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女子跳楼的背后:三年堕胎四次,不分时间场合随叫随到
“花几十万白养你了!“
听起来是不是很像某位父亲在教训自己的儿子?情景大概是父亲辛辛苦苦花了几十万块钱送儿子去读书或者学艺,结果儿子却贪玩,不学无术,一事无成,所以父亲非常生气。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是发生在一个健身房中的对话,说话的人是办了健身卡的女会员,被训的则是在一旁唯唯诺诺的男教练。
不仅如此,女会员还甩了教练一耳光,这对话和行为背后的含义不消多说大家也懂,畸形状态的关系根本就是不对等的,教练与女会员之间是用金钱构建起来的关系,女会员就会要求自己对这个教练有绝对的操纵和支配权,一旦发现他与其他女学员也有非同寻常的关系,最后的结果往往只有一个。
今年11月发生在扬州的一起跳楼事件就是类似的情况,虽然最后女子被成功救下,但是像他一样的女性或者男性还有很多,他们最后选择了怎样的路,有没有获救,不得而知,所以此类事件应该给一部分人有警示作用。
据悉,江苏高邮某高楼上的这名女子丽丽(化名)自从毕业之后就跟随着张某,两人的认识无非就是从一些活动上开始的,甚至是经过别人介绍的也未可知,张某年轻有为,看起来风度翩翩,谈吐得体,举止大方,但是这些对丽丽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名下资产过亿,豪手一挥给她的钱就是别人几个月都赚不到的工资。
丽丽这种好逸恶劳的心理绝对不是毕业之后因为生活压力大而被逼无奈的选择,人生的分叉路口有很多,选择权始终在自己手里,或者换言之,眼前出现的路其实就是自己内心最真实的写照,勤勤恳恳努力上进的人眼前不会出现借助傍大款“扶摇直上”这种路,这不代表没有所谓的有钱人向他们伸出过手,而是他们在拒绝的时候根本没有丝毫犹豫。
张某对丽丽的追求简单粗暴,丽丽喜欢什么他就给什么,而他也非常清楚丽丽喜欢什么,无非就是金钱以及奢侈品。从相识到确定关系,两人只花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但是他们确定的这种关系并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而是一种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
两人签订了协议,张某规定了丽丽必须要遵守的约定,也说明了自己会给丽丽的“福利”,张某自己还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优雅贤惠,子女聪慧懂事,但是丽丽并不在乎这些,自己是什么身份她很清楚。
只是最怕的就是明明是以低廉的姿态苟且,苟且的人还突然有了想法。丽丽想要一个名份,想要张某与她结婚,对张某这种人来说,家庭稳固是维护自己形象的重要因素,丽丽的想法简直就是异想天开。她能做的事就是随叫随到,不论她在什么场合,不管她在什么地方,也不管是不是晚上或者半夜,只要张某一个电话她必须毫无怨言。
丽丽就这样跟张某维持了三年这种畸形的关系,她没有工作,结交了一群差不多的朋友,一群人有着差不多的三观,生活极尽奢靡。虽然每个月从张某那里拿到的钱不少,但是她的消费观念和水平已经超过了这条线,所以还是存不下钱。而为了让张某开心,她的身体只能用来被践踏。
在这三年里,她怀了四次孕,也流了四次产,毫无疑问,不管是怀上还是打掉,这个决定都是张某做的,丽丽一次次寄希望与靠着孩子一辈子都与张某扯上关系,可以凭借孩子来给自己奢靡的生活,但是实际上这四次怀孕除了生理上的伤害,其他什么也没有给她带来。
张某的妻子在今年发现了丽丽与张某的关系,为了挽救婚姻,张某毫不留情地将丽丽踢开,在妻子面前发下铮铮毒誓,保证自己痛改前非,绝对不会再和丽丽有什么瓜葛,自此丽丽人才两空,之前三年的钱一分没有留下,自己的身体在经历了四次手术之后已经孱弱到不行,而她灯红酒绿的奢华生活也已经远去。
此时的丽丽心里只有自杀这一条路了,她坐在高楼之上,一条腿已经迈了出去。但是因为还有太多她留念的东西,所以她迟迟没有迈开那一步,面对过来解救她的消防员,她哭着说“奶奶病还没好,我也舍不得死”,但是即便没有奶奶这个牵挂,她的人生路其实也还有很长。
丽丽与张某这种关系,到最后受伤的一定是势弱的一方,他们之间签订的这种协议根本就是无效写的协议合同,《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这种所谓的协议或者合同本身就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根本不具备法律效益。即便闹到法庭,法院也会判定张某不需要为合同中的内容负责。
而且张某给丽丽花的钱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的妻子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诉要回这笔钱的,四川绵阳的林女士就是用这种办法向丈夫在外九年的情人要回了320万元,所以作为一个依附品,最后的结果往往都是得不偿失,像丽丽这种最后心灰意冷的,也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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