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即将结婚却违法卖淫,警方逮捕时扬言:最后捞一笔
导语: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这句话是晚清军事家曾国藩写下的一句话,用来形容时间一去不复返,所以要珍惜时间,莫要在最后才感到后悔,而最后早已为时已晚。
在XX省发生的一起MY案件中,警方发现了一名即将成婚的女子,在审问的时候这名女子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称自己只是想在结婚前捞最后一笔。
但事实摆在眼前,这名女子最终不仅被拘留,而且还丢到了来之不易的姻缘。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生经历让这名女子如此,又是为何还要在结婚前夕做出这样的事呢。
这一切都要从女子的人生经历开始说起。
MY的准新娘
2012年10月15日,XX省公安民警接到举报电话,称在一家XX酒吧发现了MY。
随后,警方立即派出两支队伍乔装进入了酒吧。最终,一个包间里的五男六女全部被带入警局。
在审问期间,几个人始终没有承认他们在包间里是进行X交易,称他们只是一起喝喝酒,没有做别的什么。
但是,举报者透露给警方,他是真真实实地看见了包间里的男女在角落里发生不可描述的事情。
再加上警方在现场发现的一堆现金,这些人再难以开口撒谎,只能乖乖地将全部实情交代给警方。
在审问记录的过程中,一名姓柳的女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名女子和其他五名女子不同,身上的穿着很难看得出她是一个MY的女子。
柳某(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的左手中指上有一枚戒指,证明女子已经订婚了,那么柳某为什么在订婚之后还要MY呢。
柳某接下来的一句话更是让警方十分吃惊,柳某称自己下个礼拜就要举行结婚典礼了,所以想在结婚之前捞最后一笔。
这句话让警方十分无奈,又觉得有点愤怒。柳某明知道自己将要结婚,还要在结婚之前作出这档子事来,真不知该说她是聪明还是愚蠢。
不幸的人生
1983年6月5日,柳某出生在XXX省的一个贫困的农村,因为当年赶上了收成不好,所以柳父就十分不待见刚刚出生的女儿。
一年后,柳母实在是忍受不了贫困的生活,所以丢下年幼的女儿和一个有钱的富商跑了。柳父知道后将全部的怒火烧在了年幼的柳某身上。
所以,柳某的童年过得十分不幸。
在柳某16岁的时候,柳父为了解决生活温饱问题,将柳某“卖”给了村里的一个单身老汉。
柳某不甘,趁着夜色跑出了家,从此自己独身一人来到了社会上。
因为没有上过学的原因,所以柳某只识得几个字,而这也成了柳某悲惨人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一个穿着花哨的中年女子将柳某介绍给了一家酒吧,让柳某来酒吧“卖酒”,以此来赚取生活费。
刚满18岁的柳某穿着性感的衣服来到了酒吧,很快就学会了酒吧里的“推销技巧”。
尽管她不想这样,但是为了生存,她不得不违背自己的内心。
悲惨人生的一束“光”
久而久之,柳某觉得卖酒赚到的钱已经满足不了自己的需求,所以她开始向赚得更多的人求助方法。
一个35岁左右的女子将MY的事情告诉了柳某,柳某知晓后开始上手,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2010年,柳某发现自己的生活过得浑浑噩噩的,每次看到街上的情侣恋爱都十分羡慕,所以她也产生了谈恋爱的想法。
但是,柳某身处那样的一个环境,怎么会找到珍惜她的人呢。
这件事情一拖再拖,时间转眼间就过去了一年。
2011年12月的一个晚上,柳某在一家便利店遇到了她现在的未婚夫金某。虽然金某比她小3岁,还是家里的独生子,但是他对柳某十分照顾,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久后,金某将柳某带进了家里,得到了金家人的认可,两个人在两个月后就举行了订婚典礼,计划在2012年10月23日正式结婚。
在整个过程中,柳某并没有放弃MY ,也不敢将自己的事业告诉金某一家。
在结婚前的一个星期,柳某决定做完最后一次就立即停手。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这次终究是被抓住,同时也失去了珍惜自己的爱人。
律师观点
本案中,还有一个星期就要结婚的柳某因为贪恋钱财,所以在结婚前准备捞最后一笔钱。
为婚后的生活变得更好,柳某不惜违反法律、违反道德,而这种方法也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MY罪,是指女性为获取报酬而无选择地与其他男性进行以及提出或同意进行非法XJ活动的行为。
广义的理解为,卖Y一般是指补偿既非属于XY方面的又非属于感情方面的一切X行为。
具体来说即为了X或感情方面的一切报偿或乐趣而从事的X行为才是正常的,而且这种XY或感情方面的报偿或乐趣必须是来源于X行为本身。
因而出于其他任何别的目的、动机、原因而与他人进行的X行为均属于妓女MY。
在我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MY人员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经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认定柳某犯了MY罪,依法判处其十五日拘留,罚款五千元。
柳某的未婚夫和家人知道后,对柳某很是失望,两家人立即解除了姻亲关系,从此再无瓜葛。
柳某拥有了好的归宿,却还是以身试法,作出了如此违背道德、违反法律的事情,最终这个结局也是柳某自己做出的选择,也是她必须要承受的“恶果”。
时间一去不复返,珍惜眼前人,珍惜当下的时光,莫要让后悔成为自己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