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男子开路虎卖菜,引起隔壁摊贩不满,民警调查后判死刑
原标题:2015年重庆男子开路虎卖菜,引起隔壁摊贩不满,民警调查后判死刑
2015年,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分局接到举报,有群众怀疑某农贸市场的商户钟某在干不法行当。这个钟某十分反常,看起来就是个小菜贩,却衣着光鲜。浑身都是名牌、奢侈品,连开的车都是一百多万的路虎,一点也不像是经济条件不好或一般。更奇怪的是别的菜贩六点开始卸货,他凌晨三点就开始卸货,时间太早谁也不知道他每天卸的都是什么货。

感觉钟某跟菜贩,是哪哪都挂不上钩,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事果然有蹊跷。一周前,钟某出价每月两万请了两名搬运工干活,这两名搬运工替他打了两百万元现金给一个账户。据搬运工说这笔钱是用来买南瓜的款项,一车三十吨南瓜要两百万元吗?这买的是金南瓜吧?警方听了这话哭笑不得,觉得他们要不就是撒谎,要不就是开玩笑。

再一调查发现,钟某进的“货”压根没到店铺,而是被装车离开了农贸市场。侦查员通过监控画面一路追踪,发现钟某这人有点反侦察意识,故意围着大街绕圈子。有意避开监控摄像头,每一次运货都要七绕八绕才去目的地,他的目的地是某小区的地下车库。这下事情更奇怪了,如果货真是蔬菜,钟某把菜卖给整个小区的人也还有多啊。
何况他并没有卖给小区的其他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察觉到钟某这人不对劲,从搬运工身上也确实得不到什么线索,警方遂针对钟某本人进行了详细调查。钟某一直在重庆活动,可他的籍贯却是在云南省景洪市,这地方不一般。离边境线非常近,再过去不远就是著名的“金三角”地带,所以这儿多年来一直是高压缉毒区。

奇奇怪怪,又跟高压缉毒区挂钩,这人究竟在做些什么就很值得怀疑了。并且调查搬运工打钱过去的账户,发现持有账户的人黄某户籍同样在景洪,不同的是他在老挝境内的金三角地区活动。由此,警方认为黄某、钟某的背后,很可能是一条从老挝至重庆的贩毒链条。为此,警方密切监视钟某,掌握了他交易毒品的证据后实施抓捕。
当场擒获钟某及他的两个下家:云某和陈某。他们交易的是三包麻古(加工后的冰毒片剂),一包就有六千粒麻古药丸,其住所更是搜出45包麻古。林林种种加起来,净重超过25公斤,倘若流入社会危害难以想象。钟某落网后,警方又远赴云南抓捕钟某的上家,除去黄某之外还有一个岩某。

“毒祸猛于虎”,毒品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家庭对社会都有着极大的危害,因而国内的禁毒力度非常大。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管数量多少,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