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主播”事件回顾:按分钟收费,获利10万,内容不堪入目
直播行业的爆火带动了很多产业的发展,线下店面经济萧条,在线上往往拥有不错的反响,因此越来越多人成为了一名主播,用尽全部力气企图在网上发光发热。
但是关于直播行业的规则和制度并不完善,因此很多人钻了空子做着违法的事情,好在我们的法律相对完善,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所以网警大队一直都在密切关注着网络犯罪分子的一举一动,一旦发现了在法律边缘试探的人,会立马对其进行阻止。
2017年3月份,江西鹰潭警方在网络巡逻中发现了一个可疑的直播平台。众所周知,直播的意义就在于吸引更多的观众,只有观众多了,粉丝才会增加,假如想要推销某种东西或者是想要让更多人看到自己,主播一定巴不得有更多人进入直播间,但是警方发现这个直播平台想要进入直播间还需要付费。
“付费直播”本就是十分敏感的词汇,而且这个平台还没有网络认证,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调查,警方发现了这个直播平台上面有一对夫妻举止异常,他们每天都在晚上八九点钟开始直播,直播的内容简直不堪入目。
他们俩每一次直播都会用七、八部手机同时对准自己,这种“多机位”意味着他们并不只是在一个平台上面直播,如此性质恶劣的行为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随后便通过蛛丝马迹对这对夫妻进行“蹲点”。
经过一段时间的蹲点,警方确定了这对夫妻的直播时间为晚上九点到次日凌晨4点,在这个直播的几个小时里面,夫妻俩会不断地向付费观看的观众索要礼物,当有粉丝刷了最高规格的礼物时,直播的这位妻子就会主动加粉丝的微信,随后主动发送自己拍摄的私密视频。
一对夫妻能够为了利益做出这种事情,实在是颠覆了人们的三观,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人伦常理和道德,也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所以将这对夫妻绳之以法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确认了这对夫妻就是在鹰潭范围内进行活动之后,警方更加确定了他们俩的线索,最后精准定位,直接将这对夫妻抓获,讽刺的是,被抓的时候两名当事人还躺在床上面,对警方的到来不明所以。
据悉,男子阿伟(化名)和妻子(阿芳)已经结婚多年,两人的年纪都已经在四十岁以上,不过阿芳平时化着浓艳的妆容,身材保持得很好,穿着打扮也十分性感,看上去年龄仅在三十岁左右。
很多粉丝就是为了观看单人的私密视频不断刷礼物和充钱,阿伟不仅不会觉得不妥,反而很积极主动地帮妻子拉拢粉丝,视频也是他拍的。
夫妻之间的私事被他们用来当作赚钱的工具,这样没有底线的事情叫人匪夷所思,更加让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们俩其实并不缺钱,阿伟是一名全职厨师,阿芳自己还开了一家足浴店,所以他们两人的物质生活并不匮乏。
之所以会做出这种事情,一来是因为他们两人对金钱的欲望无比强烈,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两人根本就没有羞耻心,他们都不认为将这种私密的事情发布出去有什么不妥之处。
据他们两人交代,他们的直播是按时间计费的,一分钟就有5元左右,在直播间里面粉丝可以进行“项目”点播,每一项都有对应的价格,通过按时间计费‘粉丝直接付费这两种方式,他们俩一个晚上的纯收入在2000元左右。
虽然他们在3月初才进入平台直播,但是仅仅在20多天时间里面,他们依靠直播已经牟利10万多元,做女主播已经远远超过了阿芳本职工作的收入。
他们俩只是因为看到别人这样做所以加入了这个行业,警方顺藤摸瓜对他们背后的组织进行了“摸底”,结果发现这一个犯罪团伙简直就是深不见底,在阿芳的供述下,警方顺着线索才发现他们这个“产业”早就已经涉及200多个平台,共有180名主播,他们这些人的涉案金额已经高达300多万元。
在网上传播SQ视频,自己充当男女主角进行付费直播,阿伟和阿芳已经构成传播YH物品牟利罪,此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H物品,应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司法实践,向他人传播YH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YH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H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都可定罪处罚。像阿芳他们这样已经获利1万元以上的,已经属于情节严重,需要加重处罚。
“存在即合理”这种言论从来不应该在违法犯罪等事情上面出现,阿芳和阿伟他们只是为了一时的利益进行直播,将不雅视频进行传播,完全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对未成年人以及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有损形象,污染了网络环境。
很多类似的直播平台都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所以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违法的,只不过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而已,很多最终落网的主播都是因为热心群众的举报才得以被警方锁定,所以网络环境的维护还是需要依靠每一个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