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一豪车女司机,拒缴40元停车费拖死收费员,法院判了
原标题:2013年,北京一豪车女司机,拒缴40元停车费拖死收费员,法院判了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生命诚可贵,无论是谁在面对自己的生命亦或是他人的生命时,都无权选择漠视,对生命的冷漠终将会让自己陷入罪恶的深渊。
对他人生命的冷漠以及蛮横的性格,在2013年时,北京一豪车女司机,拒缴40元停车费拖死收费员,最终法院判了。那么在这起案件当中,她是如何做出了这么恶劣的事情的?

杨雪鸥,1985年出生在北京朝阳区,幼年时期的她与寻常孩子的成长经历有些不太一样,因为她是在一个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在早年间,她的父母在结婚后彼此之间的感情一直不太和谐,时常在家中发生争吵和矛盾,因此在杨雪鸥出生后不久,她的父母便选择了离婚,而她最终也被交给父亲杨某抚养。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婚姻破裂后,杨某便将心思花在了工作上,女儿则交给了孩子的爷爷奶奶代为照看,他们一家人心疼这个孩子早早地就失去了母爱,于是在之后的生活中对杨雪鸥的要求也是有求必应,即使做了错事也很少会对她进行惩罚。成年后,她没有给自己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家中无所事事。
于是,在家人的溺爱下长大的杨雪鸥也就养成了刁蛮任性的性格,在生活中缺乏管束,也让她在为人处世上更加容易陷入自我的世界中,做出冲动的行为。

2013年,28岁的杨雪鸥已经与辽宁葫芦岛的男友交往了一段时间,尤其是在前些日子男友还特意给她买了辆豪车,而且还是一辆越野车驾驶起来很有气势。拿到男友送的豪车后,杨雪鸥心里非常开心,即使在操作上不是很熟练,但在之后外出时依旧会选择驾驶这辆车。
1月27日下午5点50分左右,她驾驶着男友送的豪车带着自己的闺蜜一同来到了西单某商超逛街购物,在逛街前她将车驶入了商超路侧的一处停车场进行停车。三个小时过后,杨雪鸥带着闺蜜回到了车里,时间也来到了晚上的9时许。
当晚,在杨雪鸥二人准备离开时,停车场的收费员丁某走到了她的车窗前,要其她缴纳三个小时的停车费。杨雪鸥当时也没多想,摇下车窗拿出10元钞票递给对方,随后还表示不要发票,但丁某却没有接过这10元的停车费。

事发时处于周日,车流量较高,而那时该停车场为增加收入在收费标准上便比平常要高很多,当时的收费情况为第一个小时10元,随后每小时收费15元。杨雪鸥当时在该停车场停车3小时,那么她在停车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便是40元,远远超过了杨雪鸥的预测,于是悲剧便就此发生。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杨雪鸥在听闻自己停了3小时竟然要交40元的停车费,一时理解不了便以为是收费员有意要刁难她,心情也就更加不爽,当她再次拿出10元并表示不用开票后便关上了车窗,并将车辆启动了起来。然而丁某执拗地要求她缴纳40元的停车费,甚至为了防止她逃单还站在了越野车车门处的脚踏板上,一再要求她缴纳40元的停车费。

从小就在家中养尊处优惯了的杨雪鸥如何受到了对方的纠缠,也不去观察对方是否安全着地,在关上车窗后便一脚将油门踩到底,飞一般的开着车向停车场外驶去。在驾驶过程中她的闺蜜还提醒过她注意一下车外的那个收费员,但此时的杨雪鸥在与收费员发生争执后情绪起伏剧烈,便没有将闺蜜的话听进去,继续保持着高车速。
于是,为了追缴杨雪鸥欠下的停车费的丁某便在高车速下被从车身的脚踏板处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事发后,该停车场的另一名收费员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以及报警电话,在救护车赶到现场后便将重伤的丁某带走进行救治,警方在接到报警后也立刻对此事进行调查。
丁某在事发当天因重度颅脑损伤,经医院全力抢救后依然没有被救下来。杨雪鸥在回家后也意识到自己犯了错,心慌之下便向父亲求助,而杨某在了解到女儿犯了错事,甚至有可能犯罪之后,依然选择帮助她逃避法律的追究,让她找其男友避难。

警方在调查中根据监控中看到的车牌立刻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随后在确定其已逃往辽宁葫芦岛后,便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在杨雪鸥抵达葫芦岛当日将其抓捕归案,归案后杨雪鸥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杨雪鸥因停车费纠纷与丁某发生矛盾,随后在双方未正确处理此事的情况下,杨雪鸥便不顾在车旁仍未离去的丁某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在能预料到加速行驶会对被害人的安全造成威胁的前提下,依旧启动车辆并加速行驶,且在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救助行为。

在主观上她对犯罪后果的产生存在放任的后果,最终也因加速行驶的行为导致了丁某死亡结果的产生,那么杨雪鸥的行为便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事发时的情形,丁某系主动采取危险方式追要停车费,这一行为让自己主动陷入到了危险的境地,会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杨某在了解其女儿的性格,并明知或预料到杨雪鸥存在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为使得女儿逃避法律的追究,杨某做出了为嫌疑人杨雪鸥提供帮助的行为,那么他也需要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

经法院审理后,在杨家人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赔偿经济损失获得谅解的前提下,且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存在自首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一审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雪鸥有期徒刑十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以窝藏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附带民事赔偿4.3万余元,对于其中未包含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等部分,被害人家属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