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四川一68岁女子在卧室午睡时突然失踪,儿媳:已经成了腌肉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了一个母亲的感叹,她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把儿子拉扯大,各种舍不得,结果儿子长大了,都还没对她尽孝,转身就对另一个女人付出诸多,她的心里便百感交集,有一种不平衡感。
而该母亲的感叹也确实获得了其他婆婆的共鸣,但有着儿媳身份的女子却从中悟出了几分道理,觉得她与自己的丈夫已成立了新家庭,最好还是不要再跟父母一起住,因为人的观念是不容易改变的,为了避免矛盾,只能尽力保持点距离。
不过在上世纪末,尤其是农村地区,儿子娶妻后基本还是与父母一块住,婆媳矛盾屡见不鲜,尽管婆婆也曾是儿媳,但有句话说的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苦尽甘来,婆婆与儿媳的位置是不平等的,实际已成了根深蒂固的一种思想,多数人不曾想过要打破这个平衡。
但并非所有的儿媳都是软绵绵的性格,贤良淑德,懂得忍气吞声,孝敬公婆,四川便曾发生过一桩骇人听闻的凶杀案:68岁的婆婆在卧室午睡时忽然失踪,儿媳被捕后直言:已经成了腌肉。
四川简阳的万某有两个儿子,眼看着儿子们各自成家,该是她享清福的时候了。万某同样觉得儿媳就应该恭恭敬敬对待婆婆,不能有任何的忤逆,因为她也是这么过来的,但这个家庭又有些不同,万某的丈夫离世较早,她把几个孩子抚养长大并不容易,自然养成了强势的性格,对儿媳也就更加苛刻。
而在这个村子里,有文化的男性不多,女性就更少了,万某与两个儿媳都是文盲,她们所接受到的知识教育就是村子里的人文风气,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观意识,思想上大致相同,但也有些许不同,便形成了不同的个性。万某的小儿媳曾阳琼与大儿媳就不太一样,虽然大儿媳也曾与她发生过矛盾,但还是念着儿媳应该孝敬婆婆,多数情况下对万某比较顺从,而曾阳琼则要比她年小44岁,嘴巴上不饶人,手上也不饶人,常常闹得鸡犬不宁。
1999年5月4日,在隔壁屋子午睡的万某听着孙女的哭泣声,心中烦闷,知道又是小儿媳不给孩子喂奶了,便走出责怪曾阳琼不好好带孩子,曾阳琼则觉得婆婆又找茬了,说的话很难听,让人生气,两人继而发生争执。
这个时候,万某的大儿媳和小儿子熊某都在忙其他事,并不在家,所以便没有人从中调和,而随着矛盾持续升级,两人已演变成了互殴,曾阳琼打破了万某的嘴唇,万某则一口咬住了曾阳琼的手臂。
可万某已有68岁,哪能敌过才24岁的曾阳琼?于是大喊救命,而曾阳琼的火气一上来就难以消下去,她眼看着万某被自己打伤,心中想着还得花钱治,家里又穷,不如打死算了,便一把把万某推进了里屋,捂住了万某的嘴,把她掐死了,然后又把万某生前打人的手砍下了……
当熊某发现母亲失踪四处寻找时,曾阳琼并没有当即说出万某已经被她杀了,而且曾阳琼还想着一家人好久都没吃肉,当晚煮了肉汤。虽然万某的大儿媳(曾阳琼的嫂子)进过厨房,看到曾阳琼的手里拿着肉,但她不曾想过曾阳琼会杀人,以为是动物的心肝,便让她煮了。
在外务工的熊某的大哥得知母亲失踪后也赶了回来寻找,5月5日,大哥寻人无果后一屁股坐在自家菜地的斜坡梯坎上抽烟解闷,无意间发现菜地里的一处地方被新翻动过的,鬼使神差的又多扒拉了几下,结果刨出一个尼龙口袋,里面竟装着碎肉!
大哥的眼皮直跳,忙找到村里的老人问:“人肉是肥的还是瘦的?”万某被杀案就此浮出了水面,当警方介入调查,询问曾阳琼时,曾阳琼倒也没瞒着,问什么便如实回答,曾阳琼便被带到了派出所,说起来这还是她第一次出远门。
对于曾阳琼的作案手段,大伙就觉得挺骇人的,可曾阳琼的回答也是让人感到离谱,警方问她为什么要碎尸,曾阳琼说自己当时又气又恨,把老人碎了才解恨,又说万某的心是黑的,煮出来的汤有点辣……
问她知不知道杀人犯法,曾阳琼说自己没学过法律,她觉得不犯法,还反问自己能不能回家,她想看看女儿,家里的麦子也得收了。
然而曾阳琼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阳琼的犯罪手段十分残忍,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后,法院依法判处了被告人曾阳琼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其中明确指出: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而曾阳琼制作出如此骇人的刑事案件,一方面与家庭中的婆媳矛盾激化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曾阳琼的无知有着很大的关系,曾阳琼所做出的解答未必是替自己辩解,所以才更显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