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女流氓翟漫霞因有18名男友被枪杀 行刑当天的话令人叹惋
时代有局限。在一个历史时期,受思维上限的影响,导致认知和行为的局限。不能突破局限,就不能引领社会进步。这就是为什么当代人回顾1980年代,觉得很多事情都不合理。
争议最大的是1980年代的“流氓罪”。最初,设立此罪是为了打击聚集打架、猥亵妇女、压迫人民的社会渣滓和流氓。但许多无辜的人受到牵连。比如,1983年被认定为“女流氓”的翟曼霞,仅仅因为和18个男朋友约会就被判处死刑。在她去世之前,她说了令人震惊的言论。
翟漫霞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但与1980年代的女孩不同,他有一颗追求自由恋爱的心。当时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大批文艺青年返乡,导致城镇人口增多,就业压力加大。许多失业的流浪者终日游荡在街头,甚至成群结队地伤害人民。
因此,为了整顿这些失业的流浪者和黑道分子,国家开展了一场打压行动,专门针对在社会上流动、待业的年轻人。公安机关本着“重、快、扫”的原则,抓捕一个又一个的小黑帮,连监狱都没有。由于监狱无法关押,一些重犯被判处死刑,导致不少人因“流氓罪”被枪决。
在这种环境下,女性穿短裙、染大浪已经成为危险行为,公安部门更加关注男女关系和个人风格。但翟曼霞可不是一般的女人。虽然家境不好,但她从小就浏览了很多国外的爱情书和电影,非常羡慕电影里的外国金发女郎。
因此,她经常染大波浪,穿漂亮的短裙,在港台欧都喜欢浓妆。如此格格不入的风格,自然让她成为了关注的对象。但仅仅因为着装和个人爱好,翟漫霞不会被判死刑。真正让她走上执行台的是她的个人作品。风。
翟漫霞喜欢游泳,经常在河里游泳。当她穿着暴露的泳衣,在河里自由自在地游泳,无耻地向人们展示她白皙光滑的皮肤时,她被视为异类。光天化日之下穿着泳衣游泳在当时是很震撼的。
就这样,翟曼霞被举报了,公安部门将她带到公安局调查。经查,翟漫夏早在16岁就开始谈恋爱,先后交往过18个男友。翟漫夏没有否认这一点,还以为想要几个男朋友是她的自由。
但这在当时是一个严重的风格问题。要知道,那个时候,就算是在家里开舞会也会被抓判,更别说和18个男朋友约会了。尽管翟曼霞坚持认为自己的18个男朋友不是同时约会的,但她还是被判“流氓罪”,最终被判处死刑。
◐◐◐◐●☛█▼▲东方金报网███████http://www.dfjb.net▼▲▼▲▼▲▼▲▼●●●●●●●▼▲▼▲▼▲翟漫霞被押送到刑场的时候,围观的人很多,纷纷指着翟漫霞讨论,有的说她不敬,风格有问题。有人说长得像人,谁知道是“女流氓”。翟曼霞没有回应这些话,只是默默地跟着女警来到刑台。
行刑前,翟漫霞终于不再沉默。她留下了让在场所有人震惊的一句话:性是自由的、无辜的、每个人都是对的。这是我选择的一种方式。现在看来,这种行为可能超前了,但再过几十年,人们肯定不会这么看。后
说完,翟漫夏淡定的去死。不可否认,翟漫霞这39年所说的话,确实证明了她没有错。爱和性是自由的人,每个人都有权享受它。只要不触犯法律,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任何人都可以以任何方式追求爱情。
但正如翟漫霞所说,她的行为是超前的。或许39年后,人们不会把她当成“洪水猛兽”,但那个时候,她的举止和作风都恰如其分。 “流氓”。翟漫霞看似因追求独特的爱情观而死去,其实她是凭空而生的时间。
与当时的背景相比,道德基础显然更为重要。法律法规是建立在社会道德底线之上的。翟漫霞的行为触动了道德底线,自然触犯了法律,最终落得中枪。结尾。但如果放在当代,翟漫霞的行为不仅不违法,甚至不道德。
“流氓罪”是1979年颁布的中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犯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其他恶劣行为。流氓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和扩散性,属于刑法重点。
但流氓罪的规定比较笼统,在实际执法中难以界定。将刑法未明文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流氓行为认定为非常随意,处罚范围过宽。太轻太重的不适。因此,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取消了原有的流氓罪,将其分解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回头看看翟漫霞的行为,你会发现她并不符合上述指控。翟漫霞虽然交往了18个男朋友,但他们并没有同时交往,也没有和几个男朋友发生过关系,所以不构成乱交。今天顶多是感慨“世界越来越糟”,小姑娘玩的花样百出,不会上升到触犯法律甚至被判死刑的地步。
但正是因为时代的局限,翟漫霞注定要为自己与时代格格不入的行为付出代价。而她生前所说的话,证明了她不是所谓的“女流氓”,而是她的行为突破了时代的局限,被视为违反规则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