上诉,但是在网友眼里,他这还是属于“无妄之灾”,自己明明什么也没做就要赔付这么多钱,但是恰恰是因为他什么都没做,没有承担起管理的责任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此最后进行赔偿也是符合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