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岁老人因病去世2个女儿操办了父亲的后事反被老人儿子告上法庭
86岁老人因病去世,2个女儿操办了父亲的后事,7天后,60岁的儿子才得知父亲不在了,他将2个妹妹告上法院,说她们侵犯了自己的“吊唁权”,要求赔偿40000元精神损失费,母亲直言:你父亲留下遗言不让你参加
钱家的三个子女原本关系很融洽,大家逢年过节聚在一起也是充满着欢声笑语,最后之所以不再来往,就是钱瑞荣觉得父母太偏心,身为儿子的他从此对年过八旬的父母不闻不问。
事情的起因是,钱母提出让出嫁的小女儿玉梅把户口迁回到娘家,兄妹之间可以相互照应,可谁想她的一番良苦用心,最终换来的却是兄妹反目成仇。
玉梅在哥哥家旁边买了一块宅基地,建房子的时候,玉梅占了哥哥一公分,后来玉梅又提出让哥哥再让一米出来,但是遭到了拒绝,事实上这一米对于哥哥来说其实不碍什么事,他的房子在前面,后面不怎么走路。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当时,父母站在了女儿这边,觉得钱瑞荣太过斤斤计较,兄妹之间干嘛分毫不让呢? 多次劝说不听,最后母亲说了句:我就当没有这个儿子了。
钱瑞荣委屈至极,认为父母太偏心,从那以后,他就彻底跟家人断了来往,只和另一个妹妹保持联系。
后来,父亲多次生病住院,钱瑞荣都不闻不问,大妹每次都打电话给他,钱瑞荣从没有来医院看过一次父亲,这期间都是两个妹妹照顾年迈的父母,出钱出力,她们也没有去找哥哥的麻烦。
父亲失望至极,弥留之际儿子都没有来看他一眼,寒透了心的他留下遗言,我走了以后不要去通知这个不孝子,如果他自己愿意过来给我嗑头,那就随他的便,我的后来你们两个女儿帮我处理。
玉梅和姐姐尊重了父亲的决定,她们忙前忙后料理完父亲的丧事,按照农村的风俗,养老送终一般都是儿子的事,女儿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按道理说就算是玉梅没有通知哥哥,生活在同一个村庄不可能不知道。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钱瑞荣恰好那几天在县城办事,他根本不知道家里的情况,这天,他在街上遇到了一个朋友,从对方口中才得知父亲去世的事,那个时候父亲都已经下葬七天了,他愤怒不已,这么大的事,两个姐姐居然都不通知我,这也太不像话了。凭什么剥夺我这个当儿子的权力。
在农村,身为儿子连父亲的葬礼都没有参加,别人对此事议论纷纷,钱瑞荣被标上了“不孝子”的标签,声名尽毁的钱瑞荣觉得这一切不是他的错,是两个妹妹故意不通知他,为了挽回自己的尊严,他将两个妹妹和妹夫告上了法院,让她们侵犯了自己身为儿子的“吊唁权”,要求两个妹妹向她道歉,赔偿他40000元精神损失费。
两个妹妹无语至极,我们没有告他就算不错了,他怎么还反过来告我们呢?身为儿子,在父亲患病期间,都视而不见,也没有出过钱,出过力,怎么还好意思说两个妹妹不好。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法官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案子,在法律上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起案子该如何去判呢?
2016年8月,苏州市吴江区汾湖法院,在村里设立了一个巡回法庭,让村民们一起来旁听,很多老人都早早地来到现场。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两个妹妹说她们尽心尽力照顾患病的父亲,最后也是按照他的遗言办事,并没有错, 钱瑞荣觉得父亲不可能会这么说,不管怎么样,他们父子一场,父亲不会这么狠心。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85岁的老母亲也来到了现场,她亲口证实这就是老伴的临终遗言,因为对儿子失望透顶,才留下了这句话。
钱瑞荣承认自己和父亲关系确实不太好,就是因为妹妹的事闹翻了,后来,也因为赌气没有照顾过父亲,但是在那之前,他尽到了赡养父母的义务,那个时候他们关系融洽 。
不管怎么样,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两个妹妹是没有权力负责处理父亲的身后事,按照农村的风俗,都是由儿子出面,就算是自己再怎么不对,她们也不能私自将父亲下葬。
吴法官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推断父亲留下的遗言可信度很高,父子关系不好,钱瑞荣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老父亲寒了心。
虽然在法律上对于“吊唁权”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民间风俗等情况来看,一般父母去世,都是儿子通知亲朋好友,有通知女儿的义务,而女儿并没有这个义务。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因此法院驳回了钱瑞荣的诉讼请求,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如果法院支持了他,那对于两个孝顺的女儿来说太不公平了。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钱瑞荣表示不服上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网上还有一个案例:父亲去世未通知小弟,小弟起诉哥哥道歉和赔偿。
一审驳回,二审小弟胜诉,依据是:《民法典》第八条)的规定,近亲属去世,在世的近亲属之间相互通知,保障近亲属对逝去亲人的吊唁权和祭奠权是我国行之已久的民间殡葬善良风俗,不因相互之间的生活矛盾而予以剥夺。
当然,这两个案件本质是不一样的,第一父亲有留下遗言,其次钱瑞荣身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结语:
不管和父母有多大的矛盾,在父亲患病期间不闻不问,不配为人子。 最后他落下这样的名声,并不无辜,即便是他操办了父亲的丧事,也并不能弥补什么。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生前一碗水,胜过坟前万柱香,尽孝不是做表面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