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男子醉后夜闯邻居家,强行与女主人发生关系,女子崩溃报警
君子易处,小人难防。与人打交道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看清楚一个人的本质,但是最难的也是看清楚另一个人的本质,这就造成了很多悲剧发生在朋友之间。
有人为了鸡毛蒜皮争吵不休,也有人为了人情往来的事由甚至反目成仇,这些原本都是小事情,可是一旦牵扯到感情,就完全触碰到了底线,不仅是道德的底线,还有可能是法律的底线。
刘军(化名)与自己的妻子阿芳二人都居住在陕西咸阳,两人在渭城区毕塬路双泉村里面租了一个小院子,生活美满惬意,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是刘军赚的钱基本可以满足这一个家庭的开支。
刘军当年结婚的时候相当风光,因为他的妻子阿芳在当地是个远近闻名的大美人,正是皎皎双眸,灿若星河,回眸一笑便有风情万种之感,刘军非常珍惜自己的福分,对妻子非常疼爱。
他们夫妻俩一直住在这个院子,后来搬来了一位邻居李明辉,男人之间的友情很容易建立,仅仅因为两人都喜欢喝酒,所以他们很快就成为了朋友。
住在一个院子里头,他们就像是一家人一样,平时阿芳做了好菜都会喊上李明辉上家里一块吃饭,刘军则会早早就准备好几瓶好酒,只等着李明辉可以和自己一醉方休。
他们俩在一起谈论的话题很广泛,从早年间做生意失败可以谈到刘军的女儿以后要嫁个什么样的人,在这之后又可以聊到李明辉喜欢什么类型的女性,每每说到这个时候,李明辉都会忍不住夸赞刘军福气好,能够娶到阿芳这样上得厅堂也下得厨房的好女人。
阿芳听多了这样的话之后便有了防备心,虽然没有明着与丈夫说,但是只有她与李明辉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一句话也不说,尽量避嫌,如此一来,李明辉倒也没有过什么过格的举动。
只是他们住在一个院子里面,晾晒衣服就在院子中央,阿芳的私人衣物难免会被李明辉看到,这种尴尬的时间有很多,而刘军这个老大粗却一直没有发现过。
2015年7月1日,刘军再一次与李明辉两人准备把酒畅谈,阿芳表示不想再做饭招待,也不愿意每一次都帮他们俩收拾残局,所以刘军就去了李明辉的租房里面,他们买了花生米和一些凉菜,一坐在凳子上就感觉十分惬意。
阿芳远远听见他们俩的笑声感觉有点恼火,到了九点多钟便将所有门窗全部关上了。不到半个小时阿芳就已经熟睡,而李明辉和刘军两人还在劲头上。在喝酒之前李明辉看到了阿芳,彼时的她穿着睡衣在院子里面一闪而过,但是仅仅只是这几秒钟,他心里便一直念念不忘。
眼看着刘军已经喝高了,李明辉其实已经快要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了,看到刘军倒在床上的一瞬间,刘明辉赶紧上前将他身上的钥匙取了下来。
他对刘军家实在是太熟了,尽管手中的钥匙串有很多把钥匙,他还是一下子就找准了开大门的那一把,随后驾轻就熟地直接摸进了卧室。
阿芳熟睡的鼾声轻轻响起,李明辉听到之后更加兴奋,借着院子外面的光他依稀可以看到阿芳细腻的皮肤,随后将钥匙往旁边一方便扑了上去。
在李明辉看来,自己身处黑夜之中,阿芳应该看不清他的面容,所以她应当会将自己当成刘军,但是他们夫妻俩在一起这么多年,阿芳怎么可能连自己丈夫的身形和气息都分辨不出来?
而且刘军虽然喜欢喝酒,但是从来不会一身酒气地往床上扑,更不会将熟睡中的阿芳突然吵醒,所以在醒来的一瞬间阿芳就感觉到了恐惧。
这时候李明辉已经将她的身子死死按住,眼看着就要进行下一步行为,阿芳不顾一切地大声求救,随后又将李明辉咬了一口,这时候才终于找到了一个逃走的机会,她就赶紧跑了出去求救并报警,李明辉没有再追出去。
李明辉的目的是与阿芳发生男女之事,并已经做出了行为,对阿芳采取了暴力手段,所以他已经构成QJ罪,只不过最后没有达到目的,所以属于QJ未遂。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JY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J的;
(五)JY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由于他犯罪未遂,根据法律规定,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的刑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理,酒醒之后,李明辉不断向刘军和阿芳道歉,并表示愿意进行赔偿,综合所有情况,李明辉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他受到了法院的惩处,最后悔的人一定莫过于刘军,正是因为他交友不慎且没有防备心,导致自己的妻子受到了伤害和惊吓,好在最后结果没有特别严重,不然的话他这一辈子都要为自己的疏忽而自责和后悔。
通过喝酒结交朋友并不是明智之举,与一个并不相熟的酒友称兄道弟更是不成熟的选择,所有人都一定要记住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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