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男子为满足兽欲,撞倒夫妻二人,不救治还强行与女士发生关系
原标题:回顾男子为满足兽欲,撞倒夫妻二人,不救治还强行与女士发生关系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去年十一月份,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国检察网上发布了一份起诉书。指控的犯罪嫌疑人为莫某某,其犯罪动机、作案手法简直是泯灭人性,骇人听闻。仅仅是为了发泄自己的兽欲,便恶意驾驶车辆撞倒夫妻二人,不救治还强行与女子发生关系......
2019年10月13日,有过路群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某路口发现一辆倒地的电动车,而一个年轻男人浑身是血的倒在地上。显然,这儿发生了一起车祸,群众发现时已不见肇事车辆。来不及多想,急忙将男子送往医院就医,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可惜的是已经晚了,男子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开始,警方还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可在调查这起案件的过程中。又收到消息,离案发现场不远的村子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女尸衣着凌乱。检查发现她遭受过侵犯,奇怪的是女尸身上的擦伤是车祸才能造成的,这是怎么回事?更令人奇怪的是,经查,草丛发现的女死者陆某与车祸现场的男死者余某其实是夫妻关系。

陆某的死因为交通事故引起摔跌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余某的死因为交通事故引起摔跌致严重颅脑损伤并心脏挫伤而死亡,两个人应该是一同出行的。可一同出行,陆某怎么会跑到村子里的草丛?还遭受过侵犯?警方刚准备调取监控查个究竟,犯罪嫌疑人莫某某自己上门了,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时年24岁的莫某某是广西桂平人,案发当日,他驾驶私家车从广东回到广西。百无聊赖的在桂平市金田镇和垌心乡和平南县的大鹏镇晃荡,游手好闲的他不讨女人欢心,迟迟找不到对象。便生出了一个歹心,不如直接去街上找个漂亮姑娘侵犯?他四处晃荡,其实就是在寻找作案对象,没一会儿碰上了一同出行的余某、陆某。

看着夫妻俩说说笑笑,十分恩爱,莫某某顿时起了嫉妒之心:“一个骑电动车的穷鬼都能有老婆,自己凭什么没有?”就是因为这么一个荒唐的想法,莫某某开车加速追去,一下将余某、陆某撞到在地。余某和陆某做梦也不会想到,他们没招谁也没惹谁,只是在出行的过程中玩笑了几句便被一个恶魔盯上。
撞倒两人时,余某与陆某都还没死亡,如果此时拨打急救电话说不准还能救他们一命。可惜的是当时没有人路过,在案发现场的,只有一个心肠歹毒的肇事者莫某某。望着倒地动弹不得的两人,他露出一抹得逞的微笑,随后不管倒在地上的余某。不管受伤极重的陆某是否经得起折腾,直接将其抱去自己的车后排,将陆某带离现场。

等找到一个僻静处才停车,虽然停车时发现陆某已经死亡,却没有打断他的好兴致。停车后,莫某某对陆某实施了侵犯,事后将陆某的尸体随意丢在路边的草丛里。自己驾车逃离现场,为毁灭罪证,他将所开车辆烧毁。后来大概是觉得烧了一辆车,警察也能查到他身上,还不如投案自首好减轻罪行。
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精神正常而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我国所规定的这个年龄为十六周岁。案发时莫某某24岁,已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精神正常有辨认、控制行为的能力。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依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

所有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另外他在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后,不仅不救治,还不顾妇女的安危将其带往僻静处实施侵犯。在他带离的这个过程中,陆某经折腾没有了呼吸,莫某某不顾其死亡的实施依然实施侵犯。QJ罪只适用活着的妇女,由于莫某某实施侵犯时陆某已经死亡,那么不应以QJ罪论处。
而构成侮辱尸体罪,公众对尸体、尸骨、骨灰有着虔敬感情,明知是他人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和死者的人格尊严,构成侮辱尸体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二条【侮辱尸体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020年1月10日,经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平南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随后平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提起公诉,后续判处结果并未公布,不过相信他会付出应有的代价。一般数罪并罚往往会选择较重的刑罚判处,较轻的刑罚则被吸收,故意杀人罪与侮辱尸体罪自然是故意杀人罪刑罚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