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的问题!
来源:大白话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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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今天的微博热搜,有很多个是关于“4岁男童被指控摸臀”。
甚至有一些标题是直接说“女子被4岁男童性骚扰”,这是直接把4岁男童等同于成年人,先天带着一股荒谬感。
我觉得标题应该是“4岁男童被污蔑性骚扰”。
我看了下完整的监控视频,4岁男孩是从两个人中间经过时,该女子往后退了一步,男孩感觉被女子阻挡了,才伸手往旁边推了一下,因为小孩才4岁,那个身高伸手推开,就只能拨到臀部。
而且完整监控视频是有声音的,把声音放大听,是可以清晰听到4岁男孩在碰到该女子时说了句:“阿姨,请让一下。”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该女子被4岁男孩不小心碰到屁股后,就开始不依不饶,上前抓住小孩衣领,在大庭广众之下,以拖拽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方式,揪着男孩衣领拖拽长达1分多钟,直到男孩家长到来,男孩的脖子上甚至都出现明显的勒痕,让我看得血压升高。
这件事情引爆舆论后,我自己看到的情况,网友们基本是一边倒的批评该女子。
特别是完整监控视频出来后,更是如此。
这是因为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认为4岁男孩这样随手一碰的行为,够得上性骚扰,4岁男孩也不可能有性骚扰的认知,也许六七岁的小孩可能开始有这方面的认知,但起码4岁的小孩是不可能有这样的认知。
最关键是,从监控视频,男孩这样随手一拨,碰到那女的屁股,也不可能造成任何伤害,结果男孩父母还被该女子讹了医药费。
我觉得这完全就是讹诈行为。
相反,反倒是4岁男孩的脖子被该女子勒出伤痕,应该是该女子赔偿男孩医药费才对。
而且该女子的行为,是有可能已经给男孩带来心理创伤。
结果反倒是该女子,作为一个成年人,跟个巨婴一样,在调解室里,面对小孩父母要求该女子也对伤害小孩的行为做出道歉时,就直接说自己呼吸性碱中毒,然后就说自己在调解室失去行走能力,就打120急诊拉走了。
她的自媒体账号发了8个视频,其中5个视频都是跟人吵架发生冲突的。
可见,该女子是一个吵架经验丰富,善于碰瓷式维权的人。
据报道:“事后男童父母向对方作出道歉,并且赔付了相关医药费用,但是女生仍然要求对方要么书面道歉,要么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
另外一个报道称:“事后该女子提出两点诉求:一是希望男童父母当面道歉,或是录制三人在场的道歉视频;二是要求对方承诺好好管教孩子。但男童父母给出了回应:可以接受小熊的诉求,但前提条件是,小熊要为男孩身上出现的损伤向他们道歉。小熊并不认可这个前置条件。她认为,男孩受伤并非自己主观故意造成,拒绝向男孩道歉。也因为这一分歧,男童父母也拒绝向她作出道歉。”
据报道,"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三次调解,仍没能达成和解,当事女子坚持要走诉讼途径"。
这已经不是得理不饶人,因为该女子完全就是没事找事,跟“理”不沾边,这就是在寻衅滋事。
我觉得孩子父母应该起诉该女子,要求索赔医药费。
其实当时孩子父母就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要求马上做伤情鉴定,这样后面很多事情都好办了。
此外,该女子最新回应里声称:她会起诉女童的父母,也会继续更新(视频)发布,会一直发布到事情解决。
然而,该女子这个说法就有很大问题。
她自然有权力使用法律手段,问题在于,她如果在法院给出判决前,继续发视频里污蔑4岁男孩对其性骚扰,那么这就涉及到损害未成年人名誉,这是寻衅滋事行为,孩子父母应当报警,并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
所以,不出意外的,今天该女子的全平台账号都被禁止关注了。
然后孩子的父亲,今天也在网上发表了一份声明。
其中对于道歉的问题,孩子父亲解释道:“事发后我们第一时间口头表达了歉意,解释了孩子是无心之举。但对方要求我出具书面道歉并承诺“严加管教”,这我无法接受。一旦书面承认,就等于给孩子扣上了“故意”的帽子,这是对他一生的伤害。”
孩子父亲还贴出“调解不成记录”。
该女子要求孩子父母出具书面道歉书,并愿意就造成孩子脖颈损伤赔偿,但拒绝道歉。
孩子父母主张可以向该女子出具书面道歉书,单要求该女子也出具书面道歉书。
也就是双方的分歧就在于,该女子拒绝道歉,只愿意赔偿。
这说明什么?
说明,该女子也知道自己造成孩子脖颈损伤是自己的错,但就是拒绝道歉。
为什么?
因为公开道歉,就要发在自己视频账号上,就是公开承认自己也有过错,而这样的巨婴,怎么可能公开承认自己有错呢?
