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广东一家三口惨死家中,刑警追凶2天,通过一枚鞋印擒住恶魔
原标题:16年广东一家三口惨死家中,刑警追凶2天,通过一枚鞋印擒住恶魔
2016年2月29日,在元宵节的气氛还没有消散时,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城的灭门惨案。惨案发生者是这户人家的邻居李某,当日上午7时许,李某准备去地里干活。远远就看见邻居家的猪圈竟然在冒烟,他感觉奇怪,遂上前查看。结果看到的景象却把他吓了一跳,只见猪圈内竟然有两具被烧成焦炭状的尸体叠在一起!

小县城里出了如此骇人听闻的命案,警方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却发现并不止两个死者。第三者死者在二楼卫生间内,是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头部有多处锐器击打造成的伤口。经辨认,那两具尸体为一男一女,而三人是一家。他们分别是39岁的林某华、35岁的邱某霞,以及林某华与妻子的儿子林某欣,案发时林某欣才十三岁的年纪。

林某华与邱某霞之所以会呈焦炭状,应该是爆炸所造成的,草坪上散落着大量来自楼房的窗户玻璃。而在玻璃炸裂处,警方找到了三个液化气罐,其中两个被剪断。另一个明显发生过爆炸,这便是烧焦的来源,林某欣因在卫生间避免了死后还要被焚尸。待爆炸这个调查结果出来,李某才想起凌晨确实听见过轰的一声,只是他当时以为是鞭炮就没管。

结合尸检结果,基本可以确定:凶手先杀害了三人,随后大概是想毁尸灭迹,引爆了液化气罐。那么究竟是谁,如此心狠手辣的对这一家三口痛下狠手,连十三岁的孩子都不愿放过?从案发现场,得到了关键线索,楼梯台阶提取到了一枚残缺脚印。43码,又能让一个成年男性不敌,歹徒必然也是个年轻力壮的成年男性。
仔细查找,又有了意外发现,卧室散落的床单下还有一枚完整脚印。同样是43码,跟那一枚残缺脚印应该属于同一人,奇怪的是两枚脚印形成方式不同。警方怀疑,凶手曾第二次返回案发现场,他为什么要回来?难道是落下了什么?为此又对整个案发现场进行了更仔细的勘察,最后在二楼客厅的沙发下,提取到一滴混合型血迹。

凶手应该受了伤,当时没立即处理现场及尸体,所以才会返回。既然受伤,那他会不会去附近卫生所、医院爆炸?顺着这条线索,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他便是住林家对面的林桥冲。林桥冲不仅在案发第二天去过卫生所处理伤口,血迹追踪犬一路到他家后,也有强烈反应。更巧的是,林桥冲有过作案前科,2008年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有了确凿证据,警方立即对林桥冲家进行搜查,已是人去楼空。不过在卫生间找到了可疑衣物,门边还发现几滴血迹,鉴定发现属于林某欣。他就是凶手!3月4日,林桥冲在广州市某旅馆落网,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一连杀害三人,并不是因为有什么深仇大恨,仅仅是因为一笔医药费。

半年前,喝醉酒的林桥冲在家门口撞上了林某华,恼怒间动手将对方打伤。此后,林某华多次找他索要医疗赔偿费,他却一分没给。还因为林某华的索要不耐烦,甚至生出了杀心,案发当日想找林某华商量这事。说着说着又吵了起来,他掏出此前准备好的刀就朝林某华捅去,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起来......他又接连杀害了邱某霞与林某欣,并未毁灭证据制造爆炸。

明明是他动手打人在先,倘若觉得医药费不合理,完全可以报警协调。然而他不仅一分医药费都不支付,还因为被打者向他要钱痛下杀手,林桥冲的性格实在太过极端。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