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双汇高管5600万,3年收入罚空!
原创: 一棵青木
来源公众号:远方青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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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被监管部门重罚1.3亿元,其中5636万针对性处罚高管个人,直接罚空其3年收入。

董事长万宏伟个人被罚3764.62万元,总裁马相杰被罚566.10万元、副总裁乔海莉被罚646.94万元、总工程师王玉芬被罚658.62万元。

除董事长万宏伟外,总裁马相杰罚款金额相当于2025年工资的1倍,副总裁和总工程师这两个人的罚款金额大约相当于其2025年工资的3倍左右。
至于董事长万宏伟,因为领取的工资为零,监管部门把他所有的收入都拿出来查了,连股权收益都给估了一个数值,最后给罚了3764万,比例不明,但应该也是年入的1倍,因为总裁是1倍。
被罚最狠的,其实是低级别的副总裁和总工程师,年入的3倍。
不要觉得大公司的高管年入百万甚至200来万,然后就不会心疼这个数,因为监管部门这次是核查了所有收入,确保没有遗漏,这就是他们的真实年入,而且还没减去开支。
要是这几位高管还买了大房子供了高额房贷,这一下子能直接天塌了。
换位思考一下,年入10万的人被罚30万那种感觉,差不多可以类比这几位高管如今的感受。
这是开创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把食品安全的责任从公司层面压实到高管。
相关依据是201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条例》,情形恶劣时允许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以上一年度在本单位收入的1~10倍罚款。
该条例自颁布以来,应用的主要是小案子,都是中小食品厂甚至个人被罚,金额一般就几万到十几万。
双汇这种上市食品龙头公司的董事长和核心高管被罚,处以数千万金额的个人罚单,是里程碑式的第一例。
罚这么狠,主要是因为双汇这件事的性质比较恶劣。
2025年8月,监管部门在一次抽检中,发现双汇生产的猪肉林可霉素项目不合格,超过国家标准38倍。

这件事震惊全国,因为林可霉素这东西正常来说就不可能超标,更别说超标38倍。
林可霉素是非常安全的兽用药,因为这东西在猪血液内的半衰期仅2~3个小时,意思是每2~3个小时,药物的血液浓度就要减少一半。
24小时之后,会经历大约10个半衰期,血液浓度仅为峰值的千分之一,低到几乎测不出来。
这真的是太安全了,代谢实在是太快了。
然后国家还规定了所有生猪在屠宰前必须强制停药5天,然后国家还规定了所有生猪屠宰前必须强制停食静养12小时。
所以在屠宰厂的生猪必检项目里,没有林可霉素这一项,因为你要是按国家标准收的猪,那就不可能检测出林可霉素,更不可能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限值。
但监管部门却在双汇猪肉里查出了超标38倍的林可霉素,这个数值不仅说明养殖户在拿林可霉素日常拌饭给猪吃,甚至在屠宰前的最后一刻都还在用林可霉素喂猪,否则不可能测出如此离谱的数值。
你但凡喂药后停半天才宰,猪体内的林可霉素都能被代谢掉大部分。
所以从这个数值还可以倒推出一件事,那就是这批超标的猪在屠宰前绝对没有遵守国家规定的5天强制停药期,甚至连屠宰前停食静养12小时的强制规定都没有遵守。
之所以把这件事称之为性质恶劣,是因为这个,而不是单纯的林可霉素。
连这种基础法定流程都敢跳过,说明内部质量控制已经完全失效。
罚款肯定是要罚的,但罚款不是目的,我们要的是以后不再出现类似的事情。
如果仅仅只处罚双汇这个企业,那无法实现这个目的,所以我们这次重罚的目标是高管个人。
2019年之所以把处罚高管个人定为新规,就是因为我们发现在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权责分离的现象。
出了事你处罚企业是没错,但日常负责食品安全检验流程的全是管理层,大不了当期奖金不要了,顶格处罚不过就是开除,那他们也不过就是换一份工作而已,企业是没有资格对高管进行巨额罚款的。
但疏于食品安全检验,那管理层得到的立竿见影的绩效提升,成本节约了收益增加了,账目上会非常好看,自己的奖金能立刻提升。
至于被抓住,那永远是小概率事件,而且就算被抓住了那成本也是企业承担,和高管无关。
所以只罚企业无法杜绝此类事件,所以把高管也设置为了处罚目标。
就比如双汇这次的违规行为,双汇在企业层面制定的规则肯定是不允许这么干的,股东大会通过的章程肯定也是不允许这么干的。
但平时实际做事,执行这些规定的,那只能是高管,平时各地屠宰厂质检员听命的是高管这个具体的人,而不是“企业”和“股东”这些虚构物。高管查的紧,那下面人做事就会紧,高管查的松,那下面人做事就会松。
而且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高管就算辩称自己完全不知情,那最低也有个领导责任,所以无论如何都该罚。
这个钱本质上是监管部门替企业罚的,因为企业没有罚款权,而高管因为疏忽给企业带来了如此巨大的损失,本就该罚。
除罚没个人5600万外,对企业也罚款了7000万,同时被查实的问题猪肉货值才170万。
企业罚款额接近货值的40倍,这种惩罚性金额就是要把企业也罚疼,让资本学会敬畏。
罚金低了,企业会算被抓概率,只要违法的预期收益为正那就等于诱导企业这么干。
而且虽然说具体的活都是高管干的,但企业也是高管的领导,这个领导责任也是必须要承担的。
企业和高管都得罚,都得罚疼,他们才不敢弄虚作假,才会敬畏法规,那种强制性的5天停药期和12小时停食期的基础质检流程都敢完全无视的行为才会杜绝。
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过了三个过程,一开始我们总盯着养殖户,结果越罚越泛滥,因为养殖户里散户太多,监管不过来。
后来放过上游养殖散户,盯着企业监管,往死里罚下游龙头,要求企业落实检验责任,制定产业链规则,倒逼上游养殖散户守规。
最后我们发现光罚龙头企业不行,还得连着企业的高管一起罚,这样才能彻底压实监管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双汇在出事后曾拿“上游养殖没遵守停药期”,“林可霉素不在强制必检目录里”甩锅,还在道歉声明里故意写错一个字,把检测了5892头猪写成了5892批次。

双汇公关时不想着老老实实认错,还搞春秋笔法宣传错误信息,试图撇清自身责任,这种行为不仅没有给双汇带来任何好处,反而让监管的处罚力度再提升了一个层级,甚至这份道歉声明都被监管部分单独按虚假宣传给罚了200万元。
一个字的小聪明,换来了最低200万,最高上千万的巨额损失,简直是史上最贵公关文案。
而公关的这张纸,也是奉了董事长和高管的命令写出来的,所以重罚高管没毛病。
双汇一年的利润大几十亿,被罚7000万伤不到元气,对企业和就业来说伤害不大。
但对于董事长和高管来说,被罚5600万那直接伤元气伤到吐血了。
这笔钱比很多中小企业的年营收都高,甚至远超公司层面的单笔行政罚款。
这释放的法律信号非常明确,在这个位置拿着数百万的年薪,那就必须对进厂的每一头猪、流向市场的每一块肉承担法定兜底责任。
管安全的企业必须要疼,但具体管安全的那个人,也得疼。
这种新的罚款模式真是直接打在七寸上了,大快人心,食品安全领域就该如此,越是龙头企业越应该成为安全标杆。
开此先例后,以后哪家大厂还敢出食品安全事故,我支持都这么逮着高管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