公开承认自己有错,还怎么煽动对立?
(2)
这次事情,是典型的极端女权通过制造议题,在网络舆论上炒作,扩大这种“恨男、恨童”氛围,煽动对立。
可能有人会问,这次舆论不是这样一边倒的批评她吗?
那只是因为她因为自己搞砸了,目的才没得逞。
这次该女子之所以翻车,是因为她挑错了对象,选错了借口。
试想,如果不是一个4岁男孩,而是一个七八岁的男孩,舆论还会这样一边倒吗?恐怕到时候舆论就会撕裂很多,那么该女子通过煽动对立,获取流量的目的就达成了。
该女子显然并不明白,一个4岁男孩是不可能有性骚扰的主观认知。
在事发后,该女子发视频时声称,现在的孩子是刷短视频长大的一代,4岁未必什么都不懂。
但这种说法顶多适用于6岁以上小孩,并不适用于4岁小孩。
养过小孩的人应该都很清楚,一个小孩2岁开始学说话,4岁才刚建立对周围世界的认知,还处于懵懵懂懂的阶段。
4岁的小孩,跟六七岁的小孩,是有天翻地覆的区别。
而该女子显然并不清楚这一点,这是为什么她会如此自我感觉良好的,把一件明显自己无理取闹的事情,还堂而皇之的发到网络上。
再说选错借口。
如果该女子不是用性骚扰这个性质恶劣的罪名来污蔑4岁男孩,舆论恐怕不会这样一边倒。
在此之前,网络上时不时就有婴幼儿在高铁上哭闹,其父母被一些人呵斥的视频,在网络上就会引发广泛争议,而不是一边倒。
因为没养过小孩的人,缺乏共情能力的情况下,就比较难去共情5岁以内的小孩,这种情绪不受控的哭闹,他们不清楚婴幼儿的哭闹,不是大人想哄就哄得了。
如果说小孩哭闹,父母放任不管,那确实是父母失职,但更多情况下,是父母努力哄,也哄不好。
如果是那种八九岁的熊孩子,在高铁上吵吵闹闹,父母也放任不管,那确实就是父母的问题,对于这样放任溺爱熊孩子的父母,是应该被人骂。
如果熊孩子惹出一些祸端,家长监护失职,那么家长自然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人讨厌这种缺乏边界感、是非不分的熊孩子,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很多人混淆八九岁的熊孩子,跟不到5岁的婴幼儿的区别。
包括这次事件的该女子,显然在她的认知里,她意识不到4岁男孩,跟八九岁男孩有什么区别。
或者她能意识到这个区别,但就是为了流量炒作,故意扩大事端。
虽然现在小孩确实比较早熟,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小孩接触的信息比我们这代人要多得多。
但这种早熟,也起码要是在上小学之后的事情。
幼儿园阶段的幼儿,仍然是处于对世界探索认知的懵懵懂懂阶段,性别观念并不强,自我控制能力很弱,所以需要社会对婴幼儿有一些基本的共情和包容。
这本身并不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但现在有一些成年巨婴,缺乏共情能力,就是专门喜欢跟婴幼儿抢夺生态位,被婴幼儿稍微影响到,就会大声嚷嚷,歇斯底里的吵架,这显然就有问题。
网络上有这么一群人,喜欢煽动这种“恨童、厌童”的氛围,特别是那些极端女权,有的会发表一些极端恨童,特别是恨男童,甚至有些反人类的言论,动不动就对男童喊打喊杀的,我都不好贴出来。
这次事件,本质就是这种现象的延伸,我们并不能轻视。
现在越来越多的极端女权现象,正在从网络蔓延到现实里。
虽然目前仍然还只是少数案例,但这种扩大的趋势,是值得警惕的。
该女子这次翻车,是因为她想当然的污蔑4岁男孩对她性骚扰,而这完全违背民众的正常认知,所以人们才普遍不会上当,监控视频出来之前,也没有几个人会支持她这种荒谬的说法。
而且该女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对4岁男孩采取羞辱伤害的方式,面对4岁男孩歇斯底里的狂叫,自己转身在发的视频里,把自己包装成无辜受害的模样,这种反差让人厌恶,舆论才会这样一边倒。
这完全就是该女子自己作的。
所以,该女子背后的这种煽动对立现象,此前已经通过制造一个又一个议题,在舆论上制造大量撕裂和对立,引发一次又一次的剧烈争吵。
只不过这是事情到了该女子,因为她挑错对象,选错借口搞事情,再加上自己各种作,才翻车了。
(3)诬告的问题
最近几年,网络舆论有一个十分敏感的内容,就是人们害怕被诬告。
各种离谱的诬告案例出现,女性诬告者哪怕被证实是诬告,仍然可以全身而退。
而男性被诬告后,哪怕付出巨大代价证实了自己的清白,但工作、学业都已经受到巨大的影响,让人心寒。
就在这件事情发生不久之前,在8月28日,在浙江丽水,就有一男子也是被女子冤枉摸其屁股。
但视频显示,该男子只是路过时手碰到女子的背包,女子当即质问男子“为什么摸我屁股”。
男子解释自己只是走过去,女子仍称被碰到要求道歉,男子随后道歉。
女子报警,警察到场调取了监控,发现是个误会,女子又抱怨调监控的店长,为什么不早拿出监控。
最后,女子和警察一起离开,男子没得到女子的道歉。
在今年6月6日,另外一起性质更恶劣的诬告事件,杭州电梯事件。
8月,有一女子王某某在网上发声,表示电梯里遭男邻居猥亵,反抗时指甲划伤对方,反被索赔5000元,截至8月25日,其发布的相关视频点赞达数十万、转发十余万,女子电梯遭猥亵反被索赔5000元的话题冲上热搜,传播量以千万计。
该女子在视频里,声泪俱下说:“我怎么可能拿我的清白来开玩笑?”
但警方最终查明,事件起因是宠物狗引发的邻里纠纷,王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立案调查,目前该女子已被行政拘留。
因为这些离谱的诬告案例,是有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而且人们发现,如果自己碰上这种被诬告的事情,如果没有监控,可能就是身败名裂的下场,而且即使是有监控,往往也是有理说不清,
才会导致网络上很多人都有人人自危的感觉,放大了这种舆论的对立情绪和焦虑感。
这次事件,该女子只是挑错了对象,才没有诬告成功。
像这样的诬告事件越来越多,只会透支人们的善意,让真正需要保护的受害者,得不到及时的帮助。
这里就存在一个结构性难题。
真正需要帮助的受害女性,很多无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而这种极端女权的碰瓷式维权、诬告,则通过按闹分配,不断挤占正常女性的合法维权资源。
(4)
网络舆论之所以对这样的事情反感,除了该女子自身的问题。
也有人们对于这种“稀泥式、拉偏架的调解方式”的不满。
面对这种极端女权,和稀泥、拉偏架只会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这已经有很多案例了。
首先,我也不是否定基层调解的作用。
据报道:“十四五”期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790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调解工作做得好,能有效发挥其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
基层调解是个苦差事,很多现实纠纷,不像这次事情那样是非分明,更多时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大多数时候,基层调解是发挥正向作用。
但少数时候,当碰上这种极端人士时,基层调解可能就不太擅长应对。
有时候,碰到一些是非分明的事情时,有一些基层调解,仍然有路径依赖,继续和稀泥,那么就存在拉偏架问题。
具体到这件事情,当该女子诉求是指控4岁男孩对其性骚扰,那么调解的人,首先应当要有一个基本常识,就是4岁男孩不可能故意搞性骚扰,这种情况下,怎么能继续要求双方“各退一步”呢?
其实如果都是正常人碰到这种情况,女子看到是4岁男童碰到自己屁股,正常即使感到不满,也应该是找到男孩父母,要求男孩父母管看好自己小孩,也不会上纲上线污蔑4岁男童孩子对自己性骚扰,更不会拖拽小孩,把气撒在一个4岁男孩身上。
那么男孩父母在自己小孩没被欺负的情况下,正常人看到自己小孩碰到对方,也是会说句不好意思,也会教育小孩不能碰到陌生人,基本就不会有什么事情了。
这是我们多数正常人,碰到这种事情的反应,不会有什么事情。
但因为该女子后续的种种恶劣行为,把事情给扩大化了,就应该第一时间把该女子的诉求,定性为污蔑,是在无理取闹。
在碰到这些极端人士时,有些基层调解,可能会“为了调解而调解”,就会变成“谁闹得凶”就安抚谁,“谁好说话”就劝谁让步,就是人们广为诟病的“按闹分配”。
这种老实人吃亏的模式,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碰到一些是非分明的事情,就应当秉公处置,而不是和稀泥,那就有失公平。
而且碰到这种极端人士,一旦按闹分配,往往只会助长其嚣张气焰,反手就把事情曝光到网络上,而不公平处置,就会引发更大的网络舆情。
此外,一些有极端女权思想的人,正在逐步深入社会,进入到各行各业,包括媒体、司法、基层,就更容易出现一些故意的拉偏架,这种不公,更容易引发网络舆情。
很多时候,普通民众所求,就是公平。
本文提及的事件以及信息来源如下:
海报新闻《被冤枉摸臀、被虚构猥亵,不实指控的代价不该轻飘飘》26年9月2日
浙江在线《“4岁男童被指摸臀”事件监控曝光》